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郑老师
发布日期:2010-01-04 来源:中国法学网  作者:谢鸿飞

我最害怕写回忆先贤的文字。斯人已去,哲人其萎,本来已是创巨痛深;再翻检记忆对自己都不啻是雪上加霜。然而,要写的理由,常常压倒了自己的痛苦,让我不得不在电脑前,任由记忆信马由缰,记录一些碎片,心香泪酒,啼鹃哀声,聊以表达自己微末的感动与悲恸。而为郑老师写悼念文字,真的是太早了。我感觉老师还在民法室对面的小楼的一隅,真诚的微笑着。
我和郑老师算不上熟悉。和大多数无缘亲炙先生风范的人一样,初初知道郑老师,是因为"读其文"。在川大读书时,我就知道郑老师的声望,因为我们的教材就是他的书。那时候对学界名宿,大抵都是五体投地;诸名家也难分轩轾,一股脑儿占据了我并不发达的大脑。日后到北京求学,才知道郑老师在知识产权学界是前无古人的。硕士时候上知识产权法,课后遇到不懂的问题,看的也全是郑老师的书。时至今日,我那点有限的知识产权法知识,大部分也还是来自于郑老师的书。
第一次见到郑老师,是在1999年的法学所开学典礼上。他穿茄克,瘦小,脸部的轮廓特别坚硬,一个典型的老知识分子形象。更确切点,有"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的感觉。我和郑老师唯一的接触,是在2000年。因为我有些编辑经验,时任法学所所长的夏勇老师让我编一份小报,以便下情上达,让师生共享一小块精神家园。我给郑老师电话,小心翼翼地问他能否为小报写点文字。他很愉快地答应了。报纸出来后,我们给每个研究室分发了一些;郑老师有没有看到,我不得而知。现在依稀记得,郑老师文章中提到文风问题,他反对民法学界一度相当盛行的台湾半文言体,并引了龚诗来慈惠后学。那期报纸因为时间长了,我又搬家数次,早就踪影全无,连个纪念都没有留下。
此后在法学所上班,偶尔见到郑老师,他总是微笑着,让人感觉非常温暖。这种温暖也包含了一种安全感:你可以不断叨扰这样的老师,而他给你的结论一定是最有说服力的。但由于专业的隔阂,加之我那些年专注于基础理论,对细节问题不太关注,从没请益于郑老师--现在想起来,未尝不是终生遗憾。
虽然民法与知识产权本来是一家,但两者的知识传承却大不相同。就理论而言,民法学沿用的还是史尚宽先生等奠定的概念、理论和体系;知识产权法学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新事物,所以两者的杆格难免。2002年郑老师揭孽了物权法与财产法之争。在我看来,这个问题的争议无关对错,它只是个立法者的选择问题。争论双方从自己的学科出发,捍卫各自学科的纯洁性,都无可厚非。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说郑老师对我搞的一个纯德国法的研究很是赞赏,我想,他对德国法其实是没有什么成见的。
许章润先生曾做《书生事业,无限江山》一文,对近世中国五代法学家及其志业做了相当"同情的研究"。依其分类,郑老师是属于第四代法学家。许先生认为,"二十世纪后期的法律教育,这辈人亲力亲为,担纲挚领,倾注心血最多,贡献最大,有奠基之功,启蒙之效,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当浓墨载记。"郑老师无疑是这代法学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我的同事樊文在悼词中说,中国开创知识产权学科的是郑老师。我对知识产权了解不多,无力评价先生的贡献,但从所有的悼词中,可以看出,郑老师是足当此誉的。深受浪漫主义个性思想浸淫的卡莱尔,提出了各种英雄概念,让后人低回不已。如果借用他的概念,郑老师是是可称我国的"知识英雄"的。
近年来,法学界真可谓玉树凋零,山颓木坏。每当我翻开前人的作品,总是心怀敬畏。在字里行间,我彷佛看到了数代人的身影:青灯枯坐,披沙沥金的清癯老者;目不窥园、穷经皓首的壮年学者;不时"跑警报"的联大教授……那个白衣胜雪、怒马琴剑的时代已经慢慢消逝了,也许还拖着常常的身影,也许什么都没有。
一位网友在悼念郑老师的留言中写到,不知道天国有没有知识产权?我想,天国不应该有知识产权,因为天国的人都纯粹而干净。先生的在天之灵并不寂寞,他还注视着这个国度,这个他为之奉献终生的国度,带着往常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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