2020年CLSCI期刊民事诉讼法学发文情况分析
证据制度和执行程序为研究重点 “70后”“80后”成研究主力
发布日期:2021-03-04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刘加良

编者按:经过对2020年22种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简称CLSCI期刊)上发表的1940篇论文进行统计、学科分类、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法学创新网近日正式发布统计结果。为进一步分析、研究这些论文,本报开设“法学盘点”栏目,自本期开始陆续刊发相应研究报告,以飨读者。

学科研究特点

2020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在除《中国社会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刑事法杂志》以外的19种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简称CLSCI期刊)上共发表论文89篇,在14个法学学科中排名第十,仅好于社会法学(23篇)、环境资源法学(42篇)、法律史学(52篇)、知识产权法学(57篇),与国际法学(91篇)、宪法学(94篇)不相上下,与刑事诉讼法学(193篇)、民法学(330篇)、商法学(111篇)存在较大差距。2020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在三大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上共发表论文13篇,其中《中国法学》10篇、《法学研究》3篇,占三大权威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总篇数的7.6%(13/170)。虽然CLSCI已三次扩容,但2009年至今民事诉讼法学科未能突破百篇大关,学科实力提升仍有很大空间。

首先,研究重点聚焦证据制度和执行程序问题。有关证据制度(18篇)和执行程序(11篇)的论文占总数的32.6%。立法对学理支持的需求和学理对立法需求的回应使得执行程序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科近年来的研究重点,并在论文发表数量方面得到体现。施行近2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19年12月修改,引发了学界对此证据制度的讨论。当然,也与以证据制度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者(如胡学军、纪格非、周翠、吴泽勇、段文波、袁中华、包冰锋、任重、曹志勋)持续发力有很大关联。

其次,研究热点包括公益诉讼、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的衔接。2019年、2020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学者围绕公益诉讼撰写了很多学术论文,2020年发表相关论文5篇,对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调查核实权的规则优化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关系处理进行了深入探讨。能否妥当地解决多数人纠纷,是检验和评价一个国家诉讼解纷机制的重要标准,2020年围绕共同诉讼的论文有5篇,其中任重的商榷型论文表明,共同诉讼有可能继续成为研究热点之一。民事诉讼法对民事实体法的重要价值,使得“两法衔接”问题在民法典颁行前已进入了学者研究视野。2020年,张卫平、张海燕、任重发表的相关论文,拉开了民事诉讼法学科研究“两法衔接”问题的帷幕。

再次,研究“冷点”依然存在。非讼程序、人民调解制度、仲裁制度、公证制度长期被视为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待拓荒之地”。2020年各有1篇论文涉及人民调解制度和仲裁制度,没有论文涉及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破产程序和公证制度。

最后,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关注不够。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自2020年1月开始,以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为主要内容。2020年有2篇论文涉及电子诉讼,有1篇论文涉及小额诉讼程序,没有论文涉及司法确认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适用。试点改革的精细化、技术性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实地调研的阻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相关选题的研究难度。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相关论文过少,也表明民事诉讼法学科与司法改革互动不够。

学者总体评价

2020年民事诉讼法学科在CLSCI发表3篇论文的作者有6位,发表2篇论文的作者有12位。这18位作者共发表论文42篇,占学科论文总数的47.2%。在所有论文中,合作作者占6篇,表明民事诉讼法学科独立发表论文的特征比较突出。在所有独立作者和第一作者中,“50后”2人、“60后”11人、“70后”19人、“80后”30人、“90后”3人。“70后”和“80后”在人数上已占有绝对优势,占比为75.4%;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占比为92.3%。“70后”“80后”已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科的研究主力。

第一,“50后”张卫平和“60后”汤维建、王福华依然表现出色。张卫平发表论文3篇,选题涉及“两法衔接”问题、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仲裁执行司法监督制度。汤维建发表论文2篇,均涉及多数人纠纷解决问题,在其领衔合著的《群体性纠纷诉讼解决机制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出版多年后再次集中推出相关成果,对同一选题的持续关注和对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妥当运用使其成果具有很高的识别度。王福华发表论文3篇,选题涉及民事诉讼制度的类型、辩论权利的救济、“系争标的”转让的诉讼效果,其对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很接地气。

第二,“70后”整体表现出色,以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7篇排名第一,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意识更强。2020年“70后”发表论文3篇的有纪格非、段文波、霍海红,发表论文2篇的有张海燕、陈巍。这5人发表论文的数量占“70后”发表论文总数的48.1%(13/27)。纪格非的论文选题涉及任意诉讼担当、刑民交叉、法律推定,段文波的论文选题涉及自认、起诉条件、证明责任分配,霍海红的论文选题涉及执行时效、诉讼时效,张海燕的论文选题涉及民事补充责任的程序实现、驳回起诉,陈巍的论文选题涉及重复起诉、证明责任分配。从选题看,这5人的研究方向具有稳定性、研究方法具有连贯性,深耕细作和细水长流的特征比较明显。“70后”大多已获教授身份和“博导”资格,应对考核的最大压力期已过,学术兴趣的自主掌握度更高。发文占比30.3%(27/89)、人均1.42(27/19)篇,表明“70后”对学科的发展已具有很高的社会责任感。

第三,“80后”整体表现突出,作者人数和发表论文总数均最多,学术实力已得到普遍认可,持续产出的条件已基本具备。2020年“80后”中,任重发表论文3篇,陈杭平、包冰锋、刘加良、袁中华、曾令健、黄忠顺、曹云吉、曹志勋分别发表论文2篇。这9人发表论文的数量占“80后”发表论文总数的47.5%(19/40)。任重的论文选题涉及释明、共同诉讼、“两法衔接”问题,陈杭平的论文选题涉及推定、遗产管理程序,包冰锋的论文选题涉及间接证明、间接反证,刘加良的论文选题涉及小额诉讼程序、公益诉讼,曾令健的论文选题涉及法院调解社会化、司法过程“问题化”,黄忠顺的论文选题涉及公益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曹云吉的论文选题涉及多数人诉讼、判决主文,曹志勋的论文选题涉及立案程序、鉴定申请的司法审查。从选题看,这9人的研究切入点大多属于小切口类型,且分布广泛,视角重叠色彩弱,论文的可读性较好。目前,“80后”普遍处于学术发展的“滚石上山”期,大多数还面临着职称评聘压力,相对而言,学术兴趣受外部因素干扰可能更大。发表论文40篇的与考核压力的驱动有很大关联,人均1.33(40/30)篇,表明“80后”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

第四,“90后”已崭露头角,假以时日应会有不错的表现。2020年“90后”单独发表论文共4篇。其中,王雪羽发表2篇,论文选题涉及拟制自认、应诉管辖,欧元捷的论文选题涉及民事预判决,付微明的论文选题涉及特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救济。6篇合作论文的第二作者均为“80后”“90后”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对民事诉讼法学科CLSCI论文发表的贡献度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与“70后”“80后”在同年龄段的表现相比,“90后”的表现并不是特别理想,背后的原因具有多样性,刊物拒绝或不乐意发表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工作人员、讲师等不拥有高级职称之作者的论文可能是原因之一。在小环境改进的前提下,期待“90后”能“小荷多露尖尖角”,也期待更多前辈和期刊能助力“90后”,以“扶上马,送一程”的良好氛围激励年轻人从事学术研究。

法学院校发文情况

2020年民事诉讼法学科,西南政法大学发文16篇、中国政法大学发文10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发文6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各发文4篇;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各发文3篇;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各发文2篇。

首先,师资充足且梯队合理确保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夺得冠亚军。2020年西南政法大学的论文作者有“60后”的唐力,“70后”的高翔、段文波、胡晓霞,“80后”的包冰锋、曾令健、张济坤、王静、冯晶、马家曦,“90后”的王雪羽。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的论文作者有“60后”的毕玉谦、杨秀清、谭秋桂,“70后”的韩波、纪格非,“80后”的胡思博,“90后”的欧元捷。老中青三代结合且年龄结构合理,使得这两所政法院校的民事诉讼法学科继续领先。据了解,湘潭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民事诉讼法学科在师资力量方面也具有明显优势,期待这两家在以后能有不错的表现。

其次,人才流动对法学院校排名和学科区域排名的影响颇大,绝大多数法学院对民事诉讼法学者的吸引与争取将更加激烈。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王福华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重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吴泽勇从河南大学法学院入职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黄忠顺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入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霍海红从吉林大学法学院入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胡学军从南昌大学法学院入职华东政法大学、郝振江从河南大学法学院入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这些学者入职新单位曾在民事诉讼法学科引起了不小震动。202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引进的人才实力强劲,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法学院校排名,也使得长三角地区继续成为与北京、重庆鼎足而立的民事诉讼法学科研究三大重镇之一。

最后,综合性大学之法学院的捉襟见肘窘境依然存在,学术产出的持续性亟待加强。在2020年列入统计名单的13家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中,目前民事诉讼法学科在岗师资多于3人的仅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综合性大学法学院的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任务普遍比较繁重,课多人少的矛盾短期内无法有效克服,一旦出现人才流失或健康问题,教学任务难以完成和科研成果急剧下降都很可能同时发生。民事诉讼法学科师资力量严重短缺的问题也同样存在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等具有法学博士点的法学院。切实增加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师资力量已刻不容缓。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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