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作者张卫平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也是西南政法大学79级的一员。今年10月,为纪念入学30周年,79级校友应邀写了些对西政4年大学生活的回忆,《印象79》便是张卫平为此而作。
与此同时,我们也热切希望毕业于各院校的法律人把你们当年的故事、照片无私展示,积极与我们联系,让读者与我们共同分享那难忘的美好记忆……
实习片花
▲ 参加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大学生活是一段难忘的经历,同学之情,师生之谊,往事历历在目。用镜头捕捉大学里的足迹,用笔端记录我们心中的记忆。一张照片,一个故事,勾勒出30年前西政校园的美好印象。
为此,本刊特开设《印象79》栏目,邀请法律学人讲述那段精彩的大学往事。
□张卫平
实习,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法律学习实践活动。我们的理论告诉我们,理论一定要与实践相结合。实习地点是当时的涪陵,指导老师是郑全咸和马立行(已故)两位老师。我被分在涪陵检察院起诉科。
法律之惑
法律大都是抽象和一般性的规定。即使有例外规定,这种例外也依然是相对抽象和一般性的。一旦出现偶然的情形,作为一般的正义规范就难免因具体事例中的例外、特殊、偶然而发生实质上的非正义。实习中,我们遇到了一个奸淫幼女的案件。根据刑法的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奸淫幼女罪。虽然犯罪嫌疑人承认知道被害人未满14周岁,但犯罪嫌疑人认为这女孩已经成熟,是女孩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的。
从我们掌握的材料来看,被害人身体发育的确有些特殊,尽管才12周岁,但已经基本发育成熟。当我们告诉犯罪嫌疑人,法律就是如此规定时,嫌疑人觉得特别不可理解。我也有些疑问,生理的问题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只能通过年龄划分判断吗?以后,经讨论方知,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到对未成年女性的一般保护和法律执行的成本问题。从而也知道了成本与正义的关系原来是这样的微妙。
“空手道”非“道”
空手道是一种防身之术,后来发展成为一种体育竞技运动。我这里的“空手道”不是指体育竞技中的空手道,而是指正式讲话脱稿。我现在讲课、大会发言也养成了脱稿的习惯,即使手上有稿(基于一种态度),也不会看稿,试图做到“手上无剑,心中有剑”。“空手道”有好处,在实习中这一点得到了明证。我们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整理、核实公安机关提交的基本事实材料后,向检察长汇报,提出是否批捕的意见,检察长最后决定。我们的检察长是一个极其精明的人,检察院的干部都惧他三分。要做好汇报工作,必须对案情十分清楚,所有环节都不能遗漏,有问题也应该事先想到。否则,无法应对检察长犀利的追问。为此,我将案情熟记于心,强调绝不看稿,采用“空手道”,当然卷宗依然要拿在手中。当我独立汇报第一个案件,并发表意见后,检察长很肯定地讲,小张以后独立办案。我成功了,不在于空手道,而在于用心和认真,这才是成功之道。
囹圄之恋
实习中必然要接触各种各样的案件,也会接触到一些让人难以想象的事情。我们在审问一起盗窃案时,为了查实被盗财产的去向,调查了监狱中已被关押的同伙,看看是否能够得到一丝线索。在这一调查中我知道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同监室的一名在押犯居然与大墙之隔的一名女囚谈起了轰轰烈烈的恋爱。据说,初次“相会”,男方随意扔了一块小石子,对方有了回应,于是便有了后来的“升华”,双方各自将自己的被套、床单、内衣撕成条,咬破手指,用血写成情书,然后扔到大墙的另一边,是谓“布条传书”。没有见到这些情书,你的确很难想象这样的恋爱。女的还有两年将刑满,男的还有3年,双方约定出狱后厮守终身。问题是,他们从未谋面,是真正的囹圄“盲恋”。看来人的本性竟能够冲破大墙的阻隔。我很想知道的是,他们是否真的兑现了他们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