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学术积淀 · 庆祝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40周年
发布日期:2020-12-28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官网

山东大学法学学科自1980年复办以来,始终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担负起为我国法治建设输送人才的光荣使命。值此“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之际,法学院编撰了这套《山大法学集萃》(全三卷),共计240余万字,收录了四十年来山大法律人114篇重要的科研成果,覆盖所有法学门类。这套丰富、厚重和饱满的法学文集充分展示了山东大学法学学科重大的学术贡献,蕴含着山大法律人在不同时空语境下对国家法治建设的思考、关怀与追求。

主编简介- 徐显明 -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山东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书籍简介《山大法学集萃——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40周年纪念文集》的编撰,在山东大学校史上是一件大事,意味着山大法学学科接续了历史,继承了传统,走过了再生期,进入成熟期,现正朝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在百廿山大的历史上,法学学科源远流长,起源于20世纪初山东法政学堂和山东法律学堂的设立。1906年,山东巡抚杨士骧、提学使连甲筹议创设山东法政学堂;1910年,山东提法使司创办山东法律学堂。1912年,这两所学校分别更名为山东第一法政学校、山东第二法政学校。

1913年,两校合并,成立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奉系军阀张宗昌将包括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在内的山东六个公立专门学校合并,申办“省立山东大学”,开设法学院,下设有法律系,山东大学自此正式开始了自己的法科历史。1928年,济南“五三惨案”发生后,山东大学东迁青岛,接收私立青岛大学校产,校名更为“国立青岛大学”。1932年,复名为“国立山东大学”,但法学学科陷入中断状态。

1980年,山东大学在科学社会主义系开设法学专业,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的山东大学法科教育。以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法史学家乔伟先生为代表的新一代山大法学人筚路蓝缕,呕心沥血,潜心学术,追求真理,塑造了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在国内外的卓越声誉,成为国家法学教育的重镇。自复办以来,为国育贤,已向社会输送法治英才十万余众。

值此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40周年之际,法学院组织教师对40年来的科研成果进行了梳理,将现任教师、曾在学院工作后来调离的教师以及兼职博士生导师的代表作结集出版。我认为,这是一项极具价值和有创意的工作。它不仅较为全面地展示了山东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脉络,较为客观地总结了山东大学法学学科的学术贡献,而且充分体现了学术庆典的色彩。它既是对过去四十年山东大学法学研究的一次总结,又为未来谋求更大学术发展提供阶梯。我相信,山东大学的法学学人们会在既往成就的基础上,继往开来,推陈出新,再创辉煌。

是为序!

    
                                                      
徐显明
                                                            2020年11月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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