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封情书的丘征元
丘征元,这位来自福建的考生与我同年,比我年长一个月,虽然不在一个小组,但因为他为人朴实、心地善良,生活极其规律: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几点体育锻炼(打球、跑步等),几点睡觉,都有章有法。因此,相处时间不长,他便给我们大家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当然,征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对当时的女朋友、现在的妻子纯洁、执著的感情。当时,在我们班级中,相当一部分同学都已经有了家室,有的已经有了小孩。我们当时的班长刘和海和他的山东老乡冯殿美,都已经育有了3个儿子。而象我们这批年龄段的同学,则大部分都还没有结婚,仍处在恋爱或者单身阶段。但是,不管是有家室的同学,还是正在谈恋爱或者单身的同学,一个学期给家里,或女(男)朋友写信,也就几封而已。而丘征元,给他的女朋友则是定期地、每周一封情书。这常常使我们大家既羡慕又感动。因为这在当时,坚持此事并且能够公开坦然地告诉我们每一个同学,应当是非常前沿的事情。
每当收到女朋友的来信,丘征元就会一脸幸福地津津有味地仔细读起来,然后就摊开信纸开始回信。那种专注、那种神往,就象在从事一项世界上最为神圣的事情。可以想像得到,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沉浸在甜蜜幸福之中。有时,我们也会开玩笑地请求丘征元,能否让我们看看他女朋友的来信。碰到这种场合,他总是会脸胀得绯红,一面连连摆手拒绝,一面就急急地逃离大家的视线。一副憨厚腼腆的可爱的神态尽现众人面前。
大学毕业后,丘征元回到了福建,先在省司法厅工作,3年后又去省司法学校教了6年书,最后转入省政府办公厅工作,现在是办公厅的人事处处长。虽然级别不是很高,但也是一个能够发挥所学知识的岗位。这次5月份的北大法律系77级入学30周年纪念活动,他又充满幸福地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孙女,当上了爷爷。2008年6月底,我去福州出差,征元带着他的妻子宴请我,我第一次见到了这位让征元心仪已久、四年大学每周一封情书的嫂夫人,闺名陈建华。她现在一家市级医院当领导,不仅人长得异常亮丽,而且性格开朗,说话直爽,完全是一个性情中人。她听到我正在写征元的这一段小故事,就很开心地向我提供了一个小情节:当时在和征元谈恋爱通信时,医院里工作实在繁忙,忙到好不容易盼望了一周收到的征元的来信,她竟然没有时间拆开来看,只能先塞在口袋里,上卫生间时再细细品味。我真的是非常地羡慕他们,同时也祝福他们一家:幸福之花永不凋谢。
苦行僧姜明安
左起姜明安、何勤华、武树臣
姜明安,比我年长几岁。所以我从一入学相识就叫他“老姜”。大概是复员军人出身的缘故吧,从入学第一天开始,老姜就一直穿着一身旧军服。与我们班级其他一些复员军人到了大三、大四不再穿军服不同,老姜几乎到毕业,始终没有脱下那一身旧军服,而印象更为深刻的则是脚上的那双洗得有点泛白的军用胶鞋。
姜明安是个老实人,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朴实无华;老姜也是一个勤奋苦学之人,四年大学,他几乎没有什么娱乐兴趣,也没有什么大的谈情说爱活动(在我们的印象中),其生活非常规律:从宿舍到教室,从教室到食堂,再从食堂回到宿舍,背着一个军用书包,这么三点一线地重复走着。
由于姜明安的上述两个特点,在我的印象中,就自然而然地将他视为我们班的“苦行僧”。
大概从大二时起吧,我们就发现老姜对宪法和行政法抱有浓厚的兴趣,开始系统收集这方面的资料。他也是当时给我们上比较宪法课的龚祥瑞教授的得意门徒之一,龚教授很喜欢他,这些在2007年《南方周末》刊登的《黄浦一期那班人———北大法律系七七级》的长篇记叙文中已经作了很多报道。由于这些原因,1982年初我们毕业时,老姜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北大法律系,任宪法行政法教研室的老师。过后不久,他选编、主编和撰写的行政法方面的作品就开始源源不断地面世,为新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成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行政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
老姜的勤奋苦学,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他在俄语的基础上又成功地学会了英语。这对他的学习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由于掌握了英语,他经常被邀请赴英国和美国去参加学术会议和从事学术研究。当我第一次听到老姜去英国访问学习时,我真的从心里为他感到高兴。更加令我吃惊的是,从英国回来后,老姜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理了一个大背头的发型,穿上了笔挺的西装,系上了鲜艳的领带,脚下的皮鞋也是擦得铮亮的,整个人都换了一个,一下子从“苦行僧”变成了一名“海归学者”,显得特别精神,特别有学问。
老姜和我不在一个组,在大学读书期间我们交往不是太密切。他对我的影响更多的是一种榜样的力量、一种刻苦学习的动力。毕业后,由于我们都在法学教育战线上工作,我们之间的交往开始增多,除了到北京出差,我会回北大看看,有时也和老姜见一面说说话之外,在各种学术会议上,我们见面的机会也比较多。虽然,随着老姜学术地位的上升、知名度的迅速提高、经济收入的增加,老姜的外形和生活方式在不断发生变化,如理了一个漂亮的发型,穿起了质量很好的西服,开起了高档的小汽车,脚上也看不到泛白的军用胶鞋了,但老姜的“苦行僧”的精神:勤奋刻苦的学习态度,执著追求的学术理念,独立自主的法律人品格仍然没有变。
一边走路一边背英语的李克强
李克强是从安徽考上来的,与我同年。比我高半个头,一米七六的样子,身材非常匀称,肤色较黑,浓眉大眼,鼻直口宽,头发有点卷,耳朵也很有福相,给人感觉是英气逼人。话不多,但讲起来很有分析力,非常精辟。
克强当时分在一组,和王志勇、王建平、丛培国等在一起。因此,我们之间平时接触不是很多,说话也不是很多。他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学习异常用功。没有课的时候,一早就离开宿舍,吃好早饭就去图书馆,除了出来吃中午饭和晚饭之外,一直要待到晚上闭馆才离开。
由于我们这一代人的小学、中学都在“文化大革命”中度过的,没有外语的基础,所以克强入学时的英语也不好,但他非常勤奋,自己制作一个小本本,正面是一个英语单词,反面是中文解释,苦记硬背,看到英语单词认识了,理解了,就翻过去;不认识或者还不太记得住,就看反面的中文解释(《南方周末》去年发表的关于北大法律系77级的那篇文章,记者将这一点搞错了,写成:“正面是英语,反面也是英语”,这样,就无法让读者理解当时我们背外语的方法和过程)。
克强学英语的刻苦勤奋,现在的年轻人是无法想象的,他走在路上也在背,上食堂吃饭排队时也在背,外出坐公共汽车等车时也在背。正是由于他抓住了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时间,拼命苦读英语,因此,没过多久,克强的英语水平就上去了,大三以后就开始翻译英文原版的法律文献了。1980年5月17日,我的日记是这么写的:“克强同学真不简单,他翻译的《英国宪法资料》已被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录用,共一万多字。他另外翻译的两篇文章,也初步为我系杂志《国外法学》看中。他写的《信息控制与法学》的论文,已由系里打印,送交《法学研究》。他与周振想同学合写的报道《法律系学生五四科学讨论会》也将被《光明日报》录用”(当然,这些内容有的也是从其他同学那里听来的,没有核实过)。克强后来还和其他同学一起合作翻译了几部西方著名法学家的名著(如英国丹宁勋爵的《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书,就是由克强等三名同学翻译的,该书于1999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在我与克强同学的交往中,有两件事印象比较深刻,至今依然非常清晰。一件是我们两人认识的过程。那是入学之后的事,在一次全班大会上,听取系里领导的讲话。我一边听,一边翻看手里的同学花名册。我当时的学号是36号,跟在我后面的37号同学叫李克强。在这次大会之前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从安徽考上来的,1955年出生,去农村插队落户,是个知识青年,入学之前是大队党支部书记,还获得了全省学习《毛选》的先进个人的称号。我想这个同学的经历与我非常相似,我应该认识他,交流交流。此时,我看到坐在身边的一位同学也在翻看同学名册,于是,我就问他:你是哪个小组?他说是一组的。我又问他:哪个是李克强?他说我就是。同时,他马上反问:你是何勤华吧?我说是啊(大概是我们的学号连在一起,故他对我也比较注意)。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之后,有过几次我们坐在一起听学术报告的经历。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们听一个外国专家的讲座,专家讲到一个名词:canon law,讲座中多次出现。我没有听出来,就问克强:什么是canon law?他就告诉我:canon law就是教会法呀,我才反应过来。同时也对他的专业外语水平感到钦佩。
还有一件印象比较深的事情,是在1979年我们读大二的时候。有一个晚上,我们看了香港电影《至爱亲朋》,它描写的是资本家之间为了获取最大经济利益而彼此竞争,乃至完全丧失了朋友、亲戚、父女、夫妻感情的故事,虽然许多地方模仿了巴尔扎克小说中的情节和手法,有些夸张和搞笑,但看过以后,给人的印象还是很深的,而且人也很兴奋。趁着一股热情,我就将看后的一些想法,结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关于资本在遇到剩余价值时就变得活跃起来,以及资本主义为了利润将人世间温情脉脉的面纱完全揭开的原理,花了两个晚上一气呵成写了一篇两万多字的文章。写好后给我们宿舍的几位同学看后,大家都没有提出什么意见,但都建议我将文章给克强看看,说他看了许多西方经济学的书,对经济理论比较有研究。于是,我就将文章给了克强。三天以后,他将文章还给了我,我就请他帮我提提意见。他说,我们同学之间就不讲客气话了。你这篇文章,虽然下了点功夫,而且也看得出,你对马克思的《资本论》也非常熟悉,作为习作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要投出去发表,则还有两个问题必须解决:第一,你文字太啰嗦,至少可以删掉三分之二;第二,你必须补充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资本运作的新情况以及经济学理论的新成果。
可以想象,克强的这个意见,如果是换作另一个同学听了,可能会深受打击,非常沮丧,因为他的意见实际上就是把文章给否定了。但我听了以后,感觉到他讲得还是有道理的:一则我当时写东西确实很啰嗦冗长,这一点李志敏老师已经批评过我好多次了。二则我对西方资本的情况以及西方经济学理论成果并不了解,甚至可以说是一片空白。这样,我最后听从他的意见,将此文作为习作,既不修改(按照我当时的水平和能力也没有办法修改),也不投出去,就一直放在了抽屉里。大学毕业整理行李时,我还看到过这篇文章,之后因为不断搬家,资料丢失了许多,这篇文章,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丢掉了。
回忆上述小事,并将其写出来,主要目的是要说明,一个人的成长并不是很容易的。就拿写东西而言,我虽然也写了并且公开发表了不少论著,但开始时完成的成果,许多都是很幼稚、很粗糙、很肤浅的,后来之所以一点点有进步,主要是因为自己比较执著,从不放弃,不断琢磨,并且得到了像李志敏、由嵘、徐轶民、陈鹏生、余先予等老师以及武树臣、李克强、陈兴良等同学的指点、帮助乃至批评。因此,任何人都不必埋怨自己的处境,只要你能够多听他人的意见,善于吸取身边每一个人的长处,来弥补和充实自己,就一定可以有所进步,慢慢前进。
北大法律系77级: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之十二)
给大家带来欢乐的丛培国
郎才女貌的丛培国夫妇
丛培国来自东北农场,与我同年,也是1955年出生的,比我小几个月,故我叫他“小丛”。我和小丛,虽然不在一个小组,但我们接触比较多。当时的接触,除了一起听课、进行体育活动、参加一些学术讲座之外,更多的是在他的宿舍里,我,刘凤鸣,陶景洲,李启家,张永明,王志勇,有时还有陈兴良等,听小丛聊天,或叫侃大山。小丛聊天的水平非常高,极富吸引力,常常将我们听得一愣一愣的,逗得大家笑不过气来,所以他的宿舍里经常是一片笑声。
在听小丛讲述的他的故事里面,有一个故事听得我当时就目瞪口呆,至今印象深刻,难以忘怀,且一直没有搞明白他讲得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他说,在当时的东北黑龙江农场里,由于物质的匮乏,大家生活都很艰苦。尤其是小孩,因为没有什么糖果啊、饼干啊等零食吃,所以一等农场里收割上来红薯、大豆、花生等,就拼命地吃,而且也不等烧熟、炒熟,就拼命吃。有一次,他吃生的花生吃得实在太多,肚子不舒服,就上厕所大便。结果非常有趣,他蹲在那里老半天,拉出来的不是大便,而是一滴一滴的油!拉出来了许许多多的油!我当时就问他:那你人不就成了一架榨油机了吗?他笑着说是啊是啊。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近30年,至今回忆起来我仍然禁不住要乐,暗地里笑出声来。同时,至今也没有闹明白:人怎么可能成为一架榨油机!
小丛毕业时也考上了北大的研究生,后来就留在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当了教师。没过几年,他又离开北大,开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可以想像得到,凭小丛的北大法律专业的良好基础,以及他的雄辩口才,他的律师业务做得非常红火,现在已经是京城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掌门人,也是我们班级每次同学聚会、开展活动时作出贡献最大的人之一。
谢思敏与《塔里的女人》
意气风发的谢思敏
谢思敏,和我并不是一个组,但由于年龄相仿(他出生于1957年,比我小两岁),因此经常在一起看书闲聊,有时也会一起去听一些其它系如中文系、哲学系、经济系的讲座。小谢给我印象非常深的是他特别的聪明。因为他在考入北大之前是公安民警,进大学之后还是在职的,一边拿单位的工资,一边读书,所以前一两年基本上天天穿着公安民警的制服,读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谢思敏大学毕业时考上了出国研究生,去了日本。读了博士学位后回到国内从事律师工作,现在是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京城著名律师之一。
在和谢思敏交往的四年中,有一件事对我印象特别深刻,那就是我们传阅小说《塔里的女人》。该书印刷质量不好,字很小,总量也不过十来万字吧,在当时,还被列为“黄色小说”的范围,因此我们只能在私下里偷偷地看。其实,该书没有一点诲淫诲盗的内容,而是讲述了一个悲惨凄凉爱情故事,其包含的人生哲理,即使在现在回忆起来也是异常深刻,弥足珍贵的。
《塔里的女人》讲述的是这么一个故事:主人公是农村里一个地主的儿子,已有妻室,但由于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因而并无什么感情。主人公进城读了大学以后,结识了一位姑娘,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她都是非常的优秀:出身大户人家,人长得漂亮,非常地聪明,又善于体贴人、照顾人,还能歌善舞,弹得一手非常动听的钢琴。主人公和她相爱后,两人愈陷愈深,最后到了谈婚论嫁、必须让主人公作出抉择的时候。主人公说要回家一趟,征得父母同意,将前一次婚姻解除。姑娘充满了期待地等着心上人回来。主人公虽然不久就回来了,但姑娘等到的却是坏消息:主人公的父母坚决反对他与妻子离婚,而且主人公在父母的压力之下屈服了,要和姑娘分手。在走投无路之下,主人公进一步作出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决定:将姑娘介绍给了自己的一个好友———当时在军队中服役的一名高级军官。尽管这名军官也是堂堂一表人才,开始对姑娘也挺好的。但终因姑娘与他在各个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加上始终无法忘记与主人公的感情,最后,她与军官还是离婚了。受到这些感情上的挫折和刺激,姑娘就到一个寺庙里出家了,并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过了若干年,主人公还是与自己的妻子离婚了,他到处打探姑娘的下落,终于在一所寺庙(塔)里找到了姑娘。但此时的姑娘目光呆滞、神情麻木,已经不像人样了。最为可怕的是,她已经不认识主人公,不管主人公如何帮助她回忆,她都已经记不起来了(以上内容都是凭记忆,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近30年,所以有些内容和情节可能有误)。
应该说,这个故事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创新,但当时的我们都被这部小说所深深吸引,在谴责主人公太懦弱的同时,从中体会到的一个最深刻的生活哲理,就是“爱情是不可以转让的”。
我记得,当时这本小说小谢也借给我们宿舍的刘凤鸣、陶景洲看过,但这次入学30周年搞纪念活动时,我问小刘和小陶,他们对这本书都说没有任何的印象了。真格是“往事如烟”啊!鉴于此,我特地写下如上这些文字,以留住我们当时的大学生活,也留住我们当时的情感。
江南才子陈兴良
2008年5月和兴良(左)在北大会议中心
1984年夏天和兴良(左)在人民大学门口
兴良是浙江人,祖籍义乌,上北大之前在建德县公安局工作。因为兴良年龄与我相仿,我1955年出生,他1957年,所以从一入学就开始接触,交流也比较多。但因为我们不在一个组,他是二组,我是四组,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主要是在图书馆出来的路上、课堂之间以及在宿舍里的聊天和讨论问题的时候。兴良人比较瘦弱,又戴着眼镜,故给人的感觉就是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的气质。我虽然也和他一样瘦小,但我没有戴眼镜,且手脚比较大,背有点驼,加上手上还有老茧,故不太像知识分子。
当时,兴良对哲学比较有兴趣,故我们交谈时经常会涉及一些哲学的问题,有时也会讨论一些他正在思考的问题。由于我对哲学不太熟悉,之前看过的一点哲学书,基本上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些著作,故在和兴良聊天时,一般是他说的多,我基本上是在听,同时,也常常有一种对他的崇拜之情。比如有一次,在议论79级师弟查海生(后以“海子”为名发表了许多诗作,在年轻人中很有影响)少年(15岁)就考上北大法律系读书时,我只是羡慕他年龄轻,比我们幸运。而兴良却说出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这不是他的幸运,而是我们的悲哀。”从而让我钦佩了好长时间(此事兴良在他的自传中也有所提及)。
大学毕业时,兴良考上了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的硕士生,与赵秉志、张智辉同一届,一起师从高铭暄老师,我则考回了上海,跟随徐轶民老师读外国法制史的研究生。虽然地区南北,但我们联系还是比较多的。1984年夏天,我为写硕士论文而外出调研,第一站就到了北京,兴良将他的宿舍床铺让出来给我住,他自己则在别处找了一个地方住下,还给了我一些人民大学食堂的饭票。我那几天都是在食堂里吃的饭,人民大学的食堂办得不错,比北大的要好,我吃得还是比较舒服的。
由于睡兴良的床铺,故与和兴良同一宿舍的王利明也认识了。我记得当时的利明已经开始在埋头写论著了,手稿以及复印的资料从地上一直堆到有一人左右的高度。那是我第一次领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的生活,而且非常幸运的是我第一次接触的就是当时的佼佼者,现在的法学大师。所以,兴良让床位给我,不仅解决了我的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也开阔了我的学术视野,看到了前进的目标(顺便说一句,当时研究生外出调研,一般都是借住同学的床铺,或者是同学的同学的床铺。如我离开北京到西南政法大学调研时,就睡在了夏勇的床铺上,而夏勇并不是我的同学,是通过北大法律系79级同学何力联系上他并认识成为朋友的)。
研究生毕业时,由于华政没有博士点,所以当时我就直接留校工作了,而兴良则非常幸运,在留校教书的同时,考了高铭暄老师的博士研究生。从此以后,兴良的学业继续突飞猛进,论著发表也是极为丰硕,成为与秉志齐名的中国刑法学界的两位后起之秀。由于我和兴良关系至深,所以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空话、套话、客气话以及形式主义的内容了。我们平时不太联系,电话也不太打,通电话时,也就短短几句,将想说的话说完,要办的事办完,就挂机了。确实做到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有一次,我记得是1988年,上海因“毛蚶事件”,草木皆兵,人心惶惶。凡是上海的人出差到外地,都要被隔离进行血液检查。兴良刚好此时到上海出差,他过来看我。我没让他进家门,拿了一个凳子放在门外露天路边,他坐在那里和我说了一会话,我就劝他回去了,连茶水都没有给他喝一口。他一点也没有计较,因为他知道我这是对他的保护,怕将上海的肝炎传染给他。
实际上,我们之间一直是心心相印的,有时,我们在一起参加学术会议在宾馆住下时,往往会利用吃过晚饭散步的机会,比较长时间地交换一些对学术界人和事的看法,以及彼此今后学术研究的打算。而在这个时候,我们的观点往往是非常一致的。兴良现在已是我国刑法学界的大师了,我祝愿他学术之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