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80年,感慨万分,应该说我是不幸者之中相当幸运的那些人。”
编者按:在一个风寒霜浓的日子里,中国法学界陪伴法学家江平度过了八十岁生日。这位命运多舛的历史老人,80年的人生经历正如法治在中国的映像,沉浮不定。法律人齐聚首向这位精神导师致敬,不单表达对他个人的祝福,也是祝福与寄望法治在中国的前景,是坚守理想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回想80年,感慨万分,应该说我是不幸者之中相当幸运的那些人。
为什么说幸运呢,因为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22年的波折,很多划成右派的学者,有的已经故去了,有的年龄已经非常大了,有的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可能再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专长,而我算是比较有幸的一个。因为在划右派的时候比较年轻,给我的处分也比较轻,这样我就有机会重新回到法学的讲坛,来发挥自己的专长和自己的贡献。
像我这样的人失去了22年的光阴,但是这22年光景学校已经补给我了。我现在80岁,如果按60岁退休,我应该补回20年了,如果再干20年我就把失去的光阴都拿回来了。这样的话,我相信我可以把弥补的时间完全恢复过来,这点很高兴。第三个感到欣慰的就是划右派期间,对于自己体力是一个非常好的考验,我也觉得自己的身体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家族历史,另一个就是那时候劳动对我的锻炼。现在除了去年得了一场病,体力稍微有点吃力,但总的来说感觉还好,我完全有信心,希望能够再过十年,能够活到90岁是我下一个目标。
但是终究说来我的来日不能为法学做太多贡献,我们已经是退出历史舞台的人。我深深感觉到,我们这一代人的接力棒已经完成,要交给你们来完成重大的使命。中国法制建设的任务艰巨得很啊!有人问我中国法治需要靠多少代来实现,我说一代两代人恐怕够呛,恐怕我们寄希望于三代四代,所以任重道远,完全靠诸君努力。
严格说来,改革30年我实际上做了我分内的事情,就是为私权而呼吁。因为我选择了民法、选择了私权,就是因为在中国的私权保护太薄弱了,或者说中国的私权在强大的公权的面前,始终是处于弱势。这个私权可能是包括私人企业的权利,可能包括私人财产的权利,也可能是包括更广义的私权。私权的昌明才能有中国真正的复兴,或者中国的复兴是私权真正在人们的头脑中扎根。但私权在中国扎根要克服很多的艰难险阻。比如说我们最近关于拆迁法的研究,如何保证私人的财产权在拆迁中的利益,现在中央关于产业结构调整也涉及到的私权的保障。我甚至可以说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私权和公权的搏斗,在于二者的冲突和冲突中的利益怎么得到保障。说得更透些,中国更多面临着还是私权从公权中得到解放,私权从公权中得到利益的保护。
我最近两本书都用了“呐喊”这个字,我选择“呐喊”这个字是最近两年,一方面当然是受了鲁迅的启发,但是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一点。还有就是我觉得“呐喊”是在情况比较紧急的情况下,人们去呼吁的一种声音。我想用“呐喊”这个字,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既要敢于争取,又要善于争取。我觉得在现今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情况下,把这两个东西很好结合起来很重要。
对中国的法治,我抱着乐观态度。我以前经常爱说的一句话,中国的法治是进两步、退一步,今天我仍然不改变这个观点。因为从私权的保护角度来看的话,中国的私权保障比过去是大大进步了,不用说在前30年,更不要说在文革的这10年,就是在改革开放的30年,通过了物权法这样的洗礼,人们对于私权保护的权利意识大大提高。唐福珍自焚的案件也好,别的案件也好,虽然惨烈,但已经表明了人们私权的觉醒,再加上律师在里面的作用,这种平民觉醒的意识非常厉害。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可喜的现象,我相信中国一定会有光明的未来。从历史眼光看,所有的倒退都只是暂时,全世界都在往前走。
■小传
1930年12月出生于大连,祖籍浙江宁波。1948-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就读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回国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1957年被打成 “右派”。1979年恢复工作,1983年后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1990年离职。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八十感言
相信未来
我们已经是退出历史舞台的人,我们这一代人的接力棒已经完成,要交给年轻人来完成重大的使命。中国法制建设的任务艰巨得很,有人问我中国的法治需要靠多少代来实现,我说一代两代人恐怕够呛,恐怕我们寄希望于三代四代,所以任重道远,诸君努力。
■1990年离任中政大校长时的讲话
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
我好像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感到了一种特别的轻松。自己本是一介书生,从教师中来,现在又回归到教师中去,我想起陶渊明的话,“田园将芜兮,胡不归!”能够回归到自己的学术家园,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我是从本校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开始自己的大学教师生涯的。几十年来,自己所有的酸甜苦辣都跟我们这个不大的校园联系在一起,对于这里的一切充满了感情。能够为学校做些微薄的贡献,是自己的责任。当然,由于自己能力和水平上的原因,许多事情想做没有做成,或者没有做好。我想今天是一个机会,向大家表达我的歉 意,尤其是我得罪过的人们,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校长了。但我仍然是学校里的一个教师。今后学校有哪些工作需要我参与或者协助,我仍将全力以赴。另外,我现在还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 会委员的职务,我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加立法方面的工作,为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总之,无论地位怎样变化,无论从事哪种工作,我都将力求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
我们时代的法学导师
作者: 贺卫方
从不到二十岁开始,江老师就积极投身到这场改造中国社会的过程中。江老师也许认为到了一定的时刻,更深刻的改革就会顺理成章。无论如何,他一定会以他一贯的知识、智慧和勇气引领我们的法学研究、法律教育以及法治建设。
去年的7月10日,上午判完了期末考试的全部考卷,我步行到石河子一家维吾尔餐馆里吃饭。一人坐在餐桌前,突然就想起年近八十的江平老师来,他好像就坐在我的眼前,他那朗朗的声音响起在耳边,强烈的思念之情一阵阵地向心头袭来。这种如春潮涌动的思念还是很少发生的,我不免有些困惑。往事历历,涌上心头。
巨大的宽容
1982年,我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考入北京政法学院,成为外法史专业的研究生。我入学大概半年之后,江老师就担任北京政法学院的副院长了,1983年学校改名中国政法大学,江老师自然地又担任副校长。不过,作为学生,大家都不习惯称他的官职,只是叫“江老师”。
见江老师最方便的地方就是他的“罗马法基础”的课堂上。听江老师的课真是一种享受。他站在三尺讲台上,气宇轩昂,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和悦耳的嗓音,谈吐之中洋溢着知识的自信,两千多年前的历史典故和精妙学说仿佛一条精神的河水在课堂之上款款流动,滋润着学生们的心灵。
江老师对于学生的关爱更表现在巨大的宽容精神上。他是过去数十年政治运动的受害人,深知学术自由的价值。现在回忆起来,1980年代尤其是江老师长校期间的中国政法大学,真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校园。来自域外的各种新学说在这里自由传播。学生与教师、年轻教师与资深教授可以坦诚直率地切磋和争论。校报虽然属于官方主办,但是年轻的编辑们却有如初生牛犊,把它办成了一份最具批判精神的报纸。还有,对于校政本身,我们也经常直言不讳地批评,甚至有些稍嫌过火的举动。
1985年,我毕业留校,在新成立不久的比较法研究所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我有机会听江老师聊起他过去的坎坷经历。1957年之厄以后的二十年时间里,他所遭遇到的灾难实在是超出一个人能够承受的极限。支撑他活下来的内心动力,也许正在于他对这个不完美世界的强烈的爱心,还有那样的信念:我们这个古老民族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曲折乃至苦难正是这个过程的一部分。
我的出走与回归
在研究所里的工作很闲散。1986年底,我们筹办《比较法研究》季刊,我开始了兼做研究与编辑的生活。编辑一份刊物是我的一个梦想,心中自然是非常兴奋,干劲十足。尽管从事编辑工作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愉悦,但那个时期正是大学教师生活最艰苦的岁月。到了1988年,我有了孩子,蜗居在一间筒子楼里,每月收入仅仅相当于当时一个出租车司机的十分之一,深有困兽之感。
高校涌动着下海潮,兼职做律师的、“办班”的、“停薪留职”到商事企业工作的……我也未能免俗,想离开大学几年,先把眼前的难关渡过,再回归教育界。正好当时有一位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工作的朋友,告诉我他们那里正在招录员工,但是在办理调离手续的过程中,却遇到了阻碍,不同意放行的正是江老师。江老师明确地跟我说,我根本不适合从事商业工作。要相信眼下的困难是暂时的,咬着牙坚持,总会过去的。学术成长的过程需要不间断地努力,轻易中断,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对于长久的发展是不利的。我所谓的“曲线救国”,即先挣钱养家,再回归学界是不大现实的。但是,我当时去意已定,对于江老师所说的道理根本听不进去,而且总觉得他是因为年轻时吃苦太多,对于现在的年轻人的艰难处境缺少同情的理解。越说越急,竟然在会议室外跟江老师吵了起来,最后还冲动不已,不顾几位副校长的劝解,拂袖而去。
到公司之后,我的工作经历好像完全按江老师的预测进行。收入虽然比在大学里翻了一番,但外贸业务完全不上轨道,已经定型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难以改变,于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不久就开始寻觅离开的途径。当然,无奈之下,我又敲开了江老师办公室的门。
很快,我又回到了学校。1990年,江老师度过60岁寿辰,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们自发地为江老师祝寿。在祝寿活动进入高潮的时候,我们都要求江老师表演一个节目。江老师走路不太方便,但是我们还是看得到他步履的坚定,他用英文演唱了美国工会运动的一支歌曲,叫《我们绝不动摇》。看到这个场面,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深受震动。
“信是明年春自来”
江老师内心充满着对生活和我们这个世界的热爱,他喜欢古典音乐,做格律诗,也是一个级别很高的球迷,对于世界杯和欧洲杯的转播,江老师也和年青人一样有同样的热情,后半夜三点爬起来看球,第二天又兴致勃勃地参与学术研讨。那样的精力充沛让年轻人也自叹弗如。
我时而向他请教中国问题的解决之道,江老师所持的立场更温和,叮嘱我注意所提主张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这当然是很重要的。只是我有些确信,行动意义上固然应该温和,但是在学理上需要更加清晰和明确。
从不到二十岁开始,江老师就积极投身到这场以全新学说改造中国社会的过程中。我猜测,江老师也许认为到了一定的时刻,更深刻的变革就会顺理成章。社会条件不成熟之时,过于激烈的观点,更可能因为挑起很大争议而延缓变革的进程。
“信是明年春自来。”这是在人生经历最苦难岁月时,江老师洋溢着乐观精神的诗句,此刻仿佛在我的耳边响起。
我们面对一个巨大的工程
作者: 田文昌
我呼喊了十几年,在喊律师地位的问题,但是到今天为止,30年了,律师为“坏人”辩护仍然还是“坏人”这个概念还没有解决。江平老师等老前辈的指导作用,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认为我们这一辈和下一辈的任务更加沉重。
1983年我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后来我被提拔到法律系副主任以后,直接在江老师的领导之下,接触也就越来越多了。这样从学术上的影响到人格上的影响,走得越来越近了。
我做法律系副主任的时候,有几次想提出来辞职,当然学校很多领导也挺我,我一直想先把学术做上去。我跟江老师谈过两次,说我想辞去这个行政职务,江老师几次警告我:不要轻易言下。
到了1995年,我终于辞去了公职,出来做律师。这个过程当中,我对江老师的理解,为什么了解这么深,理解这么深?还是那句话,江老师引领整个法学界的理念。我做了律师以后体会到,江老师对律师界的引导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他在支持律师,在引导律师,在教育律师,在鼓励律师,而且对中国整个法治建设的发展,随时随地都在用心思考,去推动,去呼喊。
我跟很多人讲过:什么叫学问?学问有大有小,有真有假。现在我们很多学者做的是什么学问?有“注释派”学问,有“应试派”学问,有“书本派”学问,有“辞典派”学问。我觉得江老师做的是真正的大学问,他所提出来的一些观点和理念,是一种大的原则,是一种推动法治环境正常发展的理念和精神。中国在这种变动状态、发展过程中需要的正是这种大学问,这种大学问要有远见,更要有勇气,不是人人都能做到。
我为什么想了这么多问题?在我们现在法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波折,出现问题。有些问题需要一步一步地做,需要在理念上先得到一个澄清,否则很多具体问题永远都很难得到解决。比如说,我做律师以后,深切体会到,首先律师地位的问题都没有解决。我呼喊了十几年,在喊律师地位的问题,但是到今天为止,法治建设30年了,律师为“坏人”辩护仍然还是“坏人”这个概念还没有解决,当然比起30年前、20年前有很多进步,但是还需要进步。再比如说,关于律师地位之类的问题,律师的职责所在是什么,律师职责的作用、原则是什么?就涉及到一个很尖锐、很敏感又很重要的问题:律师和被告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
在六七年前,在研究证据开示的时候,我第一次在证据上提出一个问题:既然研究证据开示,那么律师在会见被告人的时候,能不能向被告人出示卷宗的内容?出乎我意料,当时在座的两高领导和专家学者都感到很愕然,说:这不行,被告人怎么能有阅卷权?后来我通过一系列的事实来说明,法律规定在法庭上一般的定罪证据要经过被告人质证辨认才能使用、才能有效,那么在开庭前我们为什么不能够让被告人知悉这些内容,并且做好开庭的准备呢?证据开示的目的是什么?律师权利来源于什么,是来源于被告人委托还是来自国家的赋予呢?
得很,在2009年11月初全国律协刑委会的年会上,我把这个问题作为专门的议题又提了出来,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遗憾的是还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紧接着不出一个月,就出现了大家都知道的问题。由于律师在给被告人宣读同案证言而被定罪,提出律师串供的问题,律师怎么能够出现串供的问题呢?
可见我们法治的发展包括律师制度的发展,是非常综合化的问题,我们的律师制度在中国来讲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仅仅30年而已,国外经过了千百年。江平老师等老前辈的指导作用,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认为我们这一辈和下一辈的任务更加沉重,我们面对着一个巨大的工程,我希望作为其中的一员尽自己的努力,向江老师老一辈学习,学习他们的精神,我们在后面紧紧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