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
发布日期:2021-03-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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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是我国乃至全球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由高斯汀教授所著、苏玉菊教授主译的《公共卫生法:权力、责任、限制》一书中指出,恐怖袭击、新型流感、新发传染病和自然灾害促使我们去重新审视国家的公共卫生体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凸显了公共卫生法治的重要性,是对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考验,同时也为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应对的路径提供了重要契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之诠释

人类发展历史已然有力地证明,依法治理是最为可靠与稳定的治理方式。法治是实现国家良好治理社会的可靠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力应对,既有赖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也离不开法治作为重要的保障予以支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中,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运用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原则即包含了依法应对原则,且当前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体系,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可以说,只有坚持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才能更加精准、科学、有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应对的重心问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主要存在立法、执法、司法三大层面的重心问题需要予以重点考量和规范。首先,在立法层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体系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前提。如前所述,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方面已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存在不少需要优化完善之处。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例,其于1989年通过施行,虽经2004年和2013年两次修正,但在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中又暴露出预警机制、协调机制、防治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因此亟需进一步修订《传染病防治法》,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其次,在执法层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过程中,可能出现大量妨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机关应依法查处,当然同时也应规范执法程序。由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某些执法主体搜集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因此还需强化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再者,在司法层面,也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其一,由于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法院的审判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探索出有效的路径和方式予以积极应对。其二,对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妨害传染病防治等行为的司法适用成为重要的工作内容,需要实现精准定性、提升司法效率。

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应对的路径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应对的路径进行优化,首先需要健全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法律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未来我国需要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立法漏洞与短板予以完善,着力构筑预防型公共卫生立法模式,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使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与治理水平,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其次,需要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执法行为,对于妨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也要强化执法,依法予以打击。同时,也要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政府部门等执法主体可以基于“重大且明显的公益需要”这一正当理由而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搜集使用,但应当遵循合目的性原则、比例原则、安全原则等原则。再者,也需进一步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司法应对。检察机关可以主动扩充检察职能,积极在保护野生动物等领域探索实施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审判机关则可以继续完善云法庭等审理模式,对妨害传染病防治以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进行精准定罪量刑,维护刑事司法公平正义。总之,司法部门在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也能充分发挥其法治引领的作用,为法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贡献坚实力量。

(本文刊发于2021年2月2日的《中国社会科学报》上)


责任编辑:景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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