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真情成追忆——回忆我与何为民教授的交往
发布日期:2010-03-23 来源:法律博客网  作者:张 晶
3月2日,新中国监狱学界、法制心理学界的一代大师何为民教授去世了。这消息,让人有些猝不及防。据说,从发现食道吞咽困难、确诊、动手术到去世,前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何教授的身体一直是很棒的,在春节前还在打乒乓球。去年11月间,我在保定时,多次和何教授在一起,见他一直精神矍铄,满面红光。说起话来,思维清晰,逻辑严紧,完全没有70多岁老人的老态。然而,何教授说走就走了,丢下了他放不下的事业,丢下了他没有完成的学术。人,居然如纸老虎一般,说不行就不行。认识他的人,知悉这样的噩耗,一律的惋惜和难过。
说起我与何教授的交往,要追述到1991年。那一年的8月份,在天津商学院举办了中国法制心理学会第五次年会。在那次会议上,我有幸认识了全国法制心理学界的很多大家,象罗大华教授、何为民教授、林秉贤教授,并且一直和罗教授、何教授保持密切的交往。不过,1991年的那次交往,由于时间稍远,印象已经不深了。
清楚的记忆是在1996年6月成都会议上。会议上,我作了《罪犯的思维问题研究》的发言。何教授在听了我的发言后,一直说我的文章选题有创意,是研究罪犯的好角度,但内容还上有些单薄,如果能通过实证的具体细微的分析,文章一定会很有深度。那次,我在游览杜甫草堂时,很想和何教授合影留念,就一直跟着他后面,但是心理也犯嘀咕,怕何教授不给面子。后来还是下决心向何教授开了口,没有想到,何教授满口答应。在回宾馆的车子上,何教授坐在我前排的座位上,使我有机会和何教授近距离的学习、交流。那次,交谈的情景,至今回忆起来,还历历在目。
何教授,出生于1935年。是新中国监狱学界的大家,他1992年就获得了国务院特殊津贴。据说是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第一个获得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监狱学和法制心理学。是罗大华教授和何为民教授等前辈的共同努力,创立了中国的法制心理学学科。现在看起来,这不复杂。可是,那时刚刚经历了十年浩劫的中国,人们对心理学的态度,对法制心理学的态度是那样的不屑一顾,甚至对监狱学研究的态度都让人难以置信。尤其是实际工作部们,很多人对心理学存在很大的误解和偏见。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遇到过这样的也许没有恶意的追问,“你不是懂心理学吗,你看我现在是什么心理?”。让人既感到滑稽,又是可气可笑。没有想到的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经过了罗教授、何教授和后来人的努力,心理学在监狱系统乃至政法系统呈现辉煌之势。
后来,因为会议,我几次到保定去差,有机会又多次和何教授在一起。
最近一次和何教授的频繁接触,是在去年下半年开始的。何教授,曾经用电子邮件发了一篇他回忆监狱工作方针的文章给我。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深受感动,但当时由于忙于手头的工作,没有给何教授及时回复。让何教授着急了。他打电话来询问,先是因担心《江苏警视》会因为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而不刊发。后来,何教授又打电话来,解释这篇文章仍然是是原来的观点,除了别字、标点外,一字未动。后来,他多次自己发来与这篇20多年前建议有关的解释行文章的修改稿。在去年的第8期《江苏警视》上刊发了何教授《一篇尘封26年的立法建议》大作。这是何教授写于1980年12月的一篇立法建议的文章。何教授文章的大意是对劳改工作的方针进行了回顾,具体分析了当时实行的“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方针不科学、不准确,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以改造人为中心。同时对当时的劳改体制提出了改革设想:国家成立劳动改造管理总局;基层劳改单位实行政、企分离等。何教授介绍,他的这个建议,递交给了当时的公安部十一局(劳改局)的办公室主任李均仁和副主任石清河,希望“八劳”会议对此能作些考虑。“但当时的领导没有做任何的表态”。现在来再看这篇文章,倍感亲切,深受鼓舞。这深深地表达了何教授的敬业精神和负责态度。更重要的是,何教授20多年前的思想、观点所具有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竟然在近20年后的今天变成了现实。当时,编发这篇文章的时候,还特意加了一张2004年10月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参加监狱学科建设研讨会时,我为何教授拍的一幅照片。现在看到何教授的照片还倍感亲切,音容笑貌尤在眼前。
这之后,我有一个设想,何教授是新中国监狱学主要的开创者,是新中国法制心理学的主要奠基人,如果何教授能为《江苏警视》专门撰稿,回忆他对监狱学、法制心理学的经历和理解,一定会对我们现在和未来的监狱学、法制心理学的发展起到独特地作用。一开始,我担心何教授不一定会答应。因为写回忆录,不同于写一般的理论文章,只需要表达自己的观点。回忆录需要大量的资料和文件、文献。没有想到,当我和何教授沟通的时候,何教授居然一口应允下来。
去年11月初,我到保定接受一个月的培训。还没有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报到时,我就发短讯和何教授联系了,想把我的想法在和何教授交流一下。在此之前,他曾经把他写好的三篇回忆录用电子邮件发到编辑部。我刚到保定两天,还没有安顿好,就接着到北京参加中国监狱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会期间,何教授就打电话给我,“你有没有时间,我到宿舍来看你。我告诉一个好消息,也是恭喜你,你的文章在中国监狱学会的评比中获二等奖,还有一篇教育改造学委员会的文章获一等奖,我想你一定参与了这个课题。”我告诉何教授,“我也恭喜你,你的文章获得一等奖的第一个”。何教授在电话里有些疑惑,“你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了”,我告诉他,我正在北京参加中国监狱学会的会议,不在保定。
回到保定,我问何教授的家住在那里,何教授说,他一定要到我的宿舍里来。我们就这样,他要到我宿舍里来,我要到他家去,我们在电话里“踢皮球”。
何教授的家离培训部的宿舍很近,因为是晚上,我不熟悉,又是问,又是找,花了一些时间。当我找到何教授的家时,何教授刚刚回到家里。何教授的老伴告诉我,何教授刚刚拿着手电筒下楼接我去了,等了你一会,没有见到我。何教授住的是学院最早分配的房子。房子的装潢,随着岁月的侵蚀,显得有些旧了。家里很整洁。何教授很关心我在保定的学习和生活,说保定的气候和南方不一样,要多穿些衣服,保重好。我询问,何教授的身体,他说,身体好的很,现在的事情还是很多,嫌不下来。有好几个出版社约他修改犯罪心理学的教材,要再版。他说,他一边修改教材,一边在写回忆录。何教授说,他现在写好了一到六章的内容,要我在编发时,好好把关。何教授的老伴一边插话说,何教授天天翻箱倒柜的找资料,核对时间、数据。我提议何教授,能不能找一些老照片,这样图文并茂,又保留了历史老照片。何教授说,这样的照片很少,尽量找找。我说,就你自己的工作照片也可以。何教授说,这样的照片也很少,过去照相哪有现在这么容易。我当时,还特别提醒何教授,因为《江苏警视》是内部资料,有可能,你的回忆录,也可以到社会上的公开刊物发表。依你的名望,到那里发表,都不会有问题的。何教授说,《江苏警视》办的很好,在《江苏警视》发表,我就很高兴了。我就是想说说自己的看法,说自己想说的话。我都70多岁了,也不需要评职称了,不在乎在那里发表了。看天色不早了,我怕影响何教授休息,告辞时,我把江苏这几年编著的《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监狱评论》交给何教授,何教授非常高兴。赞扬江苏监狱系统的理论研究有声有色,赞扬省局的领导有眼光、有水准。连声说,不容易,不容易!我看的出来,当时的何教授非常的兴奋。他把我带到他的书房,他问我,我的书你有吗?我说有几本,向你和罗大华教授主编的我国最早的《罪犯改造心理学》,后来的《犯罪心理学》。他拿起方凳,就要站上去取书橱的书,我说,你看在那里,我上去拿书。何教授说,你找不到,书放在那里,我清楚。他在书橱里取下了好几本书。有的书,放的时间长了,落上了灰尘,他都一一的擦拭干净。其中有一本由台湾东华书局出版的繁体字版的《犯罪心理学》,何教授说,这是最后的一本了,也送给你吧。我说,这一本很珍贵,你自己收藏吧!何教授说,“送给你很合适,我要,也没有多大的用处了。”说着,何教授郑重的签字:“张晶同志惠存,请您指正。何为民赠。2006,11,18于保定”。
没有几天,何教授就到我的宿舍里来了。他把原来写的回忆录和我要的照片刻录到一个光盘上了。何教授的认真精神,让我很是激动和深受鼓舞。
在保定一个月的时间,何教授到我住的宿舍来了两次。问我适应不适应保定的干燥气候,要不要衣服。他还一直要安排请我吃饭,被我谢绝了。
没想到的是,何教授走了,但他交代给我的任务,我还要继续落实;何教授走了,但他的精神永住我的心间;何教授走了,他的未竟的事业,明天一定会更好!

何为民(1935—2007),男,湖北武汉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专业技术一级警监,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安徽、浙江省警官职业学院特聘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监狱学、犯罪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曾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工具书、论文集(含合著)25本。曾获得河北省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司法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及金剑文化工程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监狱学会2003-2005年度优秀论文评比一等奖,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称号等多项奖励,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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