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柔先生的珍贵照片
发布日期:2010-03-22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  作者:法学院

佟柔先生的珍贵照片

1959年民商法教研室欢送陈启新合影 。

前排左起:郑立 李景森 刘素萍 赵中孚;后排左起:佟柔 杨大文 郭寿康 陈启新 唐世儒 王益英。

佟柔先生的珍贵照片

佟柔老师在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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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柔老师和王利明在天坛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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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柔老师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前的合影。

左起:赵中孚、佟柔、方流芳、王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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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民法硕士答辩结束后合影。

左起:张玲、佟柔、张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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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同游北海公园。

右起:龙翼飞、王利明、佟柔

佟柔(1921——1990),男,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佟柔教授少年时期家道贫寒,颠沛流离,深受国破家亡之苦,饱经战乱灾荒之患,因而奋发学习,立志图强。自新中国建立之初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民法以来,执教40余年,为建立博大精深的社会主义民法学理论体系,不论遭受什么样的动荡和苦难,他都别无他求,坚定不移、孜孜不倦地钻研民法理论,创建了属于他自己的有独特见解的民法理论思想,为中国的具有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摘自杨立新 《怀念佟柔》)。

佟柔教授轻名利,不好个人著书立说,注重培养人才。他以自己的知识、心得和情操,为学生授业、解惑、传道。他竭尽全力,为中国的民法学界造就了一支颇为壮观的骨干队伍,作好了民法理论研究的承上启下的基础工作。佟柔教授对立法、司法和法律宣传工作也很关心,他参加过民法典的起草和《民法通则》的制定,《民法通则》有些重要内容就是采纳了他的观点。也参加了《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工业企业法》、《破产法》、《著作权法》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起草和讨论(摘自常风 《民法学家佟柔教授传略》)。佟柔教授被公认为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

基于佟柔教授在民商法领域的学术影响与杰出贡献,为纪念佟柔教授,继承和发扬佟柔教授的理论、思想和精神,促进中国民商法学的发展,2006年10月14日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成立,国内外许多法律界人士和机构再次齐聚佟柔教授名下,共同推动实现佟柔教授的遗志。基金网址为http://www.law.ruc.edu.cn/tongr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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