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如何通过「写作训练」获取思想与才智
发布日期:2021-02-22 来源: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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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之门:青年律师进阶指引》立足于对律师职业方法论的思考,总结作者近二十年的执业感悟,借鉴其他社科专业知识,紧密结合律师实务,围绕职业思维、执业方法、业务开拓等多重角度,来展现作者对问题的思考。

律师必须要注重写作,写其实要比说重要,不管口头表达如何强,如果写作能力短缺,也很难做好律师职业。为什么说写比说重要?卡夫卡有句俏皮话:嘴巴离脑袋近,手离脑袋远些,说要比写容易。作为执业方法,必须捡难的事情去做。另外,写作会让人精确,所谓精确,就是通过写作,来整理思路,把问题弄清楚、说明白。写作可以作为训练的方法,如果能长期坚持,则可以训练律师的思维,提升执业能力。

《傅雷家书》中,提及先生要傅聪多写信,说通信可以训练文笔与思想。先生言:“你不是一个作家,从单纯的职业观点来看,固无须训练你的文笔。但除了多写之外,以你现在的环境,怎么能训练你的思想、你的理智、你的intellect(才智)呢?”
要使你所得印象变成你自己的,最有效的法子是记录或表现成文章。这种工作是求知识学问的一种帮助,也是思想的一种帮助。在我看来,要表达一个意见,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清晰的思路至关重要。而不断地写作,成为整理思想很好的手段。因为你要阐述清楚,就得有逻辑地表达。当然,遣词造句,也非常重要。逻辑思维的方法,成为职业习惯后,这反过来又成为写作的方法,对职业的益处无须多言。
文字训练,在表达清楚的基础上,还要求有深度与广度。深度是有观点、有新意,广度则要有视野、有格局。这对于任何职业,都是更高的要求。故从这个角度而言,写作都是更好的思考。写作必须深思熟虑,才可能有观点;又必须放眼读书,才能有启发,也才可能有视野与格局。由是而论,多写与多读,成为孪生兄弟。
此外,在互联网时代,写作之于思考,另外的益外就在于获得反馈。将文章放在网上,放到朋友圈里,总会收获到反馈意见。这种互动,不只是褒奖,还会有各类的批评。其实,诚心而论,批评才是最有益的。人的局限性在于,不借助于他人,我们很难看到自己的短处。我们目光所及,总是自己爱看的,对不喜欢的,要么忽视之,要么无视之。批评会带来思考,会产生对问题更深层次的探究。这种反馈带来的思考,对思维的训练,是一种逆向的推动,价值不可轻视。
哈佛大学教授、名律师德肖维茨说:“现如今,我几乎每天都在写作,每年都会出版一本书。我觉得有必要尽可能广泛地与他人分享我的思想……从针对我的作品的批评中,我学到了很多。”
——还有什么样的见解,可以如此精准地说明写作是更好的思考,这一命题呢?
谈法律文书写作的价值,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 一文书写作体现专业水平 
比如代理词、辩护词等,可直接展示律师的水平。网络上多有精彩的辩词,这些范文,其文本样式得学,其论证方法、专业理论,也值得学习。一篇优秀的文书,理论不可或缺,水平之高下,有无理论高度是关键。
可仅有理论还不够,文书体现作者的综合素养,如行文逻辑、语言水平、文字风格。很难想象,一个理论水平高,但文字拙劣的律师,能写出优秀的文书;也不敢妄言,一个人文字语言能力差,能成为优秀的律师。古人说,文如其人。写出来的文字,展示的是人的风格。文字总归骗不了人。
许多律师的文书,仅从形式来看,还有提高之必要,如排版没有章法,外观毫无美感。这类问题好像只是态度问题,但实际上也体现出专业水平。水平与态度,是表与里的关系,没有水平,态度也是原因;态度再好,水平不够,还得继续提升。
  二 文书写作促使专业精深 
明白专业水平之重要性,可如何提升?依愚之见,律师必须通过写作,以培养研究案件的好习惯,此举可以保证专业不断精进。逢案必写,是最基本的要求,即便系简单案件,也必须写,这是方法的训练。有案必写,就像早起出门前洗脸刷牙一样,养成习惯就好。如此坚持下来,业务才会精深,专业才有保证。
写作可以培养问题意识,有问题意识,则能促使专业的提升。因为有了问题,就得找答案,必须着手找法条、找法理、收集资料。通过这种训练,会提高思考的能力,养成勤勉的工作习惯。收集的资料多了,研究会更加深入。研究越深入,思考越深刻,专业能力必然不断提升,这样形成良性循环,产生迭代效应。
  三文书写作与品牌营销
法律文书就像法律人的门面,如果门面太寒碜,拿出去难免会掉价。说得刻薄点,如果提交的代理词,水准太差,不要指望法官会给你好脸色;交给客户的法律文件,若是逻辑混乱、观点似是而非,谁会把身家性命托付给你?我等在市场谋生之律师,法律文书就是广告,认识不到这一点,危矣!
职是之故,文书写作必须保证:一是一定要有创造力。缺少创造力,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我等律师,最好活得像头牛,不断耕耘,不断创造,做出产品,包装上市,待价而沽。二是要有干货。买家都是火眼金睛,你的法律产品,含金量如何,客户定然心知肚明,故必须拿出干货、硬核货,抢占市场。三是一定要明白你卖的不是法律产品,而是你自己,故要有品牌意识。写出什么样的法律文书,基本上就可以决定,律师在法律市场上的身价,此论大致不谬。
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必须通过写作,来强化专业的形象,以期实现专业突破,乃至于行专业营销之实。
在各类业务培训会议上,我总是会建议年轻人,尝试加强写作训练,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专业化的营销。此举毫无新意,但却值得年轻人一搏。因为假如你真有一肚子的墨水,为何不去横溢才华?假如你真做出不凡的业绩,为何不在第一时间写出来,以便广而告之?广告学里有句经典台词,说,假如你捕到了一条大鱼,不管是清蒸还是红烧,都必须趁热端上来。端上来之后,大家才会看到这条鱼到底有多么大,有多么鲜美,也才会注意到你这个渔夫啊。
培根先生说,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此论真乃高见。我们法律实务工作者,最为人所忌的就是夸夸其谈,“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 。按通俗的说法,此人就是一个耍嘴皮子的。我乡下的父亲曾认为,本人不适合做律师职业,因为在他老人家眼里,我原本就不会“耍嘴皮子”。我辞别公门前,曾认真开导他老人家,律师并非口吐莲花、巧舌如簧之徒。再说,您家儿子说是不大灵光,但还可以写啊?写作才是王道,因为写作会让人学会精确。每一个字打出来,每一篇法律文书写出来,都必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以便让自己的观点、意见站得住脚,让别人能够信服。
为了做到让人心悦诚服,写作之前必须收集资料。我正告团队的年轻人,收集资料得有“竭泽而渔”的精神。否则,律师写不出什么好文章。即便写出来,也因为没有资料做支撑,文章终究是站不住脚的。胡适先生说,有几份证据,说几分话,便是这个道理。假如掌握的资料不够,对问题的认识,就可能出现偏颇,可能只见其一,不见其二。另外,坚持言出有据的方法,也会养成“不苟且”的工作习惯,学会老老实实地做案头,办案作风才会扎实。
从方法论的角度再言之,写作是更好的思考方式,也是业务精进最重要的方法。写下来才会印象深刻,写下来反而又会成为自己的资料。现在我到外面开讲座,谈到某类问题,如果就此我曾研究过,想到就能信手拈来,讲起来毫不费力。另外,就某类专业问题,长期予以关注、研究、表达,从量变到质变,此乃专业化的必由之路。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必须再行强调,我等律师,写作乃专业营销的重要手段。诚如《麦肯锡方法》所言,专业机构的人员很少通过推销获得业务,但麦肯锡却做足了营销。我现在手上的部分客户资源,就是直接或间接通过专业写作,坚持专业营销获取的。有客户遇上问题无正解,看到我写的专业文章后,主动与我联系,双方一拍即合,便成为合作伙伴;更多的情况,正是通过多年的写作,加深客户对律师的专业印象,在一定范围形成口碑。老客户带来新客户,这是律师业务开拓最稳健的模式。
如此说来,为什么要写作,于我等律师而言,谈的多是为了稻粱之谋。可对一介凡夫俗子而言,修身与齐家,才是正经事。 一功夫在诗外
要将法律文书写好,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需要长年的积累,厚积薄发,才可能有所收获。文字是基本功,必须要坚持多写,才能写好。但很重要的一面,还在于要多读。只写不读也不能写好,只读不多写,语言也无法打通。
好文章的标准是要通、要有力量、要有美。所谓通,就是通达,要把作者的意思清楚地表达出来,让读的人明白文章的主旨,套用到法律文书写作上来,就是要表达什么样的观点,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都必须旗帜鲜明,否则无法得到说服他人的目的;文章要有力量,主要指文章的说服力。法律文书的写作,必须围绕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给出有力的意见,从而引导裁判者正确适用法律。文章要有美,不是指辞藻美,当然文笔好也是得分的,最主要的还在于文章有力量,让人读后如沐春风。
如何才能保证文章有力量?必须要摆事实、讲道理,逻辑严密。好的法律文书,事实上也有这种功效,我经常关注法院的裁判文书,其中有部分的文书,说理部分像是在剥洋葱,层层叠叠,直至问题的核心,读后令人赏心悦目。寻找这些优秀的裁判文书研读,对我们写法律文书大有裨益。
能写出好的文书,文字功底一定要好,逻辑思维能力一定要强,要达到此种境界,必须建立在多读的基础之上。读书要无禁区。法律人一定广泛涉猎各类好书,而不能只读法律,杂读可以开阔眼界,写文章时可以旁征博引,文章才能有气度。法律人应当坚持多读历史,多读经典的文学名著。假以时日,对职业能力的提高,大有裨益。二写作的训练方法
法律人经常要处理各类公文,这当然是写作训练,但仅作公文写作的训练,还远远不够。我的经验是,除了工作中的写作训练,平时也必须找机会,不断地写文章。
律师代理的案件,出现争议的问题,代理词往往还不能写透彻,可以将争议的问题拎出来,写成专业的小论文。结合自己手头上的案例,进行写作训练,这是非常好的方法,因为有问题、有材料,再找一些资料,一篇小文章就可以整理出来。我现在在办案之余,经常会将专业领域内涉及的争议整理成文章,因为有现成的问题与材料,写起来并不难,关键要有这种想法,然后养成习惯。
关于论文写作的方法,江苏省委党校刘大生教授,总结出“张三说、李四说、我认为”的写作模式,这是非常有洞见的意见。当然怎么写论文这是题外话,但希望读者能记住。
另外,写作的素材问题。有人说我也想写东西,但不知道写什么啊。其实法律人只要养成写作的习惯,素材应该是很非富的,如前所述,律师手上的案件就是最好的素材。写作必须写自己熟悉的话题,否则是写不好的。许多法律人后来转行成为作家,原因即在于此。手上有货,但必须养成习惯,否则再好的干货,最后也会烂在肚子里。
至于写什么的问题,法律人除了写文书,还可以通过写其他类别文章,来训练自己,将语言打通。律师如果能写其他的文章,诸如论文、时评文章,法律文书的写作,也就不会太难。本人通过多年的训练,终于养成了写东西的习惯。虽然平时工作很忙,但也坚持写专业小文章、读书笔记,甚至一些闲情散文等,这些都是很好的写作训练,目的就在于要将文字打通,能清楚精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我每次去学校、律协等其他机构开讲座,都坚持把讲座内容写成稿件,这也是一种很好的训练。培根说,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白纸黑字,不可儿戏!这样做,一来有备无患,同时也是为了时时警醒自己,一定要写些干货。
总之,文字的训练,对法律人而言,是一辈子的功课。对律师而言,在职业之路上要走得更远,写与说的能力,都必须炼得炉火纯青。选择法律职业,意味着选择的是一条艰辛之路,但山路崎岖,是为了让我们看到更美的风景。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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