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密先生去世了。早上去新法学楼,在电梯口,瞥见布告栏中有张讣告。小四纸,悄悄地居于布告栏一隅,旁边挤着选课通知、暑期旅游通知之类。
我有些感叹,也隐隐有些不快。不过,或许这正是先生的期望吧?讣告上说,先生遗愿,不搞告别仪式。
是的,这正是先生的风格。当年,他也是这样,静悄悄地来给我们上课,静悄悄地结课。如今,他又选择静悄悄地离开,不愿意打扰别人。
想起了一些往事。是硕士一年级吧?刚开学的那个晚上,一位师兄(记不清是谁了)跑来宿舍,找到我们几个学生,劝说我们去选修一门课:中国刑法史。老师叫周密。我们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是的,那时我们太年轻了,对这位前辈的资历惘然不知。(刚才随手检索了一下,在他指导的80年代的硕士生中,有梁根林、王世洲老师的名字。)
已经记不清讲课的内容。只记得是在一教,一间小教室,那时似乎是夏天,窗外大树茂盛,绿叶婆娑。学生只有几个,都是学刑法的,即使是小小的教室,还是显得有些空旷。
我还记得,每周一次的课,当晚起的我们匆匆推门而入时,先生已站在台上候着我们。先生天庭饱满,气色从容,但满头白发,毕竟已难掩老态。我们几个学生坐着,他站着,一讲就是两小时。屈指算来,先生当年已七十有七。据说那是他最后一次开课。
那时候,我们年青,自信,如锥处囊中。脑子里充满罪刑法定、程序正义,津津乐道的是韦伯、福柯、刑法哲学,对于五刑、唐律、七出三不去,我们没有太多兴趣。我们只服膺于苏力的雄辩滔滔、老贺的倜傥与桀骜。面对我们的质疑、甚至有时挑战般的发问,先生却从未有不悦之色,反而似乎很高兴,因为他会认真和我们讨论半天。当然,有时候,我们也会认真听课,并认真地和先生讨论问题,不知道是为了求知,还是为了让老人欢喜。
转眼已过去七年。我记得在这中间,偶尔曾想起过这位和蔼的老人,心头掠过一丝温馨,想,是不是找机会去看看他?
今天,如果有人问我中国法律史的问题,我只有茫然。从昔日的荆棘丛林,到今日的车水马龙,先辈们也曾在这片天空下生活。那么广袤的大地,那么多的人,那么悠久的时光,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感觉自己有责任知道点什么。可是,细想仍是茫然。
假如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正襟危坐,细心聆听。不仅仅是为了对先生的敬重,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愧欠。当年,周老师比我们知得多。或许,他是想在有生之年,把他知道的多告诉一点给我们,可惜我们那时不明白。今天的我已比七年前多知道了一点,再过数十年后,或许还会再多知道一点。那时候,或许我会写点书,或者找来几个学生,把我此生的有限所知告诉他们知道。
薪火相传。面对广袤的宇宙,这是人类的本能和尊严。
然而,这都是我自作多情的臆想。我毕竟不会再有机会亲口问一问先生,到底是为了什么,在退休多年之后,先生又决定回到讲台,面对我们这些调皮的学生。不过,将来有一天,如果我会站在讲台,我恐怕仍会偶然想起一教那间小小的教室,那寥寥的几个学生,和讲台上那位站着等待学生的老人。
周密,北大法学院教授,原籍河南省邓州市,生于1923年7月26日。1948年9月年参加革命,195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从原中原大学毕业后参军,后转业地方,曾担任广西省宜山县(现宜州市)人民法院院长等职。自1953年起,周密同志进入法学教育领域工作,历任北京大学教员、讲师、副教授和教授,1988年11月退休。 周密同志对我国刑法学、证据学、犯罪学,尤其是中国刑法史学的学科发展,作出了重要的基础性贡献。他撰写的专著有《中国刑法史》、《论犯罪与证据》、《论证犯罪学》、《中国刑法史纲》、《宋代刑法史》和《商鞅刑法思想及变法实践》,曾先后获得20余项学术成果奖。周密同志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曾先后参加过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整理工作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辩护工作,参加过刑事诉讼法草案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参加过监狱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起草的咨询工作,并兼任国家保密局顾问,主持了国家《保密法比较研究》等项目。2007年6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