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型双向群构:欧盟《里斯本条约》对机构分权均衡论的最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2-10-22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作者:赵志兵

机构分权均衡(Institutional Balance)是由欧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现在称作Court of Justice of European Union)在实践中首先提出并加以运用的1970年之前欧盟法院最先使用的措辞为权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之后逐渐开始采用机构分权均衡(Institutional Balance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机构分权均衡(Institutional Balance)与权力分配(Separation of Powers)之间微妙的关系权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在各个国家(Nation State)中所广泛运用以达到良好的治理(Good Governance基于民主原则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那么在欧盟这一个超国家实体中机构分权均衡Institutional Balance)应该有怎样的运作机理呢?回看权力分立在一个国家中的功能其实就是依据这个国家的宪法来保护宪法中所保护的基本内容如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由此机构分权均衡也应该是依据这个超国家实体的宪法”,来保护超国家实体宪法所保护的基本内容此处便引出另一个问题欧盟这个超国家实体的宪法所保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呢?基本内容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欧盟市民(European Citizens)的基本权利(Fundamental Rights) 另一方面是成员国(Member States)的既得权力(Prerogatives 这两种基本权利的保障制度没有完善的话欧盟的宪法就是不合格的就是不被接受的2004年《欧盟宪法》没有被通过就证明了这一点

针对保障欧盟市民的基本权利欧盟已经通过60多年的演变形成了一个三角群构(Triangle也被称为是古典群构(Classical Triangle在本文中笔者称之为横向群构(Horizontal Triangle横向群构(Horizontal Triangle)包括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欧盟部长会议( Council of Ministers)及欧盟议会( Parliament 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垄断了提出(Initiating Power)立法议案的权力并有一定的确保条约(Treaties)及措施(Measures)得到实行的权力欧盟部长会议( Council of Ministers)与欧盟议会( Parliament)分享立法权(Legislative Power

针对保障欧盟成员国的既得权力欧盟已经通过40多年的演变形成了一个逐渐成熟的纵向群构(Vertical Triangle)以有效保障成员国的即得权利(Prerogatives横向群构(Horizontal Triangle)的形成比较快1979年欧盟议会(Parliament)直接选举(Universal Suffrage)后横向群构(Horizontal Triangle)就基本形格局但是纵向群构(Vertical Triangle)的发展比较曲折纵向群构(Vertical Triangle)发展的直接原因就是成员国(尤其是法国)对欧盟超国家实体的担忧 并达成了卢森堡共识(Luxemburg Promise)以维持成员国在部长会议(Council of Ministers)中的否决权而欧盟部长会议(Council of Ministers)实行多数投票(Majority Voting)后 卢森堡共识(Luxemburg Promise)就死去了但它的幽灵还在精神还在卢森堡共识(Luxemburg Promise)的幽灵与精神直接促成了新机构的建立以形成纵向群构(Vertical Triangle1986年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被吸纳成为欧盟的一个正式机构1994年欧盟地方委员会(Committee of the Regions)成立1997年成员的各个议会也应邀请参与欧盟的日常运用之中此时也许我们会觉得欧盟的机构非常多非常拥挤(Crowded 而这种拥挤也使用各个机构处于分权制衡的复杂结构中无法滥用权力 2007年的《里斯本条约》可以给们理解欧盟复杂机构的线索《里斯本条约》中赋予了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通过达成一致(Unanimity)以确定欧盟发展方向(Direction)及优先性(Priorities)的排列同时赋予了各成员国议会(National Parliaments)及欧盟地方委员会(Committee of the Regions) 维护欧盟辅助性原则(Subsidiarity)及均衡性原则(Proportionality)并可以基于这两个原则(Subsidiarity/Proportionality)在欧盟法院提起诉讼大大加强了各国议会(National Parliaments)及欧盟地方委员会(Committee of the Regions)在维护欧盟欧盟辅助性原则(Subsidiarity)及均衡性原则(Proportionality)方面的作用因此从纵向来看欧盟理事会(确定方向的机构)确定欧盟发展方向及优先性 基本机构(欧盟委员会欧盟部长会议欧盟议会)进行立法及做出决定而欧盟地方委员会及各成员国议会(建议机构)则维护议会及欧盟地方委员会维护欧盟辅助性原则(Subsidiarity)及均衡性原则(Proportionality)从而有效保护欧盟成员国的既得权利这便是存在于欧盟中的纵向群构(Vertical Triangle同时另外一种保护成员国权力的途径是退出欧盟但其并非一个可以经常使用的机制

纵上所述机构分权均衡(Institutional Balance)包含双向群构(Twofold Triangles一方面是横向群构(Horizontal Triangle另一方面是纵向群构(Vertical Triangle 横向群构(Horizontal Triangle包括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欧盟部长会议( Council of Ministers)及欧盟议会( Parliament 以保障欧盟市民(European Citizens)的基本权利 纵向群构(Vertical Triangle)包括确定方向的机构(欧盟理事会)基本机构(横向群构的三大机构)以及建议性机构(欧盟地方委员会及各成员国议会)以保障成员国( Member States)的即得权力(Prerogative此双向群构可以为新型的区域性超国家实体所采用如非洲联盟拉丁美洲联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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