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发布日期:2011-09-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题:聚焦小额诉讼程序

特邀嘉宾:

扈纪华(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

主持人:

李仕春(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副总编、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主报告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

报告人: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党委书记、教授)

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晋红(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教授)

刘 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傅郁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跃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承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

北京市金杜公益基金

间:

2011927日下午300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

【报告人简介】

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范愉,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87年),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1995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等校高级访问学者。曾在西藏大学、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等单位工作,目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DRRC)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比较法学、纠纷解决,以及比较司法制度和比较民事诉讼法等。主要研究成果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分别获2008年钱端升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以及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及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非诉讼程序(ADR)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集团诉讼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获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获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及译著《比较法》等。并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国内外杂志上发表有关法理、比较司法制度、纠纷解决等方面的论文(包括英日文论文)近百篇。主持完成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等多个国家项目,并参与福特基金会、亚洲开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等多种项目研究。2009年被评选为第二届中国当代法学名家。

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李浩,1951年11月出生,江苏省吴江人。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强制执行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代表作有:《民事证明责任研究》(专著)、《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专著)、《民事证据立法前沿问题研究》(专著)、《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际》(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专论》(合著)、《司法的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合著);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科研项目1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研究课题、司法部课题等。

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潘剑锋,1962年生,福建省建瓯市人,1978年毕业于建瓯一中。1979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先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学术研究领域主要为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和仲裁法学。著有《民事诉讼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一书,主编或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等教材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刊物及日本《法政理论》、《法商研究》等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在《工人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纸上发表文章若干篇,另与他人合著著作和编写教材若干部。

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54年生于贵州,1979年考入北京大学,1984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公派日本留学,就读于京都大学法学部,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88年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部硕士课程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京都大学法学部博士课程毕业,1994年获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博士毕业后历任京都大学法学部助教、香川大学法学部副教授、九州大学法学部副教授、福冈国际大学教授。从1998年开始,同时受聘于福冈国际大学和清华大学,任教授。2002年起解除与日本的工作合同,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民事诉讼法学、法社会学。曾在日本发表10多篇论文,出版专著1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国内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部、译著3部。代表性成果有《中国民事裁判研究》(日文版)、《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和《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所著论文《论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改革》获中国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

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张晋红,女,山西长治人。1978年9月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82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7月至1996年3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任教,其间1983年9月至1994年1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民事诉讼法学,接受刘家兴教授的指导。1991年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12月晋升为教授。1996年3月至今在广东商学院法学院任教,现为诉讼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其他主要社会兼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广东省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佛山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刘敏,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江苏海门人。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英国谢费尔德(Sheffield)大学法律系做高级访问学者。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出版《裁判请求权研究——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当代中国的民事司法改革》、《原理与制度:民事诉讼法修订研究》等个人学术专著3部;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曾获全国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一等奖、全国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一等奖、司法部全国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优秀作品奖、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江苏省政府第八、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南京市政府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合作)等科研奖励。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被评为第二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

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傅郁林,女,1965年10月10日生于湖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在德国蒂宾根大学、美国东北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著有《民事裁判技术与权力制约》、《民事司法制度的功能与结构》等书;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2010年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2009年《先决问题与中间裁判》(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6期)获第二届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成果一等奖;2003年《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中国法学会全国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

第3期金杜明德法治沙龙公告

熊跃敏,女,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自2000年以来,先后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独著或与他人合著《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民事诉讼制度改造论——比较法视角的分析》等著作十余部;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在内的省部级以上课题14项;曾多次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以及中国法学会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奖励。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