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纠错案
196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到陕西视察工作,在抽查法院案卷时,发现“王为业反革命案”有可疑之处。
此案一审是某县人民法院。案由说,王犯趁我党整风之机,向毛主席、周总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写了十几封信,“攻击党的政策”,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王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反而认为判决过轻,改判为20年。后由于王“抗拒改造”又加刑4年。王仍然不服,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写了控诉书,结果这回省高院将其改判为死刑。
这种层层加码的判决立即引起谢老的警觉!他说:“人民群众对公社化、大跃进有不同意见,向中央和毛主席、周总理写信,这有什么罪?”于是,谢老建议,要各级有关法院对此案重新审判。
在当时“左”风日盛的情况下,有人怕犯”右倾”错误。谢老为了对此事负责,也为了不让有关同志受到连累,特地在案卷上注明:“此案是谢老改的!”经过反复研究,王为业终于被改为无罪释放。
谢觉哉救下“地主婆”
1961年,正值3年自然灾害时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收到云南省法院送来了一起案子,案情是:因连年遭灾,老百姓无以充饥,一个地主婆伙同社员一起上山拣菌子,她拣的最多,而且也交给了大食堂。当天,她在食堂帮着烧火,当菌子煮熟后,大家都抢着吃,她却不吃一口。结果,在吃菌子的社员中,有几人中毒了。于是,大家一致怀疑是她搞的鬼,立即将其抓起来,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也认为这个地主婆是在搞阶级报复,毒害贫下中农。经过地、省层层审批,同意判处死刑,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谢老翻阅着厚厚的案卷,一连串的疑问呈现在脑海中:菌子是她和社员们一起从山上拣来的,又一块下到锅里,怎么能证明有毒的菌子都是她捡来的呢?为什么有些人吃了没事儿,有些人就中毒了呢?这个地主婆是有意拣毒菌子,还是因不认识而无意拣的呢?另外她为什么只烧火,还敢当着众人的面不吃一口呢?经过一系列的逻辑推理和查看案卷,谢老毅然决定,将此案退回,重查重审!
云南省法院经过重新调查核实,终于弄清了真相:这个地主婆果真不会辨认菌子有毒无毒,她在大食堂里只烧火不吃,是因为她在烧火前已经在家里煮着吃饱了。省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写了检查报告,并撤销了此案。
谢觉哉教女儿
谢觉哉有个女儿,聪颖好学,才思敏捷过人,成绩优异。正因如此,女儿渐渐滋生了“骄、娇”二气。谢老为此颇费了一番心思。特意填写了一阕《减字木兰花》词送给女儿作座右铭。词曰:骄娇二气,骄则自暴娇则弃,好像幽灵,遇着空子钻上身。划清界限,两军阵前对立面。时时检查,自己不能再有它。谢老循循善诱,语重心长。词中精辟地分析了“骄、娇”二气的危害,并着重强涸了“二气”的顽固性,要求女儿拿出古人“吾一日三省吾身”的精裨,时时检查,与它们划清界限,以求不断进步。这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对后辈的殷切希望之情。
谢老的名言
最好不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幻想什么,而要在旭日东升的时候即投入工作。
常求有利别人,不求有利自己
做事,不止是人家要我做才做,而是人家没要我做也争着去做。这样,才做得有趣味,也就会有收获。
人生最大快乐,是自己的劳动得到了成果。农民劳动得了收获工人劳动出了产品医生劳动治好了病教师劳动教好了学生,其他工作都是一样。
神圣的工作在每个人的日常事务里,理想的前途在于一点一滴做起。
三朋四友,吃喝玩乐,这叫做“酒肉朋友”,朋友相聚,不谈工作,不谈学习,不谈政治,只谈个人之间私利私愤的事,这叫做“群居终日,言不乃义”。
事实上,每个人的朋友中都有先进与落后的,问题在于我们怎样去帮助后进朋友,使他进步,切莫跟着他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够朋友。
任何职业都不简单,如果只是一般地完成任务当然不太困难,但要真正事业有所成就,给社会作出贡献,就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搞各行各业都需要树雄心大志,有了志气,才会随时提高标准来要求自己。
好问,是好的。……如果自己不想,只随口问,即能得到正确答复,也未必受到大益。所以学问二字,“问”放在“学”的下面。
活着,为的是替整体做点事,滴水是有沾润作用,但滴水必加入河海,才能成为波涛。
一知半解的人,多不谦虚;见多识广有本领的人,一定谦虚。
不是不能见义,怕的是见义而不勇为。
人和兽的区别:人有理性,兽无理性。人的爱不只是生理上一时的冲动,而是爱能在他们的精神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