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此文发表于《法学杂志》1986年第2期,尽管年代已经久远,但对于已过世多年的姚梅镇先生,这篇访谈式的短文仍能让我们想见大师当年的风采!故特向读者推荐!
不久以前,武汉大学教授、国际经济法博士研究生导师姚梅镇先生的三十五万字的著作《国际投资法》与读者见面了,引起了国内外各有关方面的人士的关注。
姚梅镇先生是我国最早从事国际投资法研究的专家,他创立了国际投资法学科的体系,为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国际投资法是个新兴学科,国内外立论分歧,在此之前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姚先生在近几年教授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两门课程过程中,阅读了大量资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国际投资法》这部著作中,他就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提出了深刻、独到的见解,联系实际阐明了我国应当采取的相应立场。对于我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外资的实际工作,和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作者拜访了姚先生,他笑着说:“作学问可以说没什么窍门,就是舍得花力气。我常对学生们说,我们都是搞‘软件’的,对待软任务要下硬功夫。比如教学,要讲一节课,也许要花七节、八节、十节课的时间。这就象顾客手里有一元钱,商店里必须有十元钱的商品等着他,才能经得起挑选一样。我写这部书,是从一九七八年全国第一次进出口会议之后开始的。但是与此相关的理论的修养、知识的储备,那当然不是一年两年办得到的 … …”
姚先生勤谨治学的精神在武汉大学是有口皆碑的。他出身寒徽,家境拮据,上大学期间,几乎全靠奖学金维持用度,还要时常接济寡母和外祖母。在当时的武大法学院,姚先生学年考试平均成绩居全院第一,从三年级起,院和系的奖学金第一名都被他一人获得。他一九四年毕业,其毕业论文《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理论与实践》,在全国首次文科学位论文比赛中获得第一名。他所论述的命题当时在国 际上是相当新的。此后,他留校担任助教,在极其清苦的条件下,他用业余时间把毕业论文加以充实和拓展,写成了近百万字的专著《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论》。本来准备出版,后来因故被搁置下来。“文化大革命”期间,在“破四旧”的严威之下,他不得不把六大本全用蝇头小楷写成的手稿,连同两麻袋珍贵书刊资料,以及大学文凭和聘书一并上缴。后来退还查抄物资时,反复查找,六本只剩了一本,如今成为同行和学生们传抄的珍奇墨迹。
1980年,美国得克萨斯州两兄弟燃放中国鞭炮炸伤了眼睛,向法院起诉。美国方面据“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法”要求中国赔偿六百万元!这场官司以及类似的有关产品责任、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引起国内有关方面的重视,从此开始介绍国外在这一法学领域的著述,而这正是四十年前姚梅镇那篇获奖毕业论文所论述的问题。
姚先生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一向强调基础理论的作用,重视对马列主义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他常对学生们说,一切法律问题的分歧,争论到最后,都要站在法哲学的高度才能回答。他对马列主义基础和法学理论的钻研是下过苦功夫的。这一点也正是他能够建立自己的国际投资法体系、提出透辟独到的见解的重要原因之一。
姚先生的马列主义修养得到过李达校长的赏识。五十年代武汉大学法律系撤销,李达同志对他说“你不要走,跟我搞政治理论课。”当时全国大专院校还没有一本政治理论课教材,李达同志在校内组织 了政治理论课备课小组,指定姚梅镇担任“马列主义基础理论课小组”的组长。后来法律系恢复,姚先生又担任了“国家与法律理论”的教学,讲授马列主义关于国家与法律的理论即法哲学,并担任该教研室主任。这期间,他写了一本《论遵守法律》,被评论界认为是所有宣传宪法的著作中最好的一本。他还与张泉林同志合作,写成一本二十万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那是他多年研究的教学所得的结晶,出版社已决定出版,并预支了稿酬,恰在这时,“反右”斗争开始了,他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著作也随之石沉大海了。
姚先生说:“人的一生,总不免坎坷。在下放劳动期间,两次血吸虫病摧残了我的体质,种田、种菜、放牛、帮厨、理发…我都干过。不管当时别人对我怎么看,我总是心情平静,不怨天,不尤人,坚信党和人民总有一天会了解我。只要有学识,总会为国家、民族做一点事情的,今天的事实不是证明了吗?”
“机会只属于那些早有准备的人。”打倒“四人帮”后,祖国科学、教育的春天终于来临了,姚梅镇终于等到了为人民献出知识和才华的机会。他被“改正”之初,武汉大学法律系尚未恢复。历史系和经济系争着到干校去请他。他在经济系工作不到一年,即发表了《论 美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一文,《北美经济研究》杂志设专刊全文登载,一时各方人士争相索购,供不应求。自此他接连发表了二三十篇论文,短短几年内,著、译已达六十多万字。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日,我国第一个教师节,武汉大学授予姚先生荣誉证书,祝贺他执教四十五周年。姚先生抚今追昔,感慨系之,遂 在纪念册上工笔写下四句话以自励:
正正当当做人,勤勤恳恳工作。
认认真真读书,平平淡淡生活。
——这“平平淡淡”的二十四个字,写尽一生亮节高风。
姚先生今年七十一岁了,心脏和肝部均有沉疴。他至今仍保持着几十年养成的习惯——每天工作到零点以后。他的卧室兼书房远比现今多数家庭简陋。一张陈旧的三屉桌,一把旧藤椅上垫着一条旧棉褥,便是法学家日夜著书立说的凭借。紧靠床头,立着一把二胡和一只琵琶,杆、颈都被磨的铮亮,显然是常用物件。他的老伴告诉我,老头子不讲吃不讲穿,也不会什么体育活动,唯一的爱好就是玩乐器。
姚先生笑道:“我玩乐器纯系‘自我欣赏’,对我来说,散步、爬山都不能休息脑子,因为走着路还会想问题。只有沉醉到音乐里边,才能真正放松,而且可以陶冶情性,启发思维。”
目前,姚先生正在整理他据日文翻译的二十万字的《国际私法》,之后,将着手写作大部头的《国际经济法概论》。除此之外,他于1987年之前还要主持编定四本教研参考资料。他感慨道:“我已年逾古稀,报国之日虽短。被白白荒废的二十多年,殊堪痛惜。如今只好亡羊补牢,奋力直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