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桃李 缅怀导师韩德培
发布日期:2009-11-26 来源:法制网  作者:刘仁山

儒雅谦和的学者

  第一次见到先生,是199210月下旬一个周末的上午。

  那天,武汉大学法学院在环境法研究所举行丁晓庆女士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我的硕士导师张仲伯教授出席该答辩会,并带我去旁听。

  1986年,我念本科期间修读国际私法课程,当时读的就是先生主编的、新中国第一本国际私法统编教材《国际私法》,之后读过先生后来主编的《中国冲突法研究》等著作。而且,从1984年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上,我了解到先生当时是新中国十大法学家中健在的两位之一。那时,一个年轻学子对先生的仰慕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虽然只是去旁听答辩,我内心的紧张却是难以言表的。当先生迈着健朗的步伐进入答辩会场后,在和远道来参加答辩的西北政法学院的刘震江教授和张仲伯教授握手问好,和其他老师打招呼之后,先生竟然还笑着向我们旁听的同学问早上好。

  先生的儒雅、谦和,使我得以在珞珈山轻松体验了第一堂国际私法课。

  虽然已近仲秋,但那天的珞珈山,在明媚的秋阳下仍然翠绿葱葱。

  第一次登门向先生求教,是19942月初的一个下午。那天,隆冬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癸酉迎甲戌的年味儿也已开始笼罩千家万户。

  下午三点半左右,我如约来到先生家里。

  我向先生说明来意,希望能报考国际私法专业,投奔到先生门下继续学习。先生在大致翻了我呈上的几篇习作之后,笑着对我说:张仲伯教授研究国际私法多年,他一般不轻易推荐人的。我欢迎你报考!

  先生耐心地给我开出了复习的书单,建议我复习国际公法时,要读梁西教授主编的《国际法》以及梁西教授写的《国际组织法》;建议我准备国际私法时,除了看他主编的那本《国际私法》外,还要看看J. H. C. Morris写的《冲突法》(Conflict of Laws)。他特别对我讲:“Morris的那本书通俗易懂,和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不同的是,关于国际私法的理论与方法问题,Morris是放在最后一部分写的。阅读过程中希望你好好理解。

  那天的风很大,而我却觉得浑身热血沸腾。为了引导一位青年学生走进国际私法的殿堂,先生竟然与我谈了近一个小时。

重教书更重育人

  19949月,我如愿到先生门下开始3年的珞珈山苦读。

  19966月初,我有幸陪同先生去上海财经大学参加余先予主持的课题成果鉴定会。

  鉴定会结束后,先生和我在余先予教授及上海财经大学的屠天峰教授的陪同下,参观了东方明珠电视塔。

  当看到塔下的苏州河时,先生告诉我,日本侵略军占领上海后,在苏州河上修了座铁桥,走铁桥到对岸,可以比坐轮渡至少节约两个小时。但他宁可选择坐轮渡,从未走过日本侵略军的铁桥。当时先生脸上的凝重,让我感觉到他似乎又重睹了那段饱含屈辱的历史往事。

  那次上海之行总共5天,先生还在3所学校作了3场内容不同的报告。令我尤为感动的是先生在上海外贸学院的报告。报告开始前,我注意到先生在休息间的镜子前悉心整理了自己的头发和衣着。

  那天的报告会持续了近两个半小时,但已是85岁高龄的先生却仍然是满脸的快乐和兴奋。也许,是因为座无虚席的报告厅内潮涌般的掌声和欢呼声,让先生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希望;也许,是因为外贸学院的那群围着先生久久不愿离去的莘莘学子,让先生看到了中国国际私法的未来吧。

  在返回武汉的航班上,先生对我讲,他之所以在报告前正衣冠,是为了表示自己对参加报告会的学生和老师的尊重。一个老师的一堂课,一场讲座,也许会激发一个人的理想,对一个人的一生都可能产生影响。他还告诉我,他年轻时在中央大学之所以由史政专业改学法律专业,就是旁听了当时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谢冠生教授的法理专业课的缘故。

  1997年,在先生的多次鼓励下,我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加拿大国际私法研究》并以优秀成绩通过论文答辩。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毕业生在完成论文答辩后,要提交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文档上要有指导老师的签名。

  我是6月中旬的一个上午去先生家找他签字的。

  先生知道我的来意后,先让我坐下,随即转身去房间拿了笔,首先就在我打印出来的文档上改了论文关键词中的一个英文字母(我将管辖权“Jurisdiction”的第一个字母误写成了“G”),然后才看文档的其他地方。当时,我恍然感悟到:先生在我64日答辩时,就已经发现了我犯的这个低级错误。可是先生并没有当面批评我,而是一直记得要帮我改正这个错误。我于是满脸通红地对先生讲:韩先生,待我回去改好并重新打印后,您再签字吧。犯这个错误太不应该了!但先生却挥挥手,笑着说:没关系,以后注意就是了。

  至今,我仍然精心保存着先生为我修改的那份英文摘要以及当时我乘车的车票。每当看到它们,我脑海中便会鲜活地浮现出先生温暖的笑容和期许的目光。它们不仅是先生对我言传身教的最好见证,而且时刻提醒我:要严于律己,宽厚待人,要对得起先生对我的良苦用心。

教书不忘做学问

  自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我回原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作。但先生仍然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1998年,我获得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的资助,拟于当年9月到香港大学研修,但因身体原因未能成行。先生得知后,专门写信叮嘱我注意身体。接到先生信后的次日上午,我去看望他老人家。那时先生已迁新居,刚在阳台上做完晨练。回到客厅后,先生竟然站着给我讲了近半小时怎么锻炼身体,以及身体健康重要性之类的话。

  20009月底,我受中加学者交流项目(CCSEP)”资助,到加拿大约克大学奥斯古德大厦法学院做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先生在给该院曾去武汉访问过的Janet Walker教授的信中,特别表示了希望能给予我尽可能的帮助之意。

  自回校工作后,每次看望先生,先生总会问及我家人的情况,总会赞扬我女儿的可爱和聪明。20069月教师节前,我去看望先生,先生特地问我:你女儿到哪里上初中了?我当时很诧异先生的记忆和牵挂。因为那年我女儿刚上初一。那次和先生的交谈中,他得知我正忙于准备我们学校法学院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国庆期间,先生竟然写信托人捎给我,信中写到:听说因进行教学评估近来工作很忙,国庆期间望好好休息一下。我身体还好,没有什么大毛病。只是视力和听力都很差,这是自然规律,只好听之任之。祝您节日愉快,全家幸福!

  自1997年到2007年,先生共给我写了7封信,其中5封都谈到先生主编的那本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后被遴选为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修订问题。其实,我隐约感到,先生似乎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另一层意思: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无论何时,都不要忘记做学问。

  以上是近20年来,先生对我的教育、关爱、提携和影响的点滴。

  先生是一位对中国法治抱有崇高理想的爱国知识分子,也是一位对青年学子富有仁爱之心的长辈,先生还是一位对中国法学教育事业尤其是国际法教育事业饱含深情的学界宗师。于我而言,先生不仅是我学术上的引路人,更是我人生道路上的导师。我相信,先生对他所指导的所有学生都是一样的。正因为此,我们时常感念恩师,感恩我们的幸运。

  2000年出版《加拿大国际私法研究》时,我在后记中写道:先生的博大精深和高尚风范将永远激励着我。今天,我想说,这既是我发自肺腑的感怀,也是我鞭策自己的誓言。

  每每想到先生、念及先生对我的培养,都会觉得自己徜徉在一个广袤的世界里,在徐徐春风中被阳光温暖着。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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