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法律——《鲨堡救赎》与《阿甘正传》的一个法哲学思考
发布日期:2009-04-18 来源:清华法学》2008年第3期  作者:凌 斌

自由与法律
——《鲨堡救赎》与《阿甘正传》的一个法哲学思考

凌斌
(原刊《清华法学》2008年第3期)

【摘要】本文以对自由问题的追问为主线,通过细致剖析《鲨堡救赎》和《阿甘正传》两部电影中的经典情节,将自由与法律的问题化做了对现代社会中各种各样自由枷锁的揭示:国家和法律的外在强制,恐惧、欲望、反抗和异化的内在束缚,都在以自由之名囚禁着现代人尤其是法律人的自由行动和自由精神。这两部影片中的各个人物如同一面面镜子,使我们看到自身的不自由和追求自由的过程中对他人自由的泯灭。无论对于法律人自己还是法律人追求的法治,自由都没有一劳永逸和一成不变的任何担保。有的,只能是对自由问题的不断反思和不停追寻。
【关键词】自由 法律 《鲨堡救赎》 《阿甘正传》


自由,和正义一样,是在法学院中被时时提出的问题。从孙志刚案、刘涌案、到邱兴华案、孙大午案、钉子户案和肖志军案,在许许多多的案件中,自由都是法律人心中的隐痛。从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到2007年《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在法律的天平中一次次称量。真正珍视自由的法律人一定会追问自己:法律的意义是否真的像在我们心中那样是对自由的保护乃至“救赎”,自由与法律的关系究竟如何,甚至更为重要的是,自由与法律人的关系究竟如何。无论对此如何理解,这都是我们法律人持久面对的问题。
然而这也是最多陈词滥调和最多大话空谈的问题:学者们可以把问题一直追溯到古希腊和先秦,而大学宿舍的夜聊也总是对此争论不休。自由往往因为欠缺真实的自由经验变成了说辞而非信念。因此本文没有从堆积如山的任意一派法学和政治理论出发,而是选取了两部影片《鲨堡救赎》(Shawshank Redemption)和《阿甘正传》(Forrest Gump),借助其中直观而鲜明的故事情节,直截了当地从自由问题本身谈起。表面上看,《鲨堡救赎》讲的是主人公安迪(Anady Dufresen)从含冤入狱直到越狱出逃这19年监狱生活中的不屈与执著,《阿甘正传》则是通过一个智障儿童阿甘的成长与人生折射了美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风潮和世道人心。但是在整体精神和每个细节上,这两部在1994年同年上映并且共同角逐奥斯卡奖的经典影片,与那一年同映的《大话西游》、《阳光灿烂的日子》和《狮子王》一样,都诉说着自由这一共同的主题。
由于上述原因,本文的讨论始终是在用影片的细节和故事本身述说关于自由与法律问题的种种困境,努力细腻而集中地呈现了那些深深影响着我们但却囿于日常经验而被我们熟视无睹的潜在因素。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对这两部电影中具体情节的熟悉,就像登高之于望远,构成了阅读本文的前提条件。
之所以选择这两部电影而非其中的任何一部,是因为两者从不同的角度,分别从社会与法律的外在强制和灵魂与美德的内在引导这两个充满张力的维度,向我们展示了这一共同主题的复杂与深刻。两部电影之中的任何一部,都构成了另一部的参照与背景,因此对于理解另一部影片中揭示的自由与法律问题,对于揭示那些一向制约着人们行动与心灵的自由枷锁,不可或缺。我们需要把两部影片合在一起。只看两者之中的任何一部,都仅仅是理解了自由和法律关系的一半,仅仅是理解了自由问题的一半。
对于许多喜爱这两部影片的观众来说,这不只是两部电影,还是两个世界。本文只是我对这两本“大书”的一篇读后心得。我们的心灵越是敏感和丰富,对种种自由和不自由的体验越是深刻,就越能体味出原本蕴藏其中的更多的感悟。
一、自由与社会:“无处不在枷锁之中”
让我们从《鲨堡救赎》来谈起吧。这部电影讲的,绝不仅仅是司法体制的不健全或者监狱制度的罪恶,而是影射着整个现代社会对人类自由的束缚。
如果我们能够学会从《鲨堡救赎》的视角看待自己所处的世界,那么自己身处其中的现代社会也不过是另外一个大监狱而已。至少在“自由”问题上,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和鲨堡监狱中的囚徒一样,如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那段名言:生而自由,但无处不在枷锁之中。[1]《鲨堡救赎》从多个侧面揭示了这一自由的枷锁。有狱长诺顿(Norton)和狱警海利(Hadley)所象征的“僭主暴政”,有在同性恋“姐妹花”对安迪的身体强制中体现的“自然状态”,但其中最为深刻之处是揭示了托克维尔说的那种“温和专制”(mild despotism),揭示了每一个孤零零的现代人在社会里慢慢被体制化的无可挣脱的命运。[2]这才是卢梭意义上的真正的“社会枷锁”,才是现实社会中与鲨堡监狱最为相近的地方:“所有生活都是例行公事,而且一天比一天例行公事”(routine)。
影片一唱三叹地以老布(Brooks)的悲惨人生和阿瑞(Red)的不同结局,彰显着“例行公事”的生活终将“例行化”因而僵化整个人生。老布在监狱里生活了50年。当他被批准假释的时候,他却想要通过重新犯罪而留在监狱之中。阿瑞一语道破: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生活50年,会从恨它变得慢慢爱上它,离不开它。一个例行化的人,就像老布,已经像他动脉硬化的血管一样僵硬了,不再能够适应新的生活。因此新的生活并不是新生。最终,老布自缢身亡时留下的“到此一游”的遗言,是对狱墙外的这个陌生世界的告别,也是对自己习以为常的狱墙内的“家”的怀念。放飞了鸟儿的老布却仍然囚禁在例行化后的自我监狱之中,但这不是因为老布懦弱无能。影片继续告诉我们,甚至像阿瑞这样在监狱中都可以如鱼得水的人,一样难以适应一个新世界的生活。阿瑞如果不是安迪的救赎,他的“到此一游”也不会是另一个结局。要知道,老布和阿瑞不是完全进入一个新世界,而是回到一个离开已久的地方,已然不再可能。他们已经太过依附于某一种生活方式。影片通过这一情节深刻揭示了例行生活的无形囚禁:甚至监狱都可以因为长期生活而让人无法离开,更何况社会的其他地方。能够让人情愿留在监狱、渴望重回监狱的那种日复一日的例行生活,才是最牢固的监狱。
而这种例行化的生活就是韦伯为我们描述的现代生活。[3]如今,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已经离不开这个例行化的世界,只喝自来水甚至纯净水,一旦停电就会全城瘫痪,工作和生活依赖于手机、电脑、网络……看似精致的现代生活让我们与电影里吸了鸦片的少爷有某种相似之处。我们经历着和老布一样的例行的僵化生活。这当然并不比监狱中更悲惨——但除此以外,我们还能凭什么聊以自慰?如此下去,我们是不是也注定要在50年甚至15年后就被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所淘汰,不再能“跟得上时代的进步”?我不知道影片里“例行化”这个用词是不是在回应韦伯的悲凉。但这毫无疑问是我们法律人该“认真对待”的事情。例行化的生活既是自我规训,也是彼此囚禁。这是韦伯说的铁笼和福柯说的圆形监狱的深刻意涵。[4]这些隐喻都意味着现代社会中法律和自由之间极大的张力。
我们法律人一直渴望能把人们烦乱多样的生活限制在我们编制的制度规则之中,并且坚信理想的社会就是法治的社会,是一个任何事情都按制度办事、依权利安排的社会。我们觉得法治本身就是好的,是自由的温床。很多法律人因此致力于强迫他人适应我们法律人喜欢的那种生活,而他们坦然如此的理由在于:人们终究会在强迫中慢慢习惯某种生活,就像阿瑞和老布那样,从一开始不习惯不喜欢最终变成热爱这种生活。很多法律人就是在明知法律人崇尚的生活方式和其他人完全不同的情况下,仍然信誓旦旦地把所有人强行纳入法律帝国。
是的,法治本身当然有其功用,正如监狱也并非一无是处。然而,上述《鲨堡救赎》的情节却分明在提醒我们应反躬自问,当其他人在法治的例行生活中慢慢老去的时候,我们这些所谓的“法律人”,不就是在做着和海利与诺顿一样的事么?这里是否还有自由可言?法律人统治的法治生活是否和《鲨堡救赎》中的监狱一样,也在泯灭着人们追求自由的天性?我们法律人,我们这些将要在法律帝国和法治监狱里扮演冷酷角色的人,是在带给人们更多自由,还是充当着驯师?
其实,法律人自身也是被例行化和体制化了的。当我们以为自己是法治的执掌者,是自由的代言人的时候,难道我们不也是在这个监狱里逐渐地、慢慢地远离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自由记忆了么?回头想一想,也许狱警海利、狱长诺顿犯下种种罪恶,其实也是例行化的结果,也是因为在监狱里日复一日的例行公事而冷酷得失去了人性。当我们法律人一再宣称,为了这个社会更多的自由、安全和平等,需要冷酷,需要只按法律办事,严格法律推理,搁置价值问题的时候,难道我们不该警惕:我们是否其实就是在一步步地变成海利和诺顿呢?当我们这些法律人意识到自己的限度,甚至意识到自己的专制,我们就难以再像从前一样对自由与法律的关系如此信誓旦旦,而是不得不问:为什么我们会热爱法治这个监狱,为什么我们要为自己和别人搭造一个法治的监狱?
二、自由与法律:“恺撒的归恺撒”
法律人信奉的理想,是法律可以给人自由。然而“当理想照进现实”,要知道究竟是法律在“救赎”不自由的人,还是自由的人在“救赎”法律,我们还要回头想想安迪和法律打交道的那四个情节。
情节一是影片的一开始,安迪坐在法庭里,面对检察官咄咄逼人的盘问,只是表情木讷地说:“这的确是巧合”,“这就是事实真相”,“鉴于我的无辜……”。面对检察官精心布置的攻击战略,当对手以煽情的语调得到了人们对于他妻子婚外偷情的宽恕,当对手以死者中弹的枪数步步紧逼的将他勾画成一个冷血杀手的时候,安迪没有努力为自己开脱,只是束手待毙。我们不知道安迪坐在那里茫然无措,是因为面临厄运时彷徨无计而目瞪口呆,还是因为他对法律抱有了太多的期待和幻想,以为“鉴于他的无辜”和“事实真相”,法律就一定会判他无罪,还他清白。总之安迪没有做任何格外的努力,更没有在法庭里竭尽全力与对方奋战。安迪没有拯救自己,而法律也没有拯救。
安迪第二次和法律打交道,是他跟狱警海利和狱长诺顿之间的肮脏交易:他帮助这些罪恶滔天的人逃税和洗钱,而他们给他自由和尊严。那时候安迪是如何对待法律呢?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是在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但恰恰是在那个时候安迪拯救了自己,法律也拯救了安迪:他获得了监狱中弥足珍贵的自由,并且带给了自己友伴久违的甚或前所未有的自由。就像阿瑞说的,安迪让他们在那片刻之中重新感到自己是一个自由人,坐在阳光下喝着啤酒,就如同在为自己的房屋装修屋顶,如同成为了自己命运的主宰。安迪甚至因此可以建立起一个图书馆,让和自己一样处境的人有一个精神自由的天地。
而安迪第三次和法律打交道的时候,是碰到了那个叫汤米(Tommy)的小伙子愿意为他的无辜作证,那时,安迪又像第一次坐在法庭里那样,天真地径直去找狱长诺顿。那个19年前幼稚的身影再次闪现。他显然觉得这样就足以得到正义,仍然认为此前法律没给他正义仅仅是因为没有发现“事实真相”。如今有人提供了新的证据,证明他的“无辜”,他就可以重获自由。他和所有对法律抱有天真幻想的人一样,以为法律只要发现真相就能实现正义。他以为再次看到摆脱蒙冤厄运的曙光,就能顺理成章地看到白天。他没有,汤米也永远看不到了。
安迪最后一次和法律打交道,是他告别社会之前,把诺顿犯罪的证据寄给了报社。安迪为什么会把证据寄给报社呢?是因为他能够“预测法院事实上将会如何作为”,他知道由此启动的法律制度最终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5]这和他帮助海利逃税、帮助诺顿洗钱是一个逻辑,在霍姆斯的意义上是掌握了法律也掌握了自己的命运。而且和第三个场景一样,这一次法律的救赎仍然只能通过非法的方式来达到——越狱和逃亡。安迪和秋菊一样,没法从自己的世界内部获得救济。如果他不越狱,不以某种非法的方式做出这样的努力,就根本没有可能获得合法的结果。所以当他明白没有人能够替他主持正义的时候,他只能为自己讨回公道,并且因此最终救赎了法律。
影片中安迪和法律打交道的这四个场景很有反讽的意味:对于法律与自由而言,一个真正自由的人只能以违法的方式来成就法律和获得自由。当他敬奉这个法律如救世主,祈祷被法律所拯救的时候,他就会受到惩罚(自己含冤19年,朋友死于非命)。影片还一再借囚犯之口嘲讽地说,每个鲨堡监狱里的人都是无辜的,是律师害了他们。这个反讽始终在提醒我们深思:法律对于人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是否不过是个纯粹的工具——自由的人可以用它获得自由,贪婪的人可以用它获得财富?那么,如果法律掌握在后一种人的手中,法律还能否带给人们自由?
许多人从这段影片中得出的教训是程序的不健全,但影片提出的问题恰恰在于,是不是我们的程序足够正义了,制度足够健全了,就永远不会出现冤假错案,只要“事实真相”是你和安迪一样无辜,那么法律一定可以发现这一真相,一定可以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许安迪已经找到了答案。他最终一定明白了,正如上帝只帮助自助的人,法律只能成为自由的人实现自由的工具。法律不能救赎海利和诺顿,而安迪已经不再需要法律的救赎。他以自己的逃离暗示着,没有人可以无需任何努力而静静等待完美正义的法治乌托邦的降临,而且真正的自由绝不是依靠法律才能获得的。
法律人崇尚一句话,即“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当影片中狱长诺顿说道“把信仰交给上帝,把狗命交给我”的时候,简直就是对这句法律箴言的戏仿。是的,法律不关心你的灵魂,但你的生命、自由、财产都要交给法律。这一戏仿无疑是在提醒我们,倘使掌管我们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法律人的灵魂已经堕落,我们又有什么希望可以相信,法律能够带给这个社会、带给他人以自由。倘使,正如《联邦党人》所说,控制了一个人生计就是控制了他的意志自由,[6]那么事实上掌握了人们一切谋生方式的法律凯撒,就必须自问,自己在影片中对应的究竟是安迪、阿瑞,还是海利和诺顿。
如果我们不能对这样的疑问给出斩钉截铁的回答,这本身就意味着我们其实并未真正理解自己为什么如此信仰法治,以及更为重要的,法治对于他人的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
三、自由与恐惧:从霍布斯到卢梭
看来,我们必须深入自由问题本身来思考自由与法律的关系问题。这把我们引向了《鲨堡救赎》的中心主题:究竟什么使人自由,或者,究竟是什么囚禁着我们自由的灵魂?《鲨堡救赎》的宣传海报中写道,“恐惧使你囚禁,希望给你自由”。这是本片最为显白的教诲。但是要获得这一教诲的真谛,就必须首先理解,为什么“恐惧使你囚禁”。
《鲨堡救赎》是我们理解霍布斯思想的一个绝好途径。尽管,在鲨堡监狱里面我们可以看到朋友之间“无需法律的秩序”:[7]我们看到囚犯们在一段欢快的节奏中通过他们的团结合作进行着流畅的秘密交易。但是鲨堡监狱无疑还向我们展示了另外一种状态,一种更具根本性的生存状态,一种人和人之间如同狼和狼的敌我对立的“战争状态”。[8]你可以和某些狼是伙伴,但必定有另一些狼要吃掉你,这就是安迪入狱时要面对的处境。影片让我们置身于这样的处境,一种极端不自由的状态:你甚至没有控制自己身体自由的这样一种霍布斯勾画的最低限度的自由。[9]当你进人监狱的时候,当海利说“让你吃你就吃,让你喝你就喝”时,你的一切都在这个监狱控制之下。这还不够,在这个监狱里还有“姐妹花”这样真正的“敌人”时时刻刻地在威胁着你的自由和生命。如果这种情况再持续下去,安迪不是生不如死,而是只有死路一条。当安迪被“姐妹花”威胁甚至强制的时候,朋友并不总是能够和实际帮得上忙,安迪必须自己去面对。但是单靠安迪自己的力量却不可能做到——正如阿瑞说的,我们都想让安迪每次打赢,但那不是现实。安迪唯一拯救自己的办法就是求助于诺顿和海利。
影片向我们充分展示了在一个自然状态或者至少是在一个自然状态到社会状态之间的过渡地带的逼真处境,也向我们展示了法律、国家乃至强权本身对于自由的重要意义。霍布斯说,这种严酷的自然状态就是使我们必定产生一个社会、一个公共权力来保护自由的原因所在。因为如果没有诺顿、海利和狱警们代表的公共权力,人们的自由就始终面临着死亡的威胁。而这种对生死无常的恐惧是人们建立和寻求公权救济的原因和根本动力所在。必须依靠一个超越所有人的、强大的、垄断了一切合法权力的机构,来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底线。[10]这也是法治之于自由的必要所在。
公共权威的代理人可能会做很多坏事,正如影片一再显示的,但是同时也无可否认,它毕竟维持了最基本的秩序。像鲨堡监狱中这样极端的情况在真实世界里并不总是出现,但是因为这一状态潜在的现实性,就使得哪怕一个政府、一个法律有再多不正义,它依然有存在的必要,它依然对维持一个社会的秩序不可或缺。《鲨堡救赎》实际上帮助我们看到,如果不存在一个强有力的公共权威,那么鲨堡监狱中安迪的处境就会是我们每个人的处境——真实世界中之所以我们没有遭遇那样的极端情况,正是因为国家和法律的存在。所以霍布斯会讲,人们必须交出自己的自由、交出自己的权利,来建立这个公共权威;人们除了把信仰留给上帝之外,只能把自己的性命、自由、财产都交给一个国家;人们会通过结成社会契约,把他们的权利让渡给一个公共权威,让渡给一个像利维坦怪兽一样的庞大的国家权力,从而取得国家权力保护的对价。我们在《鲨堡救赎》里看到,确如霍布斯所说,正是基于这样的恐惧,或者基于摆脱生命威胁的渴求,安迪选择了付出代价,换回自由。
但是,影片不只是要告诉我们这一点,事实上,我们喜欢的是它对霍布斯的自由描述提出了根本性的挑战。虽然按照霍布斯的安排,一个人最终可以获得生命的安全,有了苟延残喘的余地,但是这个人仍然不能说就因此获得了自由。安迪和狱长诺顿交易以后,我们没有看到他获得真正的自由,他只是摆脱了最严酷的对自由的威胁。如果我们说那就是自由的唯一内容,就是人生应该追求的目标,我想每个人都不愿意接受这一结局。我们不愿意把自己的一切都依附在一个权力身上,都交付给他人。我们更不会愿意用整个生命来为它而服务,尤其当这个权力的代理人可能如此肮脏卑劣的时候。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影片唤起了我们记忆中卢梭对霍布斯提出的尖锐批评。在卢梭看来,由于恐惧死亡而全然放弃天赋自由恰是使人不自由的真正原因。人会为了活下去而堕落,会因为太珍惜生命而最终无法享有自由,而只配过一种苟延残喘的奴隶生活。最重要的自由是灵魂的自由,但这绝不是能够在霍布斯的利维坦中获得的自由。[11]
这是两个伟大思想家之间的一场遥相呼应的哲学对话。无论是霍布斯还是卢梭,其实都清楚地看到了自由问题归根结底是对死亡的恐惧问题,现代人要获得自由就必须寻找到一个途径去克服这一恐惧。霍布斯将之寄托于国家公共权力下的法治保护,以拥有绝对权威的利维坦使每个人从对死亡的恐惧中解脱出来。但卢梭看到的则是由此而来的恶果,是人之为人的彻底丧失。两人的对话因而彰显了自由的悲剧,也是法治的悲剧:如果不存在国家公共权力的保护,一个人的自由甚至难以获得最低的保障,一个像安迪这样热爱自由的人都没法得到自由;但是同时,如果你为此而交出了自己的生命、自由、财产,包括对自由的信念,交出了所有这一切的时候,你仍不会自由,甚至,你将终究为此而彻底丧失自由。
那么,一个生活在无处不在的社会枷锁中的人究竟如何从例行公事的禁锢和暴死的恐惧中摆脱出来?难道自由真的遥不可及甚而只是海市蜃楼?这一在每个人心中颤抖的问题,把我们引向了这部影片的核心部分:自由与希望。
四、自由与希望:鸟儿还是羽毛
究竟什么才能救赎自由?《鲨堡救赎》中给我们的回答似乎是:希望——“希望给人自由”。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可以使人从生死无常的莫名恐惧或者从权力支配的例行公事中摆脱出来?
其实影片本身已经提出了这一问题,并且由此挑起了一场争论。大家一定还记得安迪和阿瑞之间的那段对话。安迪因为向整座鲨堡监狱播放《费加罗的婚礼》被关了两周禁闭,出来之后狱友们用善意的嘲讽告诉他不必如此。他却反过来认真地说,正是因为在监狱里,音乐才有特别的意义,才不会忘记,“世上有些地方,是石墙关不住的。世上有些事情,是人心才能感悟的——他人无法触及,只能归属于你。”于是,安迪和阿瑞这对好朋友头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发生了争执:
阿瑞(不耐烦):“你究竟在说什么?”
安迪(郑重其事):“希望。”
阿瑞(非常焦急地严肃告诫):“希望?!告诉你,哥们,希望是危险的。希望让人疯狂!内心中的希望于事无补。你最好明白这个道理!”
安迪(反唇相讥):“就像老布一样(没有疯狂,但却绝望)?”阿瑞拂袖而去。许多年后,当安迪越狱逃走,而阿瑞假释出狱,两人再度相聚于安迪留给他的一封简短但饱含深情的信中。信中安迪再次告诉阿瑞,也告诉我们:
“希望是美好的,或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事物终将永存不移。”深深热爱和执著于自由的安迪,并没有对自由本身表达过任何意见。但他的确一次次地告诫我们,要获得自由就必须永远不要忘记,不要失去你内心之中最为美好的希望。只要这希望的记忆永存心间,无论是令人绝望的鲨堡监狱,还是没有记忆的太平洋,都是自由之地。
尽管安迪的话就像圣言一样醍醐灌顶,尽管安迪和阿瑞最终拥抱自由的结局与暗示着阿瑞另一个结局的老布之死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们还是要问,安迪和阿瑞究竟谁说得对?希望到底是件好事还是坏事?为什么饱经风霜的阿瑞会那么斩钉截铁而且痛心疾首地告诉我们,希望会让人疯狂?如果确系如此,那么希望不是恰恰在把人推向最不自由的深渊?要深刻理解这场争执的重要意涵,我们需要暂且走出黑白分明的《鲨堡救赎》,进入混沌未开的《阿甘正传》。
这一转换的连接点是两部影片中的一个共同意象:鸟儿。就像阿瑞说的,安迪是在内心深处向往着自由,并且最终飞向了自由,正如“有一种鸟儿是永远关不住的,它的每片羽毛也都粘满了自由的光辉”。但是飞向自由和自由飞翔的鸟儿不仅象征着安迪这样的强者,在《阿甘正传》中还象征着另外一个人:她也是永远关不住的,她每片羽毛也都粘满了自由的光辉,她在幼小的童年的时候躲在庄稼地里边向上帝祈祷:“Dear God,make me a bird.So I can fly far far away”,她,就是珍妮(Jenny)。
珍妮就像《阿飞正传》里说的“没有脚的鸟”,“它只能一直飞啊飞啊,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希望像鸟儿一样远飞的珍妮,却是不自由的。珍妮一辈子都在追求自由,最后却空手而归,安详地在她一直希望逃离的那个囚禁人的“家”中离开了这个她始终不停追逐的世界。当珍妮安详地在阿甘家中离去的时候,也许只是像阿甘说的,她累了,所以回来了。如果这只鸟儿的翅膀没有折断,她还会想再飞下去,追求一个不会被她得到而只会让她疯狂的“希望”。而这恰恰就是阿瑞对安迪的警告,也是阿瑞对我们所有人的警告:希望是危险的,你会被你的希望变得疯狂。伊卡洛斯(Icarus)正是因为插上了希望的翅膀,才飞向了疯狂,飞向了毁灭。[12]
《阿甘正传》对自由与希望之间潜在张力的深刻揭示还体现在另一个意象之中:羽毛。羽毛和鸟儿有一个最大的差别,鸟儿能自己飞翔,飞到它任何想要飞到的地方;而羽毛只能是“随风飘荡”(blowing in the wind),从不刻意追求什么,甚至并不追求自由或者幸福。我们知道,那片洁白轻灵的羽毛象征着阿甘。阿甘真的是弱者中的弱者。然而他的一生,却要比任何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对自由充满希望的安迪和珍妮,飞翔得都更高更远。纯洁无瑕、随风飘荡的阿甘与影片中那片洁白无瑕、随风飘荡的羽毛一起,构成了对珍妮和安迪以及我们所有人的另一面镜子。
阿甘的自由让我由衷地想起了《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至尊宝曾经和阿甘一样,占山为王、无所顾忌、不负责任、无忧无虑,活得逍遥自在、自由放任。但是当那一刻,当他爱上他的“珍妮”,爱上了五百年后的白晶晶和五百年前的紫霞之后,至尊宝的命运终于并且永远地为之改变。他来到五百年前,戴上紧箍咒,手持金箍棒,身着金盔金甲,脚踏七彩祥云,大战牛魔王,去拯救那个在他心里留下一滴眼泪的人。可是当他拯救了他的爱人以后,他也要永远地戴着紧箍咒上路了。而那个曾经的他,那个自由的他,此时已经认不出因为肩负了责任而不再自由的自己,他觉得“那个人样子好怪啊”。而他曾经的爱人此时也认不出他来,那个他为之放弃一切的人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留给整部影片最后的一句话,却是让他和我们都心碎满地的一句:“是啊,他好像一条狗啊!”
珍妮与安迪的对比,珍妮与阿甘的对比,都意味着仅仅有希望是不够的。阿瑞对安迪的忠告和安迪对阿瑞的忠告一样语重心长。希望诚然是自由不可或缺的朋友,但是有时候恰恰是朋友会带你误入歧途。并非所有希望都会带来自由,正如并非所有朋友都会给你温暖一样。希望在给人摆脱恐惧的力量的同时,也给了人无所顾忌的力量,歇斯底里的力量。那非但不是自由的通途,反而是自由的墓地。
希望与欲望只有一线之遥,而欲望,无论霍布斯还是卢梭看来,都是一柄双刃剑,能够披荆斩棘,也会反噬自己。那些杀人越货、图财害命者,比如《鲨堡救赎》中的诺顿和海利,都不是因为没有希望而沉沦,而恰恰是由于欲求太多才会堕落。他们同样是自己欲望的牺牲品,就和珍妮与丹中尉(Lieutenant Dan)一样。丹中尉和珍妮向前再走一步,也许就是下一个诺顿和海利。没有人天生邪恶,是无限膨胀的欲望让人疯狂:这是卢梭在《爱弥儿》中警告母亲必须警惕的道理:孩子的哭闹其实是欲望的放纵,[13]也是他深刻反思欲望之中隐藏着权力意志的原因所在。[14]他深深知道,一个人如果不能克制自己的欲望,就会如这两部影片向我们展示的那样,终将不可避免地堕入自由在僵化和恐惧之外的另一个反面:疯狂。
五、自由与反抗:“阳光灿烂的日子”
《阿甘正传》甚至将这一主题引入了对卢梭浪漫主义和福柯极端体验的反思与批判:对自由的希望与欲求,同样体现在对权威的反抗之中。其实两部影片都以各自的方式描绘了以反抗寻求自由的悲怆画卷。丹中尉、安迪、珍妮,都在通过反抗寻求自由的历程中,给了我们关于自由与欲望问题的更多教益。只是这悲怆画卷的背景却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躁动喧嚣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丹中尉在某种程度上走了一条和珍妮相近的道路。也许他们追求的目标不一样,但是丹中尉也是被他的希望逼得发疯的一个人。他希望成就荣耀,希望战死沙场,希望实践早已注定的“命运”,并且同样因为达不到目标而为此疯狂、颓废。如果不是阿甘给他带来了生命的转机,就像安迪给阿瑞带来的一样,丹中尉这辈子也许就毁掉了。我们都看到了他在生活中的失意与沮丧,看到了在他希望破灭以后的沉沦。他是在以这种方式反抗这个社会甚至命运对他的不公。但像这样的反抗,终归是没有作用的。正如阿甘所说,有些事情谁也改变不了。
安迪曾经也是一样,他可以把房门反锁播放美妙的音乐,可这终究不是办法。一时的反抗并不能给人们带来最终自由。安迪的教训其实是阿瑞他们早就看得很清楚的:一时的反抗虽然痛快,但是两个星期的禁闭却让人度日如年。不管安迪如何强调内心的自由之声,反抗依旧是条走不通的道路:继续反抗,等待他的只是继续的禁闭。这样的反抗只能带来一时的痛快,但却终究得不到自由本身。
反抗的局限尤其在珍妮的身上体现出来。珍妮起先反抗她的家庭,从家庭逃走之后又一直在反抗着生活本身,或者说,过着一种反抗的生活。她其实是那代人、那个时代的象征,在她身上折射出的是整个美国六七十年代的青年反抗风潮。那是一个反抗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总在寻求新的生活方式,反抗这个社会发生的一切。反抗本身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看似在反对越战,实际上是在演示反抗本身。在中国、美国、拉美、法国,整个世界的上世纪60年代都几乎是一个“文化革命”的时代。那是席卷时代的革命风暴,本该安坐象牙塔的老师和学生也呐喊、反抗。那一代成长起来的思想家,从萨特到福柯,从结构主义到解构主义,当他们以卢梭后继者的姿态对社会枷锁做出不断批判的时候,当他们用自己的极端体验来进行这一批判的时候,都在反抗中重复着影片中丹中尉、安迪和珍妮的道路与心路。
反抗永远摆脱不了一个悖论:在反抗的当时你可以获得短暂的自由,可是在反抗过后,你并不能得到任何东西。于是反抗只能在“不断反抗”中才有意义,于是反抗本身取代了自由而成为目的。影片中反战的人群不像在反抗,更像在过节: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只是反抗而已,他们也只是玩玩而已。特别是那个喋喋不休的黑帮党徒,那个打了珍妮又被阿甘痛扁的学生领袖,在阿甘的映衬下显得那么苍白。他们这些号称追求自由和权利的人真的是一个自由的人吗?不是。他们内心没有丝毫的自由精神。然而这苍白的自由也对他们弥足珍贵,因为他们只能在反抗之中感受存在,正如他们只能在大麻中体味快乐。这样的反抗于是终将变成放纵和堕落,嬉皮士的长发、酗酒、吸毒和乱交、群交,与摇滚乐和最高法院的民权判决一起,成了那个时代的标识。
是的,正如这部影片在最后告诉我们的,有的时候人就像羽毛随风飘荡,你无从反抗;或者反抗也不过是命运的摆布而已,你无所反抗。因为反抗非但不能带来任何自由,甚至本身就是一种枷锁,带来强制、堕落,乃至疯狂。
六、自由与交易:墨菲斯特的诱惑
安迪的经历看似既是对反抗的肯定,又是对反抗的否定:他逃离鲨堡是以颠覆整个鲨堡体制的方式进行的最为彻底的反抗。但是在此之前,在狱中的时候,他获得自由的途径恰恰不是源自反抗权威,而是向权威妥协,与权威合作。这也正是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选择。
安迪为了获得短暂的自由,为了拯救自己,也为了拯救狱友,同诺顿和海利做了肮脏的交易。我们能够理解他何以如此,但是这依然是肮脏的交易。为了那片刻的自由,为了诺顿自诩的“我是世界的光明,跟着我就不会有黑暗”,他如同《浮士德》里写的那样,和魔鬼“墨菲斯特”做了交易。[15]阿甘的自由也是有代价的,只是付出代价的是他的妈妈。珍妮也付出了阿甘妈妈所付出的同样的代价。在一个雨夜里,当阿甘去珍妮的学校看她的时候,我们知道珍妮也在做这样的交易。只是她是在为自己的自由进行交易,她希望通过这样的交易得到她的自由,可以像那只鸟儿一样飞翔,可以在她向往的世界里享受自由,可以让她在空旷的舞台上,在周围人默默的仰慕中,演奏她心爱的音乐。
因此他们的经历提醒我们,不能因为享受到自由就看不到自由的代价。自由永远是有代价的。一如鲁迅先生的箴言:“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16]同样道理,只要有机会可以买到,渴望自由的人们即使只能得到阿瑞在屋顶获得的那片刻自由,也会用一切代价去交换。这代价有金钱、有尊严、有美色、有人性。
人们在估算各种自由代价的时候,很少估算的恰恰是付出了自由本身的代价。与墨菲斯特的交易并不是一次就会完结。墨菲斯特让安迪无所不能,为他除掉“姐妹花”,容许他办“图书馆”;但是也让他一无所能,可以随时关他的禁闭,杀死他的朋友,永远囚禁他并作为自己的犯罪工具。这里也再次回响起卢梭和托克维尔对霍布斯的深刻批判。在付出灵魂之后,绝非不再受到约束。把灵魂给了魔鬼,是进不了天堂的,听从撒旦的教诲只能成为逐出伊甸园的弃儿。安迪只有自我放逐才能逃脱魔咒,魔鬼的纠缠使他不得不离开人世,离群索居。而难以挣脱的魔鬼的纠缠同样是在珍妮身上一次次体现的命运。虽然她和安迪一样热爱音乐,热爱自由,并且执著坚定地追求自由,愿意为了自由付出一切代价,但是很不幸,珍妮从未得到自己想要追求的自由。也许只有片刻,在那个狭小的舞台上,在嘈杂和亵渎中,她甚至没能完整地弹完自己的曲子。
归根结底,交易本身是得不到自由的。与魔鬼的交易就更得不到。因为出卖了自由的心灵,正如卢梭看到的,无论是卖给利维坦,还是卖给墨菲斯特,都将是自由的永远丧失。
七、自由与异化:布尔乔亚的面具
《阿甘正传》由此深化了自由与交易这一主题,也将我们带入了卢梭思想世界的深处:自由的追寻者必须时刻警醒的代价,是人性本身在追求自由过程中的退化,是为了获取自由而进行的种种交易最终把人们都变成了一个个习于伪善,精于算计的“布尔乔亚”(I)ourgeois——也就是如今被崇尚的那个小“资”。[17]
《阿甘正传》这部影片,一再地以阿甘的淳朴反衬和反讽着各种各样的布尔乔亚。要理解这点并不困难,只需要我们自己对号入座,把我们自己想像成影片里那些遭遇阿甘而尴尬出丑的人们。
布尔乔亚的第一个典型特点是礼貌背后的伪善。这尤其是在阿甘见总统的情节中屡次展现出来。这些总统都很彬彬有礼,但只要他碰上阿甘就都倒了大霉,所有伪善就会被揭穿。第一位是肯尼迪总统,人又帅又和善。阿甘喝饱了汽水去总统的洗手间,就把肯尼迪与玛丽莲·梦露的遮羞布给揭开了。第二个倒霉的是约翰逊总统,很友善很礼貌地与阿甘寒暄,却被阿甘当真和当众脱下了裤子给他看屁股上的枪伤,尴尬万分,只好如叶公好龙一般逃走。这戏剧性的一幕不仅讽刺了约翰逊的虚伪,在那一典礼上的隆重与光荣,所有的礼貌,所有人们维系营造出来的美好气氛也都被打破了。第三个被阿甘揭穿的是尼克松总统。尼克松对阿甘的小恩小惠是找错了人,不明事理的阿甘一个电话捅出了水门事件。当然,这都是艺术的表现而非真实的历史,但是影片恰恰通过阿甘这个不懂人间虚伪的人,淋漓尽致地把这些彬彬有礼之后的伪善,以喜剧式的嘲讽揭示出来。
这部影片还有一个情节令我难忘。阿甘在讲了他和丹中尉捕虾的故事以后,坐在旁边的那个老头以为他是在胡吹大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走了,这时旁边一个老太太抱着非常大的善意安慰阿甘,说这个“故事”非常动听。当阿甘问她你想不想看丹中尉长什么样的时候,老太太说当然想啊,心里八成在说:“你这个故事还编得蛮好,连丹中尉的漫画都画了。”结果阿甘拿出来的是《财富》杂志,封面人物正是阿甘和丹中尉。这时候,那个老太太的表情,就是布尔乔亚的典型表情,也是常常浮现在我们脸上的表情。
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并不是真的互相敬重和互相关心,那只不过是大家为了维持一个和睦气氛刻意做的事情而已。必须在陌生人之间维持这种基本的交往环境,这是现代社会的诞生带来的一个必然结果。不像以前,大家从小一起长大,一辈子生活在一个地方,你接触的绝大多数人都与你终生相伴,从你出生那一刻起就对你一览无余,到你死了也逃不出他们的眼睛。[18]所以那时候除了进京的和外来的人,彼此之间不需要刻意“做作”什么,你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你刻意做作,也不可能做到。一个人的品格不是戴上面具所能一时伪装的“形象”,而是只能正心诚意,三省吾身,终日乾乾,如履薄冰,是真正具有且须臾不离的“修养”。
现在,我们只是在某一刻与某人交往,过了这一刻大家就各奔东西,因此需要的只是一个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的过场。所以你只要伪装那一刻的形象就好。甚至现代社会的数字交往连这一刻的表情和声音都免去了,只需要语言上的客气和敬意就好。美国人电子邮件里的客套话特别多,大概也是这个原因。所以现代社会里最常说的是“做人”。而且一个人就是同时也只需靠“做”而成为自己。不仅个人自觉如此,而且产生了强制个人服从的“职业伦理”。法律人必须在一言一行中搁置自己的良心,不仅像一个法律人一样思考,而且必须像一个法律人那样行动。法律人要囚禁别人,必须首先把自己囚禁在“法律人”这个统一的面具之下。
在卢梭看来,这就是异化,使人渐渐迷失了自我,成为了角色的附庸。《阿甘正传》中也有一座“鲨堡监狱”:角色的面具就是监狱的围墙。这道角色的围墙就背负在我们身上,向我们压下来,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真正的自由之心和人之本性在扮演角色的过程中消磨流逝。古代的礼教吃人,现代的礼教非人。
所以安迪对阿瑞的提醒也是在责问和提醒我们,“还记得童年时的梦吗?”如果你不记得了,或者已经决意把它封存起来,以便更好地扮演这个社会要求你做的角色,选择这个社会和特定场合要求你具有的服装和礼仪,追随潮流崇尚的品味,那么你最终究竟是在为何而活?随着时尚和潮流的转变,何处又是你的归途和“此心安处”?
八、自由与算计:名利场的泥潭
布尔乔亚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势利。利害算计和趋利避害是布尔乔亚的一切行动的指南,每做一件事情之前都要精打细算,这件事对自己有什么好处,近期如何,长远怎样。这就是韦伯所刻画的现代“理性”,这就是经济学理论中想像的“理性人”。
而阿甘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阿甘恰恰是个最不会算计的人。阿甘一开始就是以智商75的特奥会潜在成员的身份出场。但他绝非在所有方面都“弱智”,甚至在某些方面要比其他人都更“明智”。阿甘有很好的判断力,知道谁好谁坏。阿甘唯一缺的是什么呢?是心眼。阿甘不会算计,他不会估价这个事情对他有利无利,利多利少,他不会做成本收益分析,更不会评估风险,甚至没有什么长远的打算,他只是想做就做,想跑就跑。
阿甘每一次奔跑都只是奔跑而已,都不是为了换取任何名利,甚至没有一个“目标”,不是为了环保,不是为了女权,也不是为了出名,更不是为了慰藉,这和他那些追随者都不一样。很多人说《阿甘正传》是一部励志的片子,阿甘可以成为我们的榜样。果真如此的话,我们也不过是阿甘的一个追随者而已,不过是电影之外跟着阿甘身后幸福地奔跑、而有一天当阿甘不再继续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该向何方的一个追随者而已。
阿甘并非一无所求。只是阿甘的追求并无功利。凡是他追求的都是无价的至善:亲情、爱情和友谊。淳朴心灵不是一张白纸,而是有着确定的内容。阿甘比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谁是自己的挚爱。为了这一切他毫不在意付出的代价几何,甚至不惜牺牲生命。是的,阿甘甚至不懂得算计自己的生命,他与霍布斯世界中的贪生怕死之徒截然不同。在越南战场上,他之所以冒着枪林弹雨一个个救回战友,只是觉得不能让他们留下等死,只是为了找回自己的至交好友巴伯。他的想法很单纯。他没想过立功,这和丹中尉判然有别。丹中尉不惜一切想要成就自己的荣耀,一将功成万骨枯。所以他要求飞机赶快来轰炸自己的阵地,而不管多少人要为他陪葬。但是,阿甘甚至不知道自己中弹的价值。
这尤其体现在他对珍妮的爱情之中。尽管我们所有人都同情珍妮,但是其实我们内心仍会忍不住裁判(judge)她和她的言行,裁判(judge)她的行为是好是坏,该或不该。甚至珍妮自己都会裁判(judge)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好女孩。所以阿甘对珍妮说“你能嫁给我吗”的时候,珍妮却说:“你不会希望娶我”。但阿甘,只有阿甘,从未对珍妮有过一丝一毫的评判,更没有任何算计。阿甘从来没有想过他娶这样一个女孩别人都会怎么看他,他也没想过珍妮对他好还是不好,是不是爱他,更没想过珍妮是不是贤妻良母。对他来说,他爱珍妮的全部,毫无保留。他对珍妮的爱中纯洁无瑕,没有任何自利的污点。
对我们来讲,许多人由衷地欣赏和羡慕阿甘,其实只是因为阿甘得到了那些我们想要的名利。但是阿甘本人从不在乎。他不在乎自己得到了国会勋章,成了百万富翁,有了苹果公司的股票。这些对阿甘来说,什么都不是。阿甘只在乎他的妈妈,他的珍妮,他的朋友巴伯和丹中尉。那一切功利对阿甘来说,哪里比得上生死离别后白宫广场前他与珍妮彼此的呼唤和拥抱。但就是这样一个阿甘,在与珍妮的对比中使我们明白,拥有淳朴心灵的人才不会迷失,才真的自由。
安迪的心灵,也从来都是自由的。即使在他的某些时候,比如面对姐妹花的强制、面对着海利和诺顿的暴政时,身体会受到强制,但是始终未泯的是一颗自由的心。他从来没有失去过,所以他也不需要找回什么,他只不过是在哪怕最为严酷的日常生活中坚持自由的践行,甚至死亡也不能让他退缩。从卢梭的视角来看,这也决定了安迪与我们的不同,而且也与阿甘不同:安迪是在清楚知道失败的风险和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义无反顾。因此,他的抉择才更为震撼人心。
我们为安迪成功逃脱鲨堡而由衷欢喜,但我们也该知道,安迪的成功不是因为他算无遗策,而是他无所畏惧。安迪的确进行了精细的算计,每一步都设计得非常精巧周密,但他不是只知算计的布尔乔亚。关键在于,一个人是不是在自利之外还保有一些价值,而这些价值不能算计,比如自由。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说,自由是什么,自由是你可以为之而死的东西。这恰恰是对霍布斯和法律经济学家自由观念一针见血的批判:这个世界中毕竟有些东西,对我们来说至高无上,不可交易;这个世界上毕竟有些人,像安迪一样,可以舍生取义,杀身成仁。
真正使得阿甘和安迪自由的,也是我们面对他们的时候内心感到深深惭愧的,是阿甘的淳朴心灵,和羽毛一样轻巧、洁白、无暇的淳朴心灵,是安迪的自由精神,和鸟儿一样展翅飞翔、无惧风雨的自由精神。面对阿甘和安迪,我们法律人应当引以为戒,并扪心自问,当自己的心灵已经被如此多的功利所压迫的时候,还能有闪亮的羽毛像鸟儿一样飞吗?当自己已经身陷名利场的泥潭之中时,还能像洁白轻巧的羽毛般随风飘荡吗?
九、结语:人心惟危,自由惟危
正如要理解那些伟大的作品,其中的杰出者和他们的非常经历往往只是我们的镜子。那些非常的经历几乎不会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但是正是通过这些镜子,我们才看清自己。阿甘和安迪就是这样两面镜子,时刻映照出我们身上布尔乔亚的虚伪自私和利欲熏心,彰显着我们名利之累背后的心灵之负。真实的法律人处在这两个角色光谱中的某个位置。我们不可能成为阿甘或者安迪,但我们确实可以从他们那里,从那些我们体会不到的经历中,看到我们每天体验但却从未看到的自己,看到平日里没有留心但却时刻伴随着我们的世界。
阿甘之所以那么自由,有一点不能否认,是因为阿甘生活在天堂。《阿甘正传》是一个成人童话。阿甘一辈子被无数的幸运所包围,尽管他自己未必觉得这就是幸福。而阿甘无论如何奔跑,也从未逃出美国之外(到中国访问并不是逃离),而是始终在山姆大叔的呵护之下。这与安迪有着根本的不同,安迪的每一步都不能心存侥幸,更没有侥幸可存。他生活在地狱之中,必须奋力不停地挥动翅膀,才勉强能够自由飞翔。无论是狱中生活还是逃离时刻,他都必须竭尽全力,而不能心存任何幻想。因此,安迪的自由是不存任何幻想的自由。鲨堡中非但没有童话,甚至没有神话。
要理解不同处境对于自由的意义,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思想试验:把安迪和阿甘对换一下,让阿甘生活在鲨堡,而让安迪生活在60年代的美国社会。结局会是怎么样呢?也许阿甘活不到天明。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在问何时吃饭的时候被暴打一顿,更可能是半夜里就因大喊“我想妈妈”而被海利打死。在鲨堡没有任何幸运可以期待,而如果没有任何幸运可以期待,阿甘可能进不了一所普通学校,打不了橄榄球,越战的时候就会被打破脑袋,如果活下来,投资也会破产,他会和丹中尉在暴风雨中呜呼哀哉。那时的阿甘还能随风飘荡么?因此阿甘的自由经历恰恰从反面揭示了霍布斯观点的正确:只是因为生活在一个更可能接近天堂的地方,像阿甘这样的人才能够讨到自己的幸福。所以阿甘才会说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不管你得到什么,永远都香甜可口。如果阿甘生活在鲨堡,那生活就只能是一个俄罗斯轮盘——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得到的究竟是哪颗子弹。
但是安迪呢?如果安迪生活在阿甘的那个时代,会变得更好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也许正是因为安迪处在那么一种极端严酷的生存环境之中,那么刻骨铭心地感受到失去自由的痛苦,要用灵魂去交换自由,要爬过两个球场那么长的肮脏的下水道,自由的弥足珍贵,对他,对我们,才如此明了。
而我们这些普通人只是处于天堂和地狱这两个世界之间,处于美好与苦难并存、理想与现实同在的人间世界。我们这些普通人既不是智慧非常的安迪,也并非不谙世事的阿甘,而且因为不是生活在天堂,也就没有那么多幸运可以期待。同样,因为不是生活在地狱,我们的人生尽管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却很少不幸到安迪的处境,所以即使我们具有了安迪的坚韧,我们仍然难以懂得我们不时享有的自由究竟有多珍贵。
所以,我们最终成为的既不是阿甘也不是安迪,而只能是老布、珍妮、阿瑞和丹中尉,甚至海利和诺顿。这才是我们,这才是我们在法学院看到的大多数老师和学生。我们一辈子怎么活,必须靠自己锱铢必较,把握好生命中的每一个机会,怀有希望、出卖良心、精心算计,才能得到较之他人的优越感和由此而来的体面与尊严。
所以,要获得自由的“救赎”,就不能把自己想像成安迪或者阿甘。应当更多地把自己想象成老布和阿瑞、丹中尉和珍妮那样的普通人,甚至海利和诺顿那样的恶人。看到自己和他们的相似性,在与安迪和阿甘的对比中看到自己的狂妄、贪婪和卑鄙,这本身就可能带给我们更多自由。是的,体味《阿甘正传》和《鲨堡救赎》就像是在经受卢梭在《爱弥儿》中描绘的“消极教育”(negative education)——通过涤荡充满功名利禄的社会污染,挽救和保有一颗淳朴心灵。[19]
所以,我们只能从两部影片中得知,一个珍视自由的人不能心存恐惧和贪婪,警惕在交易中迷失自我,警惕现代生活的例行公事和虚与委蛇,挣脱伪善面具与功利算计的囚禁,提防落入反抗的陷阱。我们还已知道,一个珍视自由的人需要什么:不仅需要无时无刻不牢记和践行人之为人的那些真正美好而无价的价值,家庭、爱情和友谊,并且不该忘记,我们赖以生存的国度就和苏格拉底的雅典一样,虽然与我们的自由心灵彼此冲突,但却是我们实现自由的必要条件。所有这些教诲都不是什么大道理,而是影片在细腻的表现中的润物无声。
但却不能断言究竟怎样才能获得自由。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们要把他人塑造或是囚禁成什么样的人?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阿瑞和老布?珍妮和丹中尉?还是海利和诺顿?这些问题每个人都终将用自己的选择做出回答。自由终究意味着人的解放,这解放不仅有赖他人,更有赖于我们自己。
而且正如安迪暗示的,自由与一切人间至善一样难得。正如大舜对大禹的告诫,“人心惟危,道心惟危,惟精惟一,允执厥中。”[20]是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危,自由之所以美好,恰是因为自由在人世之间如此稀罕,是因为获得自由要比被不自由充塞心灵远远艰难。对于我们来说,因为做不到安迪和阿甘的从心所欲不逾矩,所以唯有意识到自由的难得,才能真正懂得自由的珍贵,才能真正珍视自由,才能使我们避免带给别人更多的专制。是的,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自由不论于己于人都不是为所欲为,而是实践中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人间至善。
所以,甚至我们明白了关于自由的一切道理,仍然与自由相隔万里,反而是不明白这些道理的阿甘始终与之相伴。所以,甚至我们具有了自由必须的一切美德,也仍然可能与其失之交臂,甚至像安迪那样秉承自由精神的人都难免于此。所以,即使我们拥有了掌握命运的一切权力,也仍然难免将自己和他人一并囚禁,正如诺顿和海利的作茧自缚。所以,即使我们对自由怀抱着无比的激情,也仍然不能得到自由的垂青,哪怕像珍尼和丹中尉那样不屈地面对命运。恐惧、希望、坚持、交易、反抗、礼貌、算计和法律,都与自由相关,但都不能担保自由。自由不是法学家所说的只要为权利而斗争就能得到,也不是经济学家所说的只要付出代价就能得到,也不是政治学家所说的共和立法就能得到,更不是庸俗的自由主义者在口号中可以得到。自由只是需要不被忘记才有了“自由”这个名字。
毕竟,自由不是理由,而是问题。自由不是用来为我们任性放肆进行的辩解,而是要我们力为笃行做出的回答。真正的自由并不是口号、激情和写在纸上的法律权利,不是自由主义鼓吹的可以带来福利的自由,而必须植根于公民的心中,植根于古老的传统中,植根于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工作和生活中。自由是一种生活方式,要不失去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就必须天天过这样的生活,而不是天天想像这样的生活。自由,只能是每个人自己在每日每时的日常生活中给出的人生答案。
只是“这答案”,虽然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却不是一劳永逸和一成不变,因为一劳永逸和一成不变的东西,正如这两部影片中的教诲,恰是自由的反面。“这答案”,正如《随风飘荡》里反复吟唱的,“我的朋友,在随风飘荡。这答案在随风飘荡……”

【注释】本文依据我的讲课录音整理而成。我将之整理成文,与我曾经的和将来的学生分享,与思考和回答同样问题的师友交流,并以此为念。
[1]See.Jean-Jacques Rousseau,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ed.by Victor Gourevitc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41.
[2]See Alexis de Tocqueville,Democracy in America,trans.,ed.,and with an introduction,by Harvey Mansfield and Delba Winthrop,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0,pp.662—663.
[3]参见李猛:“除魔的世界与禁欲者的守护神:韦伯社会理论中的‘英国法’问题”,载《思想与社会》(第1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页以下。
[4]参见Max Weber,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trans.by Talcott Parsons,China Social Science Publishing House,1999,p.181;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02页。
[5]See Oliver Wendell Holmes,The Path of the Law,10 Harvard Law Review 457,496(1897)
[6]参见(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96页。
[7](美)罗伯特·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8]Thomas Hobbes,Leviathan,ed.by Richard Tuc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chap.XVIII.
[9]Id.,chap.XXI.
[10]Id.,chap.XVII.
[11]See Rousseau,supra note l,chap.8.
[12]参见(德)斯威布:“代达罗斯和伊卡洛斯”,载《希腊的神话和传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13]参见(法)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58页。
[14]同上,第75、86页。
[15]参见(德)歌德:《浮士德》,绿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
[16]鲁迅:“娜拉走后怎样”,载鲁迅:《坟》,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30页。
[17]Jean-Jacques Rousseau,Emile or on Education,Intro.,Trans.,and Notes,by Allan Bloom,Basic Books,Inc.,Publishers,1979,p.40.由于中译本完全没有翻译出“布尔乔亚”一词,故而引用的是英译本。
[18]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19]参见前注[13],(法)卢梭书,第96页。
[2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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