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枢衡(1904~1983年)江西省永修县人。1919年赴日本留学,先后入中央大学法学部、中央大学研究生院和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学习(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牧野英一的亲授弟子)。1933年毕业回国后,历任北京大学、长沙临时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中正大学等校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代主任、中正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
蔡枢衡毕生致力于刑法的教学和研究,民国时期著有《中国法律之批判》(上海中正书局1942年)、《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教程》(河北第一监狱1947年)、《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河北第一监狱1947年版)等书。此外,蔡枢衡还发表了众多的论文,主要有《行刑之将来》(1933年)、《教育刑与确信犯人》(1933年)、《保安处分与刑法修正案初稿》(1934年)、《刑法文化之展望》(1934年)、《罪刑法定主义之立法及解释》(1934年)、《刑法修正案初稿批评(一至八)》(1934年)等。
在蔡枢衡的生涯中,尤其应当提及的是他在抗日战争爆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南下组织长沙临时大学和西南联合大学期间的杰出表现。1937年10月,蔡枢衡南下参加长沙临时大学的筹建工作,并成为该法律系“七教授”之一,一人主讲刑法分则、刑法总论和监狱学三门课。一年之后,长沙临时大学迁云南改名西南联合大学,蔡枢衡继续主讲刑法通论、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刑事诉讼法、诉讼实习等课。至1946年8月西南联大解散,蔡枢衡在南方的艰苦环境中坚守法律教育岗位共九年,为中国近代法律教育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蔡枢衡继续在北京大学做法学教授,直到1952年,各地解散法学院,组建四大政法学院,他才从此不再任教。先后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195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顾问。在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中,蔡枢衡也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经历坎坷,但他仍积极参加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为刑法的研究和起草提供资料。晚年带病从事中国古代刑法史的研究,出版有《中国刑法史》(1983年)一书。
对于蔡枢衡的贡献,我国学术界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清华大学出版社于2005年,再版了他的代表作《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一书。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则对他的刑法学理论做出了这样的评价:“蔡枢衡的刑法思想及刑法学体系,围绕着西方法律与中国历史社会的关系而展开,做了富有个性化的学术开创的尝试,构筑了进行深入研究的知识学基础。从学术研究方面来看,摆脱了情绪化反映,走上了理性化道路,开启了深切致思的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