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新文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发布日期:2020-11-03 来源:法学学术前沿

徐显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首先,我代表法学学科对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也期待我们的《共同宣言》能够成为中国人文社科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新文科”的概念最早来自于美国希莱姆大学,这个大学是美国以文科著称的大学,全校有40几个文科专业。这所学校感觉到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所以提出了“新文科”的概念。希莱姆大学改造了几个学科,这些学科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把文科和理科结合起来,“文理交叉”成为希莱姆大学新文科的最重要特点。

 

新文科与传统文科相较,应秉持新理念,确立新使命,赋予新内容,运用新方法。其一,在话语体系上,应把西方话语体系主导下的文科转向中国话语体系主导下的文科,不完成这个转变就无所谓中国的新文科;其二,在内容上,应把纯文科转向文理交叉的学科,要使文科的学生具有理科的思维;其三,在功能上,应从探讨人文社科所涉对象的规律性转向对社会价值观的重塑和形成国家软实力,为理工科甚至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指导思想和价值选择;其四,在方法论上,应从运用传统的人文社科方法转向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特别是要运用算法,将文科的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统一,彰显新文科的科学性。新文科将是古今打通、文理打通、人文与社科打通、中与西打通、知与行打通的“五通文科”。

 

“新文科”应该包含“法学”。“新文科”在法学领域的展开就是“新法学”。“新”总要有所根据,为什么要建设“新文科”?根本的出发点我的理解,还是要适应社会需求,没有社会需求对文科的挑战,对法学的再造,就没有新法学。

 

第一,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都提出了新要求,这六个方面每一项都和法学、法治有关系。民主是法治的本质和基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社会越发展,越要依靠法治。公平、正义是塑造价值观的,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正由对每一起诉讼案件中的感受转向对制度设计和执法活动。人民对安全的新需求要做广义的理解,涵盖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人民对环境的要求实际上已经变成中国新的价值观,也已成为人民群众新的基本权利。怎样满足人民在新时代提出的这些新要求,是现在法学教育要思考的。

 

第二,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十九大报告里明确了时间表,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到新中国建国100年的时候就是2049年本世纪中叶,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中国正在成为一个大国并且可以预测,中国经济总量一定会超过美国。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在2030年中国GDP的总量将第一次超过美国,这一年美国GDP的总量预计是24.18万亿,中国将达到24.48万亿,今后数量上的差距还会继续增加。我们现在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的法治是走向大国的法治,我们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强国,大国的法治应该有大国的样子。与强国的目标相适应,法学教育要有新作为,这是对我们提出的新挑战。我们的大国法治要对世界做出哪些原创性的制度贡献,也是我们法学教育要思考的。

 

第三,中国法治发展的新矛盾。这里的新矛盾集中表现在国家安全方面。十八大之后国家安全立法发生重大变化,我们在补齐国家安全的短板。过去在涉国家安全领域里面,法学教育基本不涉及,在立法方面也一直是空白。十八大之后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之为指导,我们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了《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防安全交通法》《生物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其中一些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与传统的法学理论完全不同,很多都是过去法学理论未曾涉猎过的。又如如何防范颜色革命、如何管理太空、深海、极地等问题,法学教育在这些仍然很薄弱。

 

第四,“一带一路”布局的新应对。中国的利益已经延伸到海外,总体国家安全观当中应处理好几组关系: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之间的关系,国防安全与国民安全的关系,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的关系,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的关系。我们现在“一带一路”直接涉及64个国家,但是参与的国家有上百个。怎么把外部利益维护好,就要研究“一带一路”沿途国家的法律。现在“走出去”的企业都明白一条原理,要实行“一国一策”,“一国一法”,针对涉及的具体国家拿出相应对策。但目前法学教育在这方面能够提供的智慧还不多,西部地区的一些院校开始注意到这些问题,但是东部地区很少投入力量。我们的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维护这些利益安全的研究就要延伸到哪里,否则法学教育就会滞后于国家需要。

 

第五,世界右转带来的新风险。在世界范围内保守主义、孤立主义、民粹主义正在抬头,极端主义多点爆发,对我们的法学带来了新挑战。世界是瞬息万变的,但法学是理性的,我们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体必须有共同的规则、共同的价值,而极端主义、民粹主义、反智主义这些都是反理性的。我们的法学教育要在世界范围内应对反智主义带来的风险。

 

第六,中美贸易摩擦的新挑战。摩擦的本质是扼制与反扼制的斗争,是控局与变局的斗争。这场斗争将具有长期性、全面性、复杂性、极端性的特点。2019年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这个讲话里也涉及法学教育。中美贸易摩擦中,应对机制、阻断机制、合规性、人才培养四个方面都需要加强,要培养涉外型的通晓国际规则的高水平、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中美贸易谈判中,美方以法律专业出身的成员为主,我方则鲜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谈判代表,这对中国法学教育而言是件很尴尬的事情。美国运用长臂管辖,我们法学界却拿不出阻断措施。我们的跨国企业每当遇到诉讼时,聘请的律师都是欧美国家的,且不谈支付的大量服务贸易的费用,更重要的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不排除外国律师吃里扒外损害中国的利益。这就对人才培养提出新的需求,需要法学教育予以应对。

 

第七,现代信息技术的新期待。人类文明正在经历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现在又到第三种文明就是信息文明的转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的科技手段都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这意味着新文科使用的理论工具,不应再局限于传统文科的手段。新文科的最大特点是文理交叉,法学教育也要学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学生们懂得算法,能够从容地应对文明转型带来的挑战。

 

我们现在面临着这七个方面的新挑战,我们今后的整个中国法学教育要向“新法学”转变。“新法学”必须应对这七个挑战,应对得好,抓住机遇,中国法学教育就能迈上新台阶。那么什么是“新法学”?怎样建设新法学呢?

 

一是生源构成要更新。过去法学专业主要视为文科专业招生。具备举办新法学条件的法学院应该大幅度提高理科生的比例。高水平的法学院如果文理兼招各占50%,我相信学生的素质一定会发生变化。法学专业如果吸引的不是最优秀的生源,法学教育是没有前途的,所以我坚信法学教育应该是精英培养模式,在生源上我们要打好基础。

 

二是培养目标要更新。我们的培养目标要调整,一定要把高素质、高水平、国际化作为突出的特色来对待,高水平的法学院就要培养能够自由行走在国际间的法律人才,满足我们走向大国的需要,满足“一带一路”的需要,满足塑造中美关系甚至在更大范围内国家战略对高水平法治人才的需要。

 

三是人才培养体系要更新。课程内容、课程体系、培养方式、考试考核方式等都应更新。应增加科学技术的内容,让学生了解科学技术的前沿知识,要懂算法,要会人工智能,构建互联网法学、算法法学。学生熟练掌握数学的算法,可能是高水平的法科学生的特征之一。

 

四是师资队伍要更新。现在我们大学法学院的师资是以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为主的老师,少数法学院开始聘请社会上具有实务经验的人来做教师。高校要适应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社会法治实践的需要,为来自实务部门的师资留出一定数量的额度,让更多的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进入学校成为重要的师资力量。

 

五是人才培养的模式要新。总书记在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所说的,高校是法学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第二阵地是哪里?第二阵地就是司法实务部门的法院检察院,要发挥第二阵地的作用。让法院检察院联合高校共同培养学生,形成新的协同机制。

 

以上五个方面就是我们新法学应该重点思考和实践的。今天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顺利召开,标志着新文科建设迈上了新起点,踏上了新征程,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在见仁见智的基础上,形成新文科建设的“共识”。以上就是我对新文科和新法学建设的理解,与大家一起交流,不当的地方请批评,谢谢!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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