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珍: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全球环境治理理论探析
发布日期:2021-03-08 来源:《上海法学研究》

作者简介:荆珍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商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内容摘要: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既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又尊重自然规律,既不断利用客观物质世界以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又努力采取措施克服或避免自身活动对自然界造成的不良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可更新自然资源之再生条件所取得的各种成果的总和。当前,全球环境治理发展迅速,相关理论涉及范围很广,概括起来主要有多中心治理、协调治理、跨国网络治理等十种理论。本文在生态文明视域下对全球环境治理的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全球环境治理的这些理论,综合各理论的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非国家行为者的努力,建立相互间的信任,产生共同利益,促进合作并最终扩大环境治理的效应。

关键词:生态文明  全球环境  治理理论

人类文明经过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后进入了生态文明阶段,在这个新的阶段,人类应该遵循人、自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既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又尊重自然规律,既不断利用客观物质世界以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又努力采取措施克服或避免自身活动对自然界造成的不良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可更新自然资源之再生条件所取得的各种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是人类对工业文明发展作深刻反思的结果,是对工业文明的矫正和超越,旨在克服工业文明的弊端,传承工业文明之正能量。当前,全球环境治理发展迅速,相关理论涉及范围很广,概括起来主要有多中心治理、协调治理、跨国网络治理等十种理论。本文在生态文明视域下对全球环境治理的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此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我国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国情的环境治理理论,以此来指导我国的环境治理实践,最终有助于人和自然和谐的优美生态文明建设。

一、多中心治理 

这个理论是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研究所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夫妇共同创立的。这一理论以严谨的理论关怀、实践关怀精神展示了其颇具现实解释力的理论风采,以严密的制度分析、理性选择的逻辑论证展示了其制度理性选择学派的独到魅力。该理论建立在自我组织的基础上,并探讨多个决策中心的附加价值在复杂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

多中心治理指的是以自我组织和非正式制度化的合作,协调和指导多个决策中心,其出发点是多个参与者可以采取具有累积效应的各种尺度的行动。自我组织的人们认为,分散的举措能够更充分地应对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且面对制度的复杂性和边界多中心治理研究最初集中在大都市区域以及小规模的公共泳池渔业和灌溉系统等资源。现在,这一术语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处理和解决多个领域的问题。

Galaz等人确定了多中心治理的四个特征或功能:信息共享、活动协调、问题解决和内部冲突解决。其中信息共享构成了低度的多中心性,存在冲突分辨机制,显示出很强的多中心性。相对于一个尺寸适合所有自顶向下转向多中心、多标量的方法,其被认为具有更大的能力来解决集体行动问题,通过声誉制裁和互惠,并通过增加正式或者各方之间非正式的双边和多边互动。规模较小的方法有更具体的知识,这提供了更大的学习机会。

最后,这些方法留下了更多的空间创新。尽管这些理论有明确的主张,但是多中心治理的实际有效性研究仍然需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参考北美和西欧的自然资源管理建议,与许多机构和级别的多中心治理安排治理,实现了比单一中心治理更高的环境产出安排。对于气候治理而言,可能是这样,但是现在判断新兴的多中心治理的有效性还为时过早。

例如,从多中心的角度来看,一项国际气候变化协定能否成功应对这些多标准的挑战,潜力有限、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是个人和群体在多种规模的决策中所呈现出来的结果,治理工作必须解决在这些不同的情况下气候变化治理的分配效应。从一个多中心的观点出发,政府和国际机构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并非总是最好的适合解决复杂问题的行动者。

二、协调治理

这个理论侧重于将政府和政府间组织作为协调者的角色,通过征召中介机构和软影响模式来管理第三方组织。

协调是环境领域中广泛使用的治理策略,其被认为是一个有价值的工具,可以提高一致性。在秩序背景下的多中心主义或通过协调进行的治理,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多中心治理,其中政府、政府间组织或非政府行为者是协调者的角色,通过中介组织和软模式的影响来管理。我们的假设是,协调会鼓励人们雄心勃勃,并且会扩大和加强治理工作的成效。艾伯特和伯恩斯坦将协调描述为一种治理策略,参与者(协调者)召集一个或多个中间参与者(中间人),根据协调者的目标来管理第三个参与者或者一组参与者(目标)。协调者没有中间人的直接权力,但具备成功的协调能力、良好的领导能力以及说服和激励能力。与强制性和自愿性监管相比,协调是一种间接的管理模式,必须通过中间人来进行。

协调者可以使用一些工具:议程设置、物质和观念支持、审查机制、认可、召集和协调成员。议程设置为中介机构提供认知和规范指导,争取具有类似目标的中介机构,告知他们如何进行政策选择,确定优先事项。一个强有力的协调者所采用的议程可以增加其合法性和外部支持。议程设置可以增加实质性、一致性和协调性。物质支持可以是财政资源的形式,也可以是各种形式的组织支持,如行政协助或主办。物质支持对于招募中介机构、提高中介机构的效率和影响中介机构的行动至关重要,特别是在监督和规则实施的背景下,支持是一个强有力的协调工具或规范和认知指导。概念支持也是提供给中介机构,目的是提高其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从中获益,相对于其他机构在其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审查机制可以改善进度、问责制和增强学习。然而,建立有效的审查机制总是需要一定程度的财政和技术支持,同时需要积极的鼓励和奖励措施。背书是一种理念上或物质上的支持形式,可以增强一个国家的权威中介或目标参与者,同时也可以增加他们更广泛的支持。最后,协调是另一个重要的工具,因为它可以减少规则和策略的重叠、差距和冲突,并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效率。召集关键的行为者是核心,它可以支持新中介机构的招聘,并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对话、学习和回顾。因此,召开会议也有一个授权中间人和目标参与者的功能。

政府机构,如政府间机构,经常采用协调的方式组织条约机构和超国家行为者,以影响私人行为者如企业,或提供给民间社会和其他非国家行为者,往往其表现形式是企业协会、民间社会组织或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三、跨国网络治理

这个理论侧重于跨国网络在信息共享、能力建设、协作、学习以及扩大努力等方面的作用。

跨国网络的出现被视为日益全球化的结果,跨国网络包括在至少有一个人是非政府特工的情况下,定期跨越国界进行交流,或者不代表国家政府或政府间组织运作。Andonova等人确定信息共享、能力网络化的主要功能是建立、实施和制定规则治理。

学术界广泛研究了跨国网络。例如,Betsill和Bulkeley在其关于跨国城市网络的个案研究中发现,投资和参与网络是仅次于知识共享和规范生成的财政和政治激励,除此之外,他们还发现获取技术和最佳实践的途径信息不是参与网络的动机。

在一项关于多国渔业共同管理项目的研究中,Wilson、Ahmed、SiarKanagaratnam的研究结果显示,在非政府机构与公营机构不同层面的伙伴关系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和支持至关重要,渔业共同管理的成功因素即共同管理方案,往往扩大其活动,并包括更广泛的可持续性问题,如生态旅游等。连接多层次组织和知识系统的网络需要协调员和主持人。以有机棉为例,中间利益相关者(即跨国和本地的环境非政府组织网络)的建设,有助于维护和有机棉网络的转化。网络可以帮助扩大当地的努力。例如C40和国际环境倡议理事会,它们以网络的形式组织起来,正在加大努力从地方一级向跨国一级发展。

现在应当加强和努力扩大建立网络和信息共享计划,这是非常重要的,该计划可以让人们相互学习、合作,衡量他们的长处和优势。然而,尽管多个行为体之间的协同增效作用增加了价值,但还是需要政府和政府间的规则来控制搭便车的问题。 

四、私人环境治理

具体而言,私人环境治理侧重于商业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而不是通过等级制度、监管制度,价值链授予外部受众和消费者偏好。现在的私人治理安排从事规则制定、规范和标准的推广、实施、监督以及核查、遵守和制裁机制,并与公众一起运作治理系统。私人安排可由企业或非政府组织或其他民间社会团体以及两者的结合体管理。商业安排可被视为一种自我管理的形式,而非政府组织则试图从外部管理商业,有时则选择伙伴关系中的合作,从农产品和森林的标准和认证则可以看出这一点。

人们可以区分两种形式的私人权利:“委托”和“授权”,“企业家”和“私人权威”。在有些地方已经授权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存在另一种情况:私人行为者创造了自己的权威,在没有政府支持的情况下,执政与充满活力的社会理念有关。私人治理的出现和扩散提出了关于全球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这也需要在多边体制下,缺乏有效性的背景可以作为对公共治理的有益补充,以减少环境影响,我们可以看到在各种不同的职位上人们提出了关于责任、民主监督和检查的问题,使得政府可能就不得不考虑平衡和责任。 

五、参与性和协作性治理

该理论侧重于集体决策过程,具有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共和私人治理的优点。

关于参与性治理,利益攸关方积极参与决策进程。参与性的决策进程中包括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公众越来越被视为规范和良好的例子,非参与性的政策制定形式越来越被视为不合法、无效和不民主的。参与性治理的程度和形式差异很大。Fung特别区分了参与的三个维度:谁参与、参与者如何彼此沟通以及如何参与讨论,这与政策或行动有关,因此参与程度是连续的,在实际决策过程中,在没有任何发言权的利益攸关方之间进行协商以及利益相关者共同制定政策。

参与性治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高治理举措的效力:弥合科学知识与其他行为者的经验和价值观之间的差距。这样做有助于为扩大活动规模铺平道路。

此外,参与性治理可以在参与者之间启动一个学习过程,这将提高环境治理的效力以及对环境治理的支援。在对来自北美和西欧的47个案例研究的荟萃分析中,Newig和Fritsch经过研究发现,参与的利益相关者的偏好往往起决定作用。此外,面对面的沟通似乎也能提高环境层面的决策目标。可持续性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通常要求行为者加入多行为体治理安排,并对金融动机和非金融动机加以区分。

除此之外,一些子类别的动机已经确定,包括道德方面的考虑,预测新的监管,或者通过塑造新的监管机制来获得先发优势,追求直接的经济回报,间接的利益,如声誉收益以及对消费者需求的响应。根据对一系列政策部门的137个合作治理案例的审查,Ansell和Gash确定成功合作的变量。这些变量包括以往的冲突或合作历史,激励利益相关者参与,权力和资源的不平衡、领导力和制度设计,确定对协作治理的程序层面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如面对面的对话、建立信任以及发展承诺和共同理解。当作出决定时,协作往往会变得更加强大,这一过程的重点是“小赢”,即加深信任、承诺和共同理解。

六、适应性治理和社会学习

该理论侧重于机构应对政治、经济或环境变化的能力,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强调接受失败的必要性,愿意承担风险和不利的解决方案。

适应性治理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自我组织的学习过程,我们要做的就是测试和修改治理安排,并强调多元化的价值、利益相关者的参与。适应性治理是指这些行动者利用各种知识体系和经验,以形成一个共同的理解和政策。其类似于多中心治理。有学者认为,治理举措的多样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强适应能力:与自上而下的治理相反,适应性治理不仅关注制度规模,还关注空间、时间和生态规模。适应性治理需要应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因此需要权利,在正确的时间就正确的问题建立联系。将组织和网络领导层连接起有助于将行动者和知识有效地跨级别联系起来,并促进建立信任。这类似于架桥机构、边界组织,可以应对新的挑战,并将各种治理水平与资源和知识体系联系起来。为了扩大规模,连接组织可以促进学习以及纵向和横向的合作。搭建组织和领导之间的桥梁,这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以解决冲突、获取所需资源、建立共同愿景和共同目标。一个明确和令人信服的愿景、全面的意义以及良好的社会联系和与其他参与者的信任,可以动员更大的自愿联盟,开始一个学习和建立信任的过程适应性管理。

复杂的问题需要适当的行动策略、有目的的观察方法以及行动战略的复杂性和有利条件。因此可以确定包含这三个方面的复杂问题:反身性,或处理社会和政策多重框架的能力;韧性,或灵活适应经常发生和不确定的变化的能力;或对不断变化的议程和公众要求作出明智回应的能力;在政策过程中打破僵局和停滞不前的能力;重新标度,或处理问题的规模与统治的规模。

根据Termeer等人的研究,参与管理的行为者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需要具备这些能力,政府可以提供有利的条件。为了发展这些能力,我们既要注重行动战略,又要注重提高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治理能力将更加集中地将国家主导的治理与自下而上的方式联系起来。参与式方法、社会学习和建立信任相辅相成,并最终促进合作。

学习过程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合作、联合决策和共同管理,参与式方法被认为是小组内学习的核心,因为它们允许分享个人学习。社会学习被认为是通过提高利益相关者的适应能力来参与决策。若干有关组织架构的文献学习和实践社区认为,机构、组织或社区可以作为一个社会单位来学习,而不是作为一个个的群体分开学习。社会学习注重小组内的动态学习过程,强调在实践中学习,通过反复的实践、评估和行动修正以及联合解决问题和反思学习网络,促进了社会学习。实验的目的是捕捉新形式的学习和经验以解决一个环境问题。对于城市对气候变化的反应,实验是一个跨地区和跨部门重复出现的特征,似乎并不是视特定类别的经济或社会情况而定。 

七、元治理

该理论涉及多元化的治理,目的是在支离破碎的治理环境中提高一致性。

元治理描述了一种类似于通过协调进行治理的模式。元治理关注多元化的治理,旨在提高多元化的管理水平,增强支离破碎的治理环境中的一致性。它指的是一个通过影响各种自我治理过程来实施的间接治理形式,其目的是加强支离破碎的系统中的协调治理,基于多个自治网络的高度自治机构。多元治理可以由公共和私人行为者进行,其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形式:由私人行为者自行组织的安排或合作,公共(联合国)和私人行为者可以扮演元管理者的角色,例如全球公司可持续性报告计划,自愿可持续性倡议中的元治理努力在多个前沿计划和机构的合作下诞生,支持他们尝试用私人标准来解决他们面临的挑战,建立和产生更大的一致性的计划。

标准设置中的元治理是对与标准设置相关的挑战的一种反应,全球性的自愿性标准可以导致不必要的重复,削弱严格性,迷惑消费者、降低挑战标准的合法性和可信性。在私人元治理的背景下,基于公平劳动条件,制度设计特征对于成功是重要的,相互冲突的目标可能会扼杀其有效性。

此外,成立的行为者和组织的支持者用监管方法进行管治安排不应有太大差异,会议和地理距离也会妨碍元治理的成功。元治理安排如果由高层管理,似乎特别成功,因为在这一领域具有广泛专门知识的技术人员,广泛的元治理倡议,还可能受益于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不同类型的机构并不总是互相竞争,这使得国际航空公司能够在不触发与竞争对手之间的政治谈判的情况下获得更多自主行动。用于私有标准制定中的元治理计划、元治理标准在Derkx和Glasbergen研究的案例中相当严格。

多元治理经常把重点放在提高既得标准上,而不是强调不太成功的计划和反竞争行为的不足之处,主动性也有一个重要的信任和关系建设功能,因此在高级治理分散化领域尤其重要。元治理倡议的成功还取决于参与者是否认识到他们在各自领域的一致性,提高了他们的胜利机率而不是失败机率。只要不成体系行使的职能与不同的倡议工作不同,在一个领域中,计划的成本可能高于收益,那么只有当碎片成为一个问题时,其才是必要的。私人标准制定中的元治理往往得到政府和这些机构的参与,这似乎有助于提出这些倡议。元治理还可以帮助将某一领域的可持续性努力扩大,例如,多元治理可以增加认证操作员的数量。

八、信息治理和透明度该理论关注信息作为指导元素的作用。信息的生产、使用、流程、控制和获取在环境治理信息技术中起着核心作用。Mol认为,透明度和信息作用的增强是全球化、新模式等更大社会变革的结果。信息治理的支持者认为信息化治理模式至少部分取代了基于调控的形式。Mol将信息治理定义为“在我们的制度和实践案例中,环境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结构化的信息,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围绕已获取的环境信息的生产和使用。”各种活动可以包含在信息治理的标签之下:认证计划、公司报告制度、核实及审核制度、监察及审核公开、民间社会在线传播信息以及向公民提供最新的在线信息。许多活动也可以通过政府或政府间机构进行。关于透明度的文献主要集中在两个政策目标上:
一是政策和机构,旨在提供信息和监督公共或私人行为者在社会中的行动。这个“治理的透明度”文献侧重于使用透明度作为提高社会行为者环境绩效的一种手段。二是声誉机制,可以通过点名和羞辱来促进行为的改变。人们的假设是,指出表现不佳的员工会让他们感到羞耻而去做事,标杆管理就是这样一种声誉机制,而且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定标比较是指比较不同机构或公司的表现,目标的定义及基准参照由机构本身(无等级制度)发起,或由政府或本组织所属的协会进行分等级。标杆管理的目的是寻找最佳实践、组织学习和持续性改进。组织有兴趣应用拟议的工具,因为在社会以及基准测试的竞争层面,最佳做法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基准测试可以激励竞争行动者比其他人先达到既定目标。最后,传播和交流各种实践的信息,希望对社会学习有所贡献。

九、非国家市场驱动的治理

该理论侧重于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市场机制。

市场驱动型治理模式的出现,反映出一个国家不再是全球监管机构的唯一来源,但其中的权力是分散在各地的。它符合自由主义中的环境保护主义,而不是一种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但作为规范和制度化的实践,其可以一种治理和信息化的模式进行治理。它包括零售商、生产商、商业协会、保险公司、会计和报告事务所、认证机构和标准制定机构以及民间社会团体,利用此治理模式应对来自外界的压力。

通常,市场驱动的治理采取跨国伙伴关系的形式,可以提高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其中包括利益相关者带来必要的技术、区域、社会和将政治信息纳入决策过程,并加强问题的解决治理能力。此外,在决策过程中纳入规范目标,通过管理创造过程中成果的所有权,以助于遵守规范。跨国公司的网络结构伙伴关系打开了审议和交流的空间,使得可以形成一个理性的共识,而不是基于谈判和讨价还价的妥协。私人治理的出现和扩散提出了关于全球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这也需要在多边体制下将缺乏有效性的背景作为对公共治理的有益补充,以减少环境影响。

十、协商治理

该理论起源于后实证主义的公共政策文献,其重点是如何创造有意义的决策过程。

虽然参与性和协作性治理侧重于行为体及其合作,协商治理强调将语言和论证定义为一种非等级的方法,指导的基础是论证,为了达成一个合理的共识而不是讨价还价的妥协。这是假设没有操纵或运用的合理的论点,权力将产生更好和更合法的决定。慎重决定是合法的,因为它们基于哈贝马斯所说的“理性”,个人支持一个决定,因为这个决定的原因每个人都可以接受。“争论”过程被认为促进了更多有效的监管,因为它们来自一个合理的共识,而不是一个讨价还价的妥协。协商治理可以通过“互动”“建立共识”和“建立信任”来增强信任“圆桌”倡议。审议的空间地点通常是利益相关者第一次亲自见面的地方,通过参与集体行动和解决问题在利益相关者之间产生信任。审议能力是指在治理安排允许的程度,具有包容性、真实性和重要性的审议。包容性指容纳在决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和观点。

因此,在利益方面,包容性是息息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强度。真实性是指非操纵性、非强制性的决策过程。结果性是直接的或对决策结果的间接影响。Thompson和Verweij讨论了几个关于笨拙的解决方案的案例,研究强调审议过程的重要性。笨拙的解决方案是拒绝在某种情况下,问题的定义和解决办法相互矛盾,因此必须选择其中一个而排斥另一个。Verweij等人认为,笨拙的机构就是机构利用个人主义、平等主义、等级制度和宿命论之间的争论,基于不同的假设,充分分配职责、风险、成本和效益。从本质上说,“笨拙”指的是一个更加务实的方法,通过接受存在的矛盾,专注于协同效应来解决问题,同时尽可能地做到最好。Verweij等人得出结论:适当的制度安排可以培养笨拙的解决方案,这是有高度背景依据的。在气候变化的例子中,Verweij等人认为《京都议定书》中从来没有安排设备来产生必要的减排,以遏制危险的气候,只是建议把重点放在发展新的气候智能技术上。 

结  语

国际合作主要是促进技术发展这是一个笨拙的方法将利用不同的政策风格,混合市场动态与政府和这允许灵活性和策略切换,而不是单块操作《京都议定书》。Linnerooth-bayer,Vari and Thomp-son描述了另一种笨拙政策或决定,得到各利益攸关方群体认可的解决方案是在匈牙利,一个笨拙的政策选择是在经过几轮关于洪水保险和赔偿的利益相关者咨询所提出的笨拙的解决方案,它不是基于一个单一的基本原理或一套价值观,他们创造了双赢的因素。我国正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通过对全球环境治理的十个主要理论的梳理和分析,我们认为可以借鉴全球环境治理的这些理论,综合各理论的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非国家行为者的努力,建立相互间的信任,产生共同利益,促进合作并最终扩大环境治理的效应。总之,多行动者的方法是可行的,通过建立信任和依赖社会力量来解决集体行动问题,这具有巨大的潜力。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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