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鲠生(1889~1971)原名周览,湖南省长沙市人。幼时家境贫寒,4岁丧母,10岁丧父。1900年在父亲朋友的资助下,进湖南省立第一小学学习,因成绩优异,1906年被保送到日本留学,先学实业,后入早稻田大学学习政治与经济。辛亥革命前夕加入中国同盟会,随后回国,受任编辑汉口的《民国日报》。
说来有趣,周鲠生的学术成长,来源于他的革命遭遇:由于周鲠生利用他编辑的《民国日报》进行反对袁世凯反动统治的宣传,故遭到通缉,被迫于1913年7月离开中国,先后留学英国和法国,学习法律,获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硕士、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土学位。1921年底周鲠生从法国回国后,入商务印书馆当编辑,随后担任该馆编辑所法制经济部主任,第二年应蔡元培之邀请,担任北京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在授课之余,他潜心于国际法学和外交史的研究以及文化教育工作。
1926年,广东国民政府筹备改组广东大学为中山大学,周鲠生参加了筹备工作,1927年北伐军占领南京之后,他到南京担任东南大学(后改名中央大学)教授、政治系主任。随后被聘参与制定宪法的工作,但因不满蒋介石的独裁统治而“自愿退出”。1929年9月,他应聘到武汉大学工作,1935年任该校法科研究所主任,同年10月改任法律系主任。1939年赴美讲学,并担任研究工作。1945年4月担任出席太平洋学会年会中国代表和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联合国组织会议中国代表团顾问。同年夏天,周鲠生回国担任武汉大学校长兼政治系教授。
周鲠生与周恩来总理私交甚笃,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拒绝了国民党的邀请,没有去台湾,而是留在大陆继续担任武汉大学校长,并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1950年起接受周总理的邀请,赴北京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以后兼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副会长,并历任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对中国的外交和立法工作作出了贡献。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晚年抱病著述,写成《国际法》一书,约60万字。
周鲠生是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不仅在国际法领域成就卓著,就是在法理学、宪法学等学科也有许多成果发表。其著作主要有:《国际法大纲》、《近代欧洲外交史》、《近代欧洲政治史》、《现代国际法问题》、《非常时期之外交》、《国际政治概论》、《国际公法之发展》、《不平等约十讲》、《万国联盟》、《领事裁判权》、《近代国际政治小史》、《法律》、《国际法》等。此外,周鲠生还在《东方杂志》、《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等刊物上发表了众多的国际法学和时评论文。这些成就,奠定了他在中国近代国际法学界的创始人地位,成为学者公认的中国近代国际法之父。(何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