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培教授其人其事
发布日期:2009-06-16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林楠特 唐仲江

1945年秋,建立联合国的筹备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后,董老应邀到纽约演讲。在演讲过程中,一些亲国民党的留美学生别有用心,提了一些无理取闹的问题。当地的华文报纸还进行了歪曲报道。

韩德培感到非常气愤,提笔给董老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那些无理取闹的人根本不能代表留美的中国学生。韩德培知道董老曾经在日本研修过法律,本身也是个法学家,所以还在信中向董老请教:未来的新中国是否需要法制建设?应该怎样进行法学研究?

  董必武很快回信:“我能辨别会场上的人,我能区别凤凰和乌鸦。”董老还很明确地告诉韩德培:新中国当然需要法制,没有法制不行;研究法学需要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中国的法学就必须联系中国的实际。新中国成立初期,韩德培任武大法律系主任,但怎么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才能适应建设新的国家的需要,他心里没谱。于是他又请教主持全国政法工作的董老。

  1955年前后,董老到武汉视察,专门把韩德培叫到他身边聊天。韩德培还向董老谈了武汉大学法律系的改革情况。

  挽回上亿美元损失

  韩德培造诣最深的领域是国际私法。利用自己的学识,他为我国挽回了上亿美元的损失。1981年,我国国民经济计划进行了幅度较大的调整,需要终止“文革”后期签订的几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涉外合同。合同的另一方———日本、联邦德国等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可以,但要赔偿100%的经济损失,还要加上因与中国签订合同而未接受第三国订货的间接损失。账算下来,多达好几亿美元。

  有关部门想到了韩德培。韩德培和助手到京后,和另一位研究国际公法的法学家周子亚先生一道,仔细研究了合同书和国际上有关法律条文,写出了一份报告。报告引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日、德两国民法典,充分说明了中国公司不是根本违反合同,不应当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报告还指出,对方也具有采取合理措施帮助减轻损失的责任。中方只能“适当补偿”,而非对方提出的“充分、有效、即时的赔偿损失”。这份报告有理有据,经过谈判,将损失减少了3/4。

  特别喜欢和学生交流

  韩老特别喜欢和学生们一起交流。每次都是在保姆“强令”下,交流才结束。老先生每次都特别舍不得他的学生离开,眼巴巴地看着他们走出门。2007年6月,三位学生要出国做访问学者。

  临行前,去看望老先生,时间约好在下午2时30分,他们下午2时刚过就到了韩老家楼下。准备按门铃时,门突然自动弹开。保姆说,老先生那天没有午休,一直在阳台上等他们。每个月,博士生们都要去看望他一次;每次学生离开,韩老都是依依不舍。

  养身养心得长寿

  生活有规律,恐怕是韩老先生得以长寿的重要原因之一。他每天有3件事必做:练气功、在室内走上几百步、看看书读读报。数十年如一日。前两者是养身,后者则是养心。走进韩老先生的家里,迎面扑来的就是书香。几个大书柜装满了各种书。韩德培爱书、爱看书、爱藏书。

  辞世之前的牵挂

  “还有几个博士生的论文没有答辩”、“法学院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在他辞世之前的那一段时间里,韩老反复唠叨着这几句话。尽管是90多岁的高龄,但近几年来韩老还一直坚持带博士生,2007年他带了4个,2008年他带了3个。尽管小病时时有,但一直以来,他的身体都很好。他喜欢亲自指导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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