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女杰韩幽桐——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任院长韩幽桐在宁夏工作片断
发布日期:2010-01-11 来源:宁夏政协  作者:马昌龙

韩幽桐,女,回族,1908年生于黑龙江省宁安县,系回族革命先躯马骏烈士的表妹,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原名誉会长张友渔的夫人。韩幽桐青年时代求学于天津,结识周恩来、邓颖超并曾参加其组织的革命活动(笔者曾见过她当年在津求学时与周恩来、邓颖超、马骏等人的合影)19268月,韩幽桐参加中国共产党,1937年留学日本归国,先后在京、津、鲁、渝及香港等地从事救亡工作。韩幽桐通晓多种外语,抗战中曾在重庆以西南联大教授、西方通讯社记者身份从事地下工作。日寇投降后,她在京、津等地从事文教工作,后出任嫩江省文教厅长。全国解放后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1958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她当选首任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63年,她调任中国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为张友渔兼)兼中国政治学会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妇联执委等职。十年浩劫中,她遭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损害,粉碎四人帮后,恢复工作。1985313日病逝于北京,《人民日报》曾以《女中豪杰韩幽桐》为题,发表文章以示怀念。

笔者于19588月从内蒙古河套行政区中级人民法院奉调宁夏,10月被任命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我有幸在韩幽桐院长领导下工作,能经常聆听其教诲,受益终身难忘。韩幽桐在任期间,多次代表我国法学界率团出席各种国际会议,实际在宁夏工作时间仅3年左右,但她渊博的学识,政治家的风范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使每一个在其领导下工作的人无不衷心钦佩。为了表示对这位革命先驱、回族女杰、令人难忘的好院长的怀念和崇敬,特将她在宁夏工作中的片断,记忆所及分别列后,以飨读者。

一、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审判原则

50年代末60年代初,全国处在的指导思想影响下,宁夏正开展着镇反双反”(反坏人,反坏事)运动。韩幽桐在当时这种大气候下,不看上级眼色,不人云亦云,坚持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的审判原则,办案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在她领导下,自1958年冬至1960年末,高级法院在审理的死刑复核和死刑上诉案件中纠正下级法院错判的冤案不下5件,原判死刑后改判无罪的被告至少有8人以上。例如:1958年冬,笔者主办死刑复核回族农民撒德功、撒德富、撒德才和生产队长苏占山因奸情共同夜间入室,杀死本村农民陶某夫妇一案,原西吉县、固原地区法院一、二审均判处4犯死刑立即执行,除苏犯不服外,其余3人均服判,并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经审核发现,他们虽供认杀人,但在细节上互有矛盾,共同杀人的动机不明,验尸报告和凶器也存在重大疑点。韩幽桐在听取汇报后非常重视,命我随她向自治区党委主管领导汇报,并责成我深入山区重新调查,最后查明死者陶某于夜间杀妻后自杀的真相,从而避免了一起重大冤案。

19591月,自治区党委就此案向全区发出通报。韩幽桐为表示对主办人的鼓励,亲笔在代自治区党委起草的通报上加上了承办人的名字。又如:土改时,原宁朔县叶盛乡妇女哈胡氏的奸夫谢久安于夜间杀死哈某一案,原宁夏省高院及银川市中院因谢某多年拒不招供而久押不决。1958年春,甘肃省高院以证据不足批复令银川市中院将谢犯保释。自治区高院成立后,在韩幽桐领导下,指定李丰岭、我和扈广玉(助审员)等人成立重大疑难案件复查清理小组,并指示我们对该案进行复查。经深入调查,终于查出谢犯杀人后埋藏多年的凶器、血衣并取得谢犯已改嫁的前妻和女儿及当时的邻居的有力证词,从而将漏网的杀人犯捉拿归案,绳之以法。再如:固原在镇反中,不少的叛乱案件认定的罪行大多是由所谓的鸣放、大字报相互揭发而来,再加诱、通、串供,案件的虚假程度极大。韩幽桐为了克服上述现象,把好审判关,亲自布置我和另2名青年审判员张振鹏、刘佐相(均为回族)三人负责草拟《认定固原叛乱案件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内容主要为:判决认定叛乱罪行,必须有证据,仅凭本人口供或检举不能定案。韩幽桐修改后,以院党组名义报自治区党委批转全区各政法机关执行。由于当时的大气候笼罩着一片的乌云,仅凭审判机关一家之力,是很难扭转乾坤的。但韩幽桐能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坚持构成反革命叛乱罪必须具备一定主客观条件、确定每一项罪都要符合规格的原则。她的这种不随波逐流,为捍卫人民利益,勇于坚持党的原则,敢逆流而上的精神,是很有胆识的,也是绝非一般庸碌之辈所敢为的,是永远值得后人敬仰和学习的。

二、讲求工作效率,工作认真,关心培养青年干部

韩幽桐时间观念极强,出席会议、主持会议从不迟到早退,从不拖延散会时间。她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开会汇报工作、讨论问题必须紧紧围绕主题,绝不允许东拉西扯,言不及义。她主持审委会或院务会都要求将会议要讨论的议题和材料事先发给与会者,要求会上发言必须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汇报案件要求条理分明,认定的事实必须说清根据和理由,对与会者的提问,必须有准确的回答,否则即责令停止汇报,准备好了再议。她自己就是这样做的,要求部属也必须这样做。她对干部要求严格,尤其对资深的老干部、党组成员们要求更严,有缺点当面批评,毫不讲情面,因而全院上下既敬畏又心服,包括两位副院长,只要是韩幽桐交代的任务,或她要听取的汇报,都不敢稍怠。

韩幽桐非常重视文字工作,凡死刑判决、布告或以高院名义发出的正式文件都必须亲自过目修改,对一个字、一个标点、一个数字都要斟酌核对。她注意语法和逻辑,文字要求精练,不许讲废话、空话、套话。为了培养提高干部,凡我们起草的文稿,她修改后都要当面告知修改的道理,说清为什么。她为了培养提高干部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常通知我们几名青年审判员列席有关的院务会和党组扩大会,常开玩笑对着我们说:少壮派有何高见。启发我们大胆发言,只要意见正确,她都能虚心采纳。

此外,韩幽桐还很注意院内各部门和每个干部的工作情况,她要求各部门记工作日志,每日下班前由秘书汇总送她审阅。

三、平易近人,热情待人,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

韩幽桐每次出国或进京归来,都要到各办公室看望干部、握手致意。对干部日常生活也很关心。例如:院内有人因事进京,不论职务高低,她都主动告知她家在京的住址和电话号码,并嘱咐有事、有困难可去找我老张(指当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张友渔)帮忙。我记得在1959年,自治区组织区直机关的会计总务人员赴京参观。返宁前,张友渔同志派秘书将宁夏的参观人员接到家中,亲自把盏设宴款待,并询问在京有什么需帮忙的可直言。宁夏高院的会计刘志中返宁后,对德高望重、身居高位的韩幽桐夫妇待人如此谦虚热情、平易近人常赞叹不已!

暂时困难时期,主副食品供应奇缺,干部很多人浮肿。韩幽桐常通过各种关系向有关部门要来一些碎米细糠等杂粮,分给干警解饥肠辘辘之苦。

1961年以后,韩幽桐由于外事繁忙,经常出国,院务交由一位副院长代理,该副院长在主持工作期间生活作风腐败,有严重违纪行为,1963年春韩幽桐返院后很快察觉,在她返院不足半个月的时间里,迅速将问题查清,并亲自召开全院党员大会公开处理,将该副院长调离司法机关。这充分表现了一名共产党人应有的爱憎分明、疾恶如仇和雷厉风行的气概。

韩幽桐离开宁夏已经30余年了,逝世也已十几年了,她在宁夏工作时间虽然短暂,但她慈祥的面容,清秀高雅的长者风范是令人难忘的。她的高尚人品和革命精神将与宁夏的山川大地永远共存。

附:牡丹江女杰韩幽桐

韩幽桐是我党著名学生运动领袖、革命家,更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她是宁安市人,1908年生于宁安镇一户贫苦的回民家庭。

韩幽桐原名韩桂琴,兄弟姊妹五人,她是最小的一个。她自小聪明好学,六岁时就进入宁安县初级小学读书,1918年初小毕业。由于当时宁安县没有高小,家里又无力供她到吉林读高小,只好在家和姐姐做手工活。1920年宁安办了高等小学,她纔重新读书。1923年高小毕业,考上了吃饭、读书不必花钱的吉林省师范学校,后转入省立女中。1925年,韩桂琴积极参加『五四』反帝爱国运动。作为省立女中的学生代表,参加了全省各校学生代表组织的学联会,成为骨干。学联会领导全省学生罢课,遭到军阀当局镇压。这次斗争使她认识到:反对帝国主义必须同时反对国内的反动派,正是因为当局反动派的腐败、反动,纔导致国家遭到外国列强的侵略和掠夺。

19265月韩桂琴在省立女中毕业后,到北京考入师大附中,得到我党女革命家、北京『五四』运动领导人之一的郭隆真的帮助与教育,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进步很快,决心要为解放苦难中的同胞、为共产主义奋斗。19266月加入共青团,8月,由郭隆真介绍加入共产党,从此投身革命斗争。入党后,她主持我党和国民党左派合办的《妇女之友》杂志,并亲自动手写作革命文章。《妇女之友》被反动军阀查封之后,1927暑假,她又考入了国立京师大学法学院,攻读政治学与法学。同年12月,她与北京地下党市委负责人马骏、谭哨云、张友渔等一同被捕。在牢中,她对革命忠贞不渝。因敌人找不到她是共产党的证据,在吉林同乡会的帮助下取保释放。这时,北京已改称北平。韩桂琴出狱后继续从事地下党的工作,参加《人言周刊》工作,继续到法学院读书。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她成为北平大学生抗日联合会的领导者之一,领导北平学生抗日斗争。当年124日开始,她和学生抗日联合会带领各校学生在前门火车站卧轨三天三夜,迫使当局派火车送学生代表到南京向国民党政府请愿,要求出兵抗日。学生们到南京后遭到镇压,她和大学生们一起砸了国民党中央党部、中央报社,回到北平后第二天遭到逮捕。在审讯时,她大义凛然地大讲抗日救国。在党的营救下,她又一次被保释出狱。1932年,韩桂琴大学毕业到日本留学,研究国际法和外交史,成为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第一个女研究生。

1937年夏天,韩桂琴完成学业回到北平,改名韩幽桐,参加华北的抗日救亡运动和左翼文化运动,成为颇负盛名的女革命政治活动家。先后到天津、济南从事党的统战工作、交通联络工作,到西北联大担任教授,讲授国际法和日本问题。1939年,韩幽桐奉党中央之命,到重庆参加全国救国会核心机构工作。皖南事变后,她又被派往香港作统战工作,并参加党在香港的刊物《知识青年》编委会。两年间,在紧张的革命斗争中,她从事宪政问题、国际问题、妇女问题等方面的研究,写出十万多字的理论文章。1943年,她调回重庆,在邓颖超的领导下,开展并领导国统区的民主运动和妇女运动,为全国解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1945年日本投降后,周恩来同志派她到东北做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担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委员和松江省政府委员、教育局长。她亲自给教师和学生作政治报告,提高师生们的政治觉悟。1947年冬,她又兼任行知师范学校校长,培养了一大批干部。1949年调任天津市教育局长,1950年任教育部副司长,1952年任最高法院华北分院副院长,1954年调任最高法院副庭长,1958年任宁夏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1963年任中国政治法律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从五十年代起,她历任全国人大各届代表,出国二十多次到亚、欧、非二十多个国家参加国际会议,进行法学学术交流,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促进了我国与各国的友好关系,受到周总理的赞扬。

文革之后,她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工作,为法学界解放思想、制定国家法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19853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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