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父亲在一起生活了近50年,可是当人们问起关于父亲的往事时,我却觉得茫然。在我的印象里,父亲就是读了一辈子的书,做了一辈子的学问,他不停地在写。父亲到底写了多少东西,已没有人能说得清。
1984年,父亲准备参加1985年的国际法研究院增补院士的竞选,他需要递交一份履历和发表了的著作目录。国际法研究院是世界上国际法学术地位最高的学术团体,限定为院士132名。在其每两年召开一次的学术会议上,都要就院士的空缺进行增补选举,由于是学术机构,在选举时尤其注重候选人的学术成就,著书立说、发表论文当然是表明有学术成就的一个重要证据。父亲在解放前曾一面教书,一面进行科学研究,发表了不少论文。我还记得“文革”前我家的壁橱里堆放着不少杂志,其中就有父亲在其上发表了论文的期刊。1969年,一个中央的“一号通令”把很多人都“疏散”到了“五七”干校,我家也一锅端去湖南,后又遣往江西。家里的东西都存放在外交部。那时父亲忍通割爱把一些旧杂志卖了,现在想起来十分可惜,那里有父亲发表了文章的杂志,现在有些文章到底发表在哪里丝毫线索都找不到了。
当时我主动提出帮父亲查找他发表了的文章,父亲向我提供了几个杂志的名称,我到北图去一本本地翻阅,花了一天时间,竟然也查到了一、二十篇。那时我目光短浅,只把文章名抄下来,并未将文章复印。后来父亲怕耽误我太多时间,说这些目录就够了,没让我再继续去找。自那时起我就萌发了一个心愿,把父亲发表过的文章都收集起来,但因终日在工作和生活的“战线”上奔忙、奋斗,一直未付诸实施。
1997年11月6日父亲在海牙去世了,在痛悼良师益友时,人们大为赞颂的是他对学问的深厚造诣和精益求精。前往海牙赴任的现任南斯拉夫国际法庭法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铁崖先生即嘱咐我将父亲所发表的论文收集整理出版。回国后,在法律出版社贾京平总编辑、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李兆杰教授和饶戈平教授的大力支持下,我一面寻找父亲已有线索的生前发表过的论文,一面从父亲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几本日记中寻找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了现集成此书的数十篇文章。其中一篇关于契约准据法的论文还是远在武汉大学的博士生吕国民同志帮助找到的。德高望重的前国际法院法官倪征燠先生为此书作了序。我对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父亲所写的东西远不止这些。从父亲留下的947-1948年的日记里, 我看到他几乎月月都有论文脱稿,在那期间写的能查到的题目的论文如“战犯审判与国际和平”、“卡多苏案”、“美军强奸案”和“养子女身份准据法”等现在都无法找到发表的线索了。解放后,父亲也写了不少文章,在他1956年的日记里记载着他为政法学会写的“国际贸易法问题”、“国际货币法”、“最惠国条款”都似未曾发表,也无从查找。此外,父亲留下的数部手稿,多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写成,上面圈圈点点、勾勾改改,涉及很多内容,有关于20世纪前半叶旧中国的选举制度、国际司法协助、印尼华侨问题的合理解决、美军使用细菌战、国民待遇和最惠国条款问题、罪犯的引渡、领海制度等等,其研究的范围之广泛,囊括法理、民法、刑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但似都未见诸报刊。
50年代父亲发表的文章不多,一些发表了的文章不无时代的印迹,但我还是把它们收入了论文集,因为这些论文客观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意识,另一方面,从父亲的论文中也可看到,即使在那个时代,他也仍立论有据。他一贯主张法律的批判继承,西方世界的法律有其可取之处,但也并非完美。他所批判的美国的法律确也显示出它当时并不民主。
从查找整理父亲的这些遗著过程中,我对父亲有了更深的了解。作为学者,他对学问的追求孜孜不倦,他率先探索了一些当时尚未为中国学者涉猎的重要国际法问题,如国际法中的强行法问题等,可谓中国国际法学界的一位拓荒者。作为法家,他极力提倡法治,他在解放前夕写的一篇“法治的实行”,对违法和腐败深恶痛绝,对今日社会仍不无启迪。作为中国公民,他在新安轮号案、两航飞机案、湖广铁路案、光华寮案的文章中极力维护中国的权益。作为法官,他在埃德莫维奇上诉案的判决中力求伸张正义、保护人类生存的基本权利。
父亲生前未了的一桩心愿是写一本全面论述国际私法的著作,他已收集了那么多的材料,做了那么多的笔记,还留下了部分未完成的手稿。我的下一个计划就是把他所写的所有有关国际私法的文章----发表的和未发表的,予以收集整理出版,让世人共享他的知识财富。
凌岩 1999年3月9日于坦桑尼亚阿鲁沙 [凌岩教授,系李浩培先生之女,曾任职设在非洲卢旺达的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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