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师生情—怀念杨师景凡先生
发布日期:2010-05-23 来源:法之理论坛  作者:俞荣根

嘉陵江水低咽,歌乐山松悲鸣。

我们敬爱的老师杨景凡先生于2001831425分与世长逝。

师母周宇琳老师,他的子女和孙辈们,他生前一直关爱着的学生们围拥在他的病榻旁,为他送行。

杨老师走得很平静,很安详。

他为民族的解放和振兴鞠躬尽瘁,他为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呕心沥血,他为培养、扶持他的子女和学生费尽心力。他累了,他需要休息。

八十多年前的中国,正是五四的中国,正是中国共产党诞生的中国。祖国山河破碎,人民饥寒交迫。青年时期的景凡先生在他的家乡渠县创办八濛书店,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继而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自觉地、奋不顾身地投入了救国救民的伟大事业。他下重庆、上成都、赴雅安,奔走于川康之间,出生入死于军阀军队之中,出色地完成了策反任务。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景凡先生从西南局公安部来到歌乐山下,参加到创建西南政法学院的行列。

在后来的一场一场的的政治运动中,景凡先生不断受到冲击和不公正待遇,直到文化大革命中被长期打倒。但当西南政法学院被无理地勒令停办时,景凡先生冒着自己头上还压着几顶吓人的政治高帽,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拍案而起,投入了艰苦卓绝的护校斗争。出于对先生的胆略、智慧、气势、品格、责任心的敬重和信任,同道们实际上把他视为护校斗争的主心骨。他们不止一次地给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写信,反映西南政法学院的现状,陈述广大教职工要求保留学院,为培养政法干部的殷切愿望。1988年,我随杨师去北京出差,曾一起到原任公安部长的赵苍璧家拜望,赵和他的夫人还清楚地回忆起当年接待的带着杨师的信去找他的那些学院教师的情景。赵苍璧是杨师在西南公安部工作时的老上级,还兼任过西南政法学院的院长。正是由于得到了他们的支持,西南政法学院顶住了拆校命令,终于把一所虽已遍体鳞伤但尚完整无缺的学校奉献给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使她于1977年就得以复办,1978年即定为国务院重点高校。19789月初,复办后的第一届学生进校,在工地旁的露天场地上举行开学典礼,景凡先生作为教师代表讲话。他没有一句话提到护校斗争的艰辛历程,但由他出面讲话的本身即是对护校斗争以及他本人在护校、复校中的作用的一种肯定和赞美。护校斗争是西南政法学院校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可歌可泣,流芳千古,德泽后世。它炼就了西政精神,铸就了西政之魂,锻造了西政的脊梁,为西政此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95年,西南政法学院终于被国家教委批准改名为西南政法大学。526日,学校举行更名挂牌仪式,让我代表教师发言,时间是8分钟。这样的安排真是一种天缘!17年前,是我的业师作的代表。我在发言中很自然地回顾了这段历史,它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几次被暴风雨般的掌声打断。我是这样说的——

在这大喜大庆的日子里,我们不能忘记,西政的老前辈们在五十年代初期,背负着党和人民的期望,来到歌乐山下这块被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土地上,发扬延安抗大精神,披荆斩棘,白手起家,创办了这所社会主义政法大学!我们也不能忘记,老一代西政人在那是非颠倒的文化大革命中,顶着砸烂公检法停办政法院校的狂风黑浪,不怕被打成牛鬼蛇神,不怕坐牢,不怕挨批挨斗,团结奋斗,不屈不挠,保卫了这所社会主义的政法大学,从而使我校能在1977年领先于全国所有的政法院校而得到复办,并成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重点大学之一。我们更不能忘记,我们是怎样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指引下,东山再起,艰苦办学,发展了这所社会主义政法大学。光荣属于我们伟大的党!也属于我们!属于我们所有的把一生的光和热献给了这所大学的老领导!老前辈!老教师!老职工!老校友!属于我们在座的广大的辛勤的园丁和奋发向上的学子们!

会后,人们纷纷拥上来与我握手,特别是老教师、老校友,有相识的,有不相识的,都很激动,说是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有人夸奖我有点演讲艺术。我心里清楚,问题不在什么艺术,而在符合历史、顺应人心,说了真情实感。后来三妹杨甸匀从国外回来,特意来要这份讲稿,说是要给孩子学习。我猜想是杨师在背后褒奖的缘故。西南政法学院建校40周年时,编过一本校史,对文革护校斗争语焉不详。我想,以后再修订这部校史时,如果篇幅允许,可以正面写一写,以存信史。

直到景凡先生的花甲之年,终于迎来了法学教育的春天。他怀着第二次解放的喜悦,不顾年老体衰,立即参加复校重建工作,并不辞劳苦,遍访北京、长春等有关兄弟院校,汲取经验、交流学术,回校后赓即创建法律史学科,组建法制史教研室。此后的二十年,他一直作为法律史专业的一员活跃于学术园地。

1979年,杨师收我为研究生,自此直至他逝世,我师从他、在他身边工作22年,师生交谊日深,感情笃厚。

19799月的一天下午,他约我到他家所在的西南政法学院内铁路西一幢老式简易平房内谈心。我向他介绍了自己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及十年文革期间的经历,倾吐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重新争得这一读书求学机会的心情和志趣。他说,三年时间很短,时间十分宝贵;不光是学知识,更要学做人;教学相长,你的学习对我也是一种促进;我们的师生关系是表面的,实际上应该是同志和朋友。一番话语重心长。

第二天下午,我们又接着谈,杨师对建国以来史学和法学研究的一些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事先作了充分的准备。末了,他取出一幅写有给我的赠言的宣纸送我:

解放思想,锲而不舍;

有的放矢,执着始终。

不久以后,我们决定以儒家法律思想作为我的硕士论文研究课题。

大概是入学后的第二个月,杨师的副教授职称批下来了。同时晋升副教授的只有4人。西南政法学院过去按党校性质办学,教师中从未评定过职称。复办时,这所大学竟只有2名在职的教授,还都是解放前晋升的。其中的张警教授是经杨师力荐,从他退休回浙江余杭的老家中重新请回来的。张警教授回来时,与张教授同岁的景凡先生亲自率领教研室年轻一点的老师上街为他购置煤炉之类的生活用品。而平时,他是从不过问自己家中的柴米油盐的。

19795月,西南政法学院创办了内部发行的《西南政法学院学报》。景凡先生的《关于法制建设的几个问题》作为第一期的第一篇刊出。他实际上是《学报》的主要筹办者之一,也是第一期的实际主编。当时稿源不足,他得自己动笔写。他还为这一期写了一则补白——“读史漫笔。我入学后,老院长胡光同志听说我是杨师的研究生,对我说:《学报》上景凡同志那篇文章你看过没有?写得很不错。的确,那篇文章是他长期思考的结论,也是坎坷经历的结晶。

198010月,杨师鼓励我写一篇论文,参加重庆市法学会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学术讨论会。师生再三商讨后,由我起初稿,杨师反复审改,至11月底,终于完成《孔子法律思想简议》一文。1225日,杨师命我上台向与会者宣谈论文,反响甚好。该文收在西南政法学院的《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次年,我冒昧将该文寄请复旦大学哲学系著名哲学家、孔学专家严北溟先生指教。想不到不久即得到了他的回信:《简议》我一口气看完了,议论新颖透僻,写得很好。

1981年春,为给西南政法学院复办的第一届本科生——1978级开设《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课程,杨师组织编写《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教学提纲),由于人手不足,教研室要我参加编写。在杨师的指导下,较顺利地完成了孔子、孟子、荀子等节。后因西汉部分的内容需要重写,又承担了贾谊、董仲舒、王充等节。那年夏天很热,杨师不顾酷署,夜以继日,编写和审改这部教学提纲,我则协助其作资料查证和文字校对。杨师为锻炼我,又命我承担西汉等部分的讲课任务。我的讲稿也是在暑期大热中完成的。

这年9月,杨师首先登台,给复校后招生的第一届法学本科生讲授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为编写这本教材,整整一个暑期,他没有休息过一天。毕竟是60多岁的老人了,身体原本就不硬朗,每顿吃得也很少,医生说他的胃只有拳头那么大。他讲课的声音不大,照中医的说法是中气不足,讲课时自己端一个深蓝色的老式搪瓷茶杯,里边泡一截红参,用以提气。我在下边听课,总感到他说话很累,心里紧紧的。但他一直坚持下来,按计划把先秦部分讲完,两汉以后由我和其他几位老师讲。

师母周老师说,景凡先生就是这种脾气,这种习惯。文革前西南政法学院的教研室主任都是正处级的中层领导,可以不上讲台、不写讲稿的,也可以是外行领导内行的。但先生不是这样,他被调动到几个教研室担任过主任,每到一个新的教研室,不但组织大家编讲义,还自己动手写讲稿、上讲台。

杨师主编的这部《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教学提纲),无主编署名,也未公开出版,它简洁明快,提纲挈领,从周公旦到孙中山,总共不过15万字,因而深得学生喜爱。后来,它被评为校内自编教材的一等奖。

1982年,在杨师的指导下,我完成了毕业论文《孔子法律思想探微》,并于5月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又于6月赴北京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当杨师接到我学位答辩获5票满票通过的电报时,这位一向冷静镇定、不喜形于色的老人事后竟坦率地告诉我:那天我一直在等你的消息。接到电报后,才放下心。足见他对学生的关爱与期望。

1980年起,杨师兼任西南政法学院科研处长。当时尚未成立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亦由科研处兼管。为加强和繁荣学校的学术研究,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召开全院学术报告会,在学生中成立学术研究小组并派教师进行指导、邀请专家来校讲学等等。19814月,他邀请中国法学研究所的李光灿、李步云两位先生作为第一批专家到校讲学。从此,他也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学术友谊。

当时,李光灿先生正计划编写以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人物为主的《十论集》,并邀请景凡先生与他一起任共同主编。《十论集》原定研究对象为韩非、秦始皇、萧何、曹操、孔明、唐太宗、包拯、海瑞、康熙、沈家本。光灿先生审阅了我的论文,并主持了我的学位论文答辩后,立即作了调整,把孔子纳入其中。因此而有杨师与我合著,并由匡亚明先生题写书名的《论孔子》的完成。

1983年夏,中国法律史学会在西安召开第二届年会。杨师率教研室同仁与会,我们带去了《论孔子》在会上分发。这次大会决定,第二年在山东召开孔子法律思想研讨会。

《论孔子》得到了严北溟先生的嘉许。他审阅后,于1983109日回信道:连日上海高温突破百年纪录,真是闷得我透不过气来。披览惠论,实获我心,不觉心身为之一爽。”“你们着重从法律思想方面联系孔子整个仁学体系作出新的探索和解剖,这是一个很有独创意义的尝试。《论孔子》是应该正式出版的。

《论孔子》也得到了匡亚明先生的重视和肯定。他在自己的大著《孔子评传》的第二章《生平概略》中三次提及并赞同《论孔子》有关观点。如,对孔子七日而诛少正邪的问题,我们考析后认为,非孔子所能为,非孔子时所需为,匡著引用后指出:这是非常简明确切的。所需说明的是,匡著所关注的这三处都出自《论孔子》的第一节《孔子的生平事迹》,后来出版的《孔子的法律思想》一书中未曾收入。

《论孔子》还参加了国际间学术交流。事情是这样的:时任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新加坡东亚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翟志成先生在《史学年鉴》上看到我发表在《法学季刊》1982年第2期的一篇论文——《怎样认识和评价孔子的法律思想》后,于198448日来信索取论文副本。此时,《论孔子》已经成书,而《孔子的法律思想》尚未出版。我建议寄赠《论孔子》一书,杨师即表认可。他批曰:同意寄去《论孔子》。但是否符合对外学术交流规定,请院领导审批。这是因为《论孔子》并非正规出版物,而是教学参考书。由于《论孔子》是地道的学术专著,所以当时的院长高绍先先生立即批同意寄给。翟先生收到书后感到十分意外,也十分惊喜,回信中说:你和杨教授的大著,是我在三十多年大陆所有的孔学研究中,仅见的最公允、最客观、教条味道最少,因而也最得孔子思想之实的辉煌大手笔。捧读之下,令人绕室徘徊,喜不能寐。信中诚挚地向杨景凡教授致意谢谢他目前所作的了不起的工作以及为孔子辩诬的努力。

19846月,《论孔子》经再度修订,由群众出版社改名为《孔子的法律思想》出版。这是光灿先生和景凡先生合编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人物评述丛书》(即《十论集》)中的第一册。同年8月,在济南市郊仲宫召开孔子法律思想研讨会,群众出版社的季青同志带着刚刚印好的《孔子的法律思想》100多册与会。杨师和我都参加了会议,并让我作大会发言。后来,杨师在为我的《儒家法思想通论》一书写的序中记述了这次会议:“1984年在山东济南召开了孔子法律思想讨论会,听到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批评,使我们受益不小。

由于《孔子的法律思想》是正式出版发行的,而且第1次印刷就达14000册,影响面比较广泛。1986年台湾《中国大陆研究》第29卷第8期刊载熊自健先生的《大陆学界研析孔子的方法问题》一文。该文介绍了大陆学界孔子研究的概况后,分四节着重推介了四种创新性的方法:李泽厚的方法匡亚明的方法杨景凡的方法张岱年的方法。在杨景凡的方法一节中,作者写道:《孔子的法律思想》一书为中国第一部研究孔子法律思想的专著,意义深远。接着,熊文指出,杨景凡的方法主要是:(一)确定孔子法律思想的性质;(二)整理孔子法律思想的体系;(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评价孔子的法律思想。最后写道:杨景凡的孔子的法律思想是以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旨趣撰写成书的。虽然杨景凡对研究方法并没有做太多的说明,但是他撰写这本书的方式却提供出一种研析孔子法律思想的范式。他确定了孔子法律思想的性质与思想体系,并且说明它们与孔子核心思想之间的紧密关联性,辩析它们在孔子思想体系中的位置和价值的深浅层次,也论述它所产生的社会根源与思想传承的因果联系;构成中国第一本研析孔子法律思想的专著,立题有据,为一家之言。

西南政法学院的本科生是1978年开始恢复招生的,第2年,即招收了首届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当时叫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列在首批招生的专业之中。那时候,国家采取的是先发展再规范的办法。198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开始规范研究生学位,其学位授予单位和学科点要进行统一的评审。

1981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由于种种原因,西南政法学院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未在其列。由此而致,我的学位答辩只能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1983年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第2次学位授予单位评审。评审组认为西南政法学院报送的材料需要作些补充。学校即派时任教研室主任的孙守煌先生专程急送。谁知飞机严重误点,等他赶到北京时,已是晚上,评审组早已散会。于是,19841月公布的第二批中国法律思想史硕士学位授予点中,依然没有西南政法学院。可想而知,年届65岁的杨师为法律思想史学科点的创建和发展是何等的心力交瘁!

1985年,杨师指导的第二届两名研究生——胡泽君和唐忠民毕业。胡泽君品学兼优,不久走上领导岗位,一九九O年代初出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随即调往司法部任政治部副主任,现任司法部副部长(本网注:04年后担任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唐忠民留西政《现代法学》编辑部工作,早已晋为编审,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教授。

由于未取得学位授予权,胡泽君同志仍须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论文答辩。三年前,杨师送我去北京答辩,心中十分挂念。三年后,旧景重现。老人在1985921日的日记中写道:我时时悬念这件事。……今天收到她外语考试顺利通过的电报,我十分高兴。如果得不到消息,我不知要烦恼多少天。”930日,又记云:接胡泽君电,在法学所答辩全票通过,甚为欣喜。

杨师带的研究生就我们三个。杨师不取韩信将兵,多多益善的带研究生方式,但他因材施教、循循善诱、严要求、高标准、负责任。古人云:经师易得,人师难寻。他是经师,更堪称人师,他自己也更注重为人师。

19867月,西南政法学院的法律思想史学科终于获准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还在1985年,景凡先生为提携后进,就把指导新一届研究生的担子压在了我的肩上。19866月,我被晋升为副教授后,他立即打报告,推荐我担任学科带头人和硕士生指导教师,自己一再要求离休。

19867月,中国法律史学会西南分会成立。为加强西南地区(含广西)法史学界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决定以《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教学提纲)为基础,编写《中国法律思想史简编》。

其时,经景凡先生再三要求,他已获准离休。有的同志劝我出任主编,说是这样也有利于自己学术的发展和职称的晋升。我心里非常明白,要组织西南地区法史界学者共举这项工程,非杨师便无以产生那种自然而且强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我自己挑不起这副担子,还须老师再送一程。我们是干事业,不是争个人名利地位。几经恳请,景凡先生同意出任主编。这毕竟是一项事业,他一向把事业看得高于一切。我和贵州大学法律系的刘凝禧先生任副主编,协助他工作。

编写工作抓得很紧,进展也很顺利。参加单位除西南政法学院法律史教研室外,还有贵州大学法律系、广西大学法律系、云南政法专科学校等,共12位教师。杨师享有极高的威望和人格魅力,这是一个团结、和谐、高效的工作集体。在杨师的率领下,大家很愉快,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人生学问。关于这一点,唐梦诗先生的诗和我的回忆中都有所涉及(见本书附录1)。至1987年底,各篇基本修改定稿。其中的一些章节,杨师作了很大的改动,甚至几乎重写,但他仍主张只署初稿作者的名。在他的倡导下,本书一概按初稿作者署名。他认为,主编、副主编原本有责任修改审定稿子。

《中国法律思想史简编(上下)》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于19889月出版。与当时已出版的其他同类教材相比,这本教材在编写体例上作了较大的改变。一是不再按社会性质或统治阶级的阶级属性来设篇章,而把三千多年历史的法律思想擘划为先秦(含秦)汉至清代近代三篇。其中,把秦代法家作为先秦法思想的继续和实践阶段来写,也还是第一次。二是不但写了人物,而且写了专题和著作,如《吕刑》、《大学》、《中庸》、《盐铁论》、《自(白)虎通德论》、《唐律疏议》等,其中一些著作也是首次写入教材。三是比较简明扼要,总字数为38万多一些。

在编写过程中,杨师特别注意防止和克服把法律思想史写成一串人头,不见思想发展规律的弊端,并着力纠正那种儒法斗争史、人治与法治斗争史,以及影射史学的错误与偏颇。在内容上把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结合起来,把中华法系与中华法系之魂——儒家法律思想结合起来,有自己的观点。

1992年,司法部举行第二届法学教材评奖,让各校推荐10本教材。《简编》作为侯选对象报上去了。司法部的评审是按法学二级学科分组评选的,评审专家认为《简编》颇有特色,被评为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这是西南政法学院在这一届评比中唯一的一种获奖教材,为学校争得了一份荣誉。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曾经是我的同事的夏勇博士说,杨师不肯申报教授的事给他的印象和教育很深。这固然说明他严以律己,以及淡泊名利的品格。但我在当时还感觉到另外一层意义,他以自己的行动抨击知识界正在泛起的浮华躁急、追名逐利之风,忧虑着人文精神的失落。后来,他的教授职称是在学校领导的关注、干预下,由林向荣、卢云等老师代他填表操办的。

他的不图虚名在法史学界也是广为传颂的。开始,他曾担任中国法律史学的副会长,离休后,他一再写信、带口信,要求把副会长的位置让出来给年轻一点的同志担任。学会为尊重他的意见,聘他为顾问。顾问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实际上也不需要尽什么责任。他对中国法律史学会很关心,也很爱护,甚至可以说很执着。当他觉得自己年事已高,无法参与学会的活动时,他又坚持要求辞掉顾问这个名誉上的头衔。最后,学会在同意他的要求时,以致敬信的方式表示对他的敬意。这在学会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

19991015日,中国法律史学会在重庆召开年会,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教研室承办。其时,我已于两年前到重庆社会科学院工作。期间,正值中国西部发展促进会在南宁召开年会,邀请重庆市派代表参加,市委领导命我带队前往,恰好于15日动身,不能参加中国法律史年会的开幕式。我是学会的老会员,并于1986年在合肥召开的第三届年会上被推选为常务理事,同行师友来重庆,理应尽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义务。

这年是杨师的83虚岁,按重庆民间的老规矩,男人办寿做九不做十,即607080岁的大寿应在596979岁时操办。民间还流传着一句话:七十三、八十四,阎王爷不请自己去。意思是,73岁、84岁是老人难过的坎。按这些习惯,杨师应在这一年的10月做84岁的生日,而且是一个应当认真对待的生日。他79岁那年做80大寿时,我在日本做访问学者,未能恭奉。我想补一补自己心意。他秉性不事张扬。我便以我参加不了开幕式,想提前会会师友、略尽地主之宜为由,希望一些老师和朋友能提前1-2天到重庆来。

1013日晚上,我们在重庆的中央商务区解放碑附近的扬子岛酒店顶楼西餐厅为杨师过84岁生日。吃西餐是杨师自己定的。除杨师、师母二老外,家人中有杨师的二位公子、外甥女如如,到场的有林向荣教授、陈金全教授、杨师的学生唐忠民教授,最难得的是从北京来的杨师的老朋友刘海年、韩延龙两位教授,另外就是我和我的妻子喻玲玲。那次的西餐并不好,但杨师兴致很高,与刘、韩、林等几位老友谈笑风生。

我从南宁回来后去看望杨师,他告诉我,这次法史学会开得不错。这是他最后一次参加法律史学界的学术活动。

进入1990年后,我几乎是埋头写书、搞课题研究。1991年夏,《儒家法思想通论》成稿。杨师很高兴,赐序嘉勉。

杨师离休后,集中精力读书、思考,时有心得、新见。他对孔子、儒家,以及对孔子法律思想的研究都有重新的考量。

十多年前,孔子、儒家严重蒙垢,研孔被视为畏途,他奋不顾身,拨乱反正,带我闯入禁区。但即在当时,他也有一种何必与披着人皮的野兽计较学术问题而污纸笔的心情。(《儒家法思想通论·杨序》)。这时候,他看到研孔又成了时尚,政界、学界一些人争吃孔子饭,孔子变成了一些人进身的敲门砖,孔子的一些言论被不恰当运用,乃至阻滞民主法治的进程,心情不免沉重、忧愤。1995109日,杨师给我写了一幅单条,录的是孔子语录:恶紫之奇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旁用小楷注云:天下滔滔,孔子有恶且多非人,岂只道仁爱而已也。正是这种心情的表露。

1981年,我们提出了孔子法律思想是伦理法思想的说法,引起了法史学界的一番争论。在《论孔子》中,我们对伦理法思想作了这样的表述:其一,伦理与法律相须而成,伦理统率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其二,大量的道德规范被直接赋予法的性质,具有法的效力。杨师觉得,这一表述未尽妥贴、明白。此后,师生二人也时不时地议及这个问题。

为了把伦理法的含义说清楚、说明白,我作过一些努力。1988年,我专门就伦理法与西方自然法作了比较研究,认定儒家之法不是自然法,但儒家法也具有自然法那样的理想法价值层次,儒家伦理法就是它的理想法。1989年,我又写了《儒家伦理法批判》一篇长文,把伦理法看作是中华法系的法文化特质,将其视之为一个有机的法文化生命形态,并对伦理法含义作了重新表述。这些思考后来都综合进《儒家法思想通论》中。书中有一段文字比较集中地表述并论析了伦理法含义:

它至少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儒家伦理法是把宗法家族伦理作为大经大法的法文化体系;因此,第二,在这个体系中,宗法家族伦理被视为法的渊源、法的最高价值,伦理凌驾于法律之上,伦理价值代替法律价值,伦理评价统率法律评价,立法、司法悉以伦理为转移,由伦理决定其弃取;并且,第三,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以伦理代替法律,伦理与法律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宗法伦理道德被直接赋予法的性质,具有法的效力,从而形成法律伦理化和伦理法律化的双向强化运动。

就第二点含义而言,儒家伦理法就是儒家的理想法、永恒法、最高法,它是法的价值论模式;就第三点含义而言,伦理法既是理想法,同时又是实在法,既是价值的,又是操作的,具有双重性。

19991月,我的自选集《道统与法统》印成。杨师翻阅后,不顾眼疾日深,摸着给我写信,又叫外孙女冯引如边读给他听边改一些不易看清楚的字。这是一封专就伦理法含义问题的信。捧读此信,禁不住热泪盈框。十多年来,老人始终没有停止过对伦理法问题的探讨。信中指出,伦理法的不是申韩的法的概念不是刑法的法而是以仁德(人道)治国的最高准则的方略、方法伦理法就是伦理法,不是伦理+;把伦理法说成是伦理与法律互补、两者结合,是德主刑辅,是不当的。

杨师的信,在肯定伦理法概念,肯定用伦理法来表述孔子、儒家法思想的特质是正确的这一前提下,进一步指出了伦理法研究上的一些关节点,告诉我怎样才能进一步把伦理法的概念说明白。这是他老人家对我的又一次学术指导,语重心长。我立即抄正一遍,加上杨景凡先生关于伦理法含义的一封信作为标题,又作了一些注释,交付打印,并分发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教研室和中国法律史学会的有关同仁。我向杨师表示,要按信中所示进一步研究伦理法问题,若有机会再版自选集,要把这封信印进去。

20013月中旬,我参加全国政协九届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从北京返回重庆,立即抽空去学校看望杨师。动身时先打了电话。他坐在自己专坐的那张沙发上等,手里拿着事先写好的一幅宣纸。招呼我坐在他旁边的沙发上后,他说,我知道你要来看我,写了这几个字,不能多写了,眼睛什么也看不清,不行了。我得告诉你,孔子的为国以礼为政以德,与现在说的以德治国不是一回事,不一样,要注意区分清楚。他把题词给我。我看到上边写的是:

为国以礼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这是他就孔子思想问题最后一次对我表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也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幅墨宝。

(原载:俞荣根、杨甸匀整理编辑《景凡文存——思想·学术·人生》,第486—501页。重庆:渝内字[2002]077号)

--------------------------------------------------------------------------------

[] 在杨景凡先生去世时,原西南政法学院院长杨炳勋教授写了一则《杨景凡教授大事记》,追述景凡先生生平事迹甚详,文字不长,特转录于此(原载:《景凡文存》第484—485页):

杨景凡,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司局级离休干部,中共党员。191611月生于四川省渠县。抗日战争时期在成都参加党领导的学生运动,1939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1941年受中共地下党指派在四川渠县从事革命的文化青年工作,1942—1949年在渠县、成都、西康等地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1950—1954年在西南公安部工作,先后任西南公安部四处成都情报站站长,四处二、三科科长。1954—19879月在西南政法学院工作,从事法权理论、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和研究。先后任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室、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教研室、国家与法权的历史教研室、语文教研室(含语文,外语,体育)主任。1978年创建西南政法学院法律史学科并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1979年起担任中国法律史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兼任《西南政法学院学报》主编,1982—1984年任院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兼科研处处长。同期担任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法学组组长。

1979年起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顾问。1985年被聘为南开大学研究员兼任法律史研究室学术指导。同期被聘为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法制文艺委员会顾问。19879月离休。

他自幼天资聪慧,酷爱读书,遍读中外名著和马列主义著作。青年时代具有民主思想,有理想有抱负,追求真理,在国家危难之际挺身走上革命道路。参加革命后,在白色恐怖严峻艰苦的地下时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斗争、坚持团结、坚持原则、忠诚于党。在组织发动群众、团结中上层爱国民主人士方面作出了好的成绩,为该地区党和政权建设创造了基础和条件,配合入川解放军迎接了解放。

他是一个独立作战的有能耐的得力干部。解放后,工作夜以继日,废寝忘食。他治学严谨,言传身教,学术理论研究不拘一格,有自己独立见解,有创新,特别对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不曲学媚世,对教师学生要求严格,关心爱护,不阿谀逢迎、见风驶舵。在极思潮影响下,虽然受打击迫害和不公正待遇,但他仍敢说敢当,始终矢志不移,坚信党、坚信共产主义理想,积极努力、孜孜不倦的工作和学习。

他一生勤学博识,铮铮铁骨,爱国爱民,无私无畏。他现在虽然离开我们远去了,但他的思想精神将永存。

[] 西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的庆典大会于1995526日在学校的阶梯教室举行。我在大会上发言的全文如下: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我校由学院更名为大学。从此以后,我们就将以西南政法大学屹立于大西南!屹立于政法战线!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就将以西南政法大学的校名载入社会主义中国的教育史册!就将以西南政法大学的身份步入国际间高等学校友好交往的行列。从此,我们名正言顺了!作为一名西政人,我们理所当然地为自己有了新校名而骄傲!为自己有了新校名而欢呼!为自己有了新校名而鼓掌!

我校更名为大学,是党和人民对我们四十二年办学成绩的一个检阅!一个肯定!这一更名,凝结着我校几代师生员工的辛劳和汗水!积聚着我校五万多名校友和近万名在校教职员工、各级各类学生的热切企盼!反映了我校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司法部、各级教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改革开放,大力发展政法教育的丰硕成果。

在这大喜大庆的日子里,我们不能忘记,西政的老前辈们在五十年代初期,背负着党和人民的期望,来到歌乐山下这块被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土地上,发扬延安抗大精神,披荆斩棘,白手起家,创办了这所社会主义政法大学!我们也不能忘记,老一代西政人在那是非颠倒的文化大革命中,顶着砸烂公检法停办政法院校的狂风黑浪,不怕被打成牛鬼蛇神,不怕坐牢,不怕挨批挨斗,团结奋斗,不屈不挠,保卫了这所社会主义的政法大学。从而使我校能在1977年领先于全国所有的政法院校而得到复办,并成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重点大学之一。我们更不能忘记,我们是怎样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指引下,东山再起,艰苦办学,发展了这所社会主义政法大学。光荣属于我们伟大的党!也属于我们!属于我们所有的把一生的光和热献给了这所大学的老领导!老前辈!老教师!老职工!老校友!属于我们在座的广大的辛勤的园丁和奋发向上的学子们!

我校更名为大学,不但给我们带来了一份荣光,也同时给我们增添了一份责任。它意味着我们学校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要求我们培养出更多更好的政法专门人才和其他各类人才;它要求我们在教学上更上一层楼,在科研上更上一层楼,在管理上更上一层楼。它标志着,一个以政法类专业为主体的综合性的社会主义大学的蓝图已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使我们学校稳稳地跨上这一个新台阶,再跨上一个更新的台阶。

作为一名政法教育战线上的老兵,我将和全校所有教师、职工一起,把更改校名作为一种动力,为人师表,诲人不倦,一如既往地为政法教育事业添砖加瓦,为一代一代新人的成长甘当人梯,给他们送去道德人格,送去最新知识,送去温暖,送去希望。

老师们!同学们!西南政法大学是我们的!让我们一起来关心她!爱护她!培育她!发展她!使她早日建设成为一所第一流的社会主义大学。愿我们的西南政法大学扬起风帆,乘风破浪,顺利前近,驶向明天!

谢谢大家!

[] 见匡亚明:《孔子评传》,山东济南,齐鲁书社,1985年出版,第75页。

[] 摘自翟志成1984713日来信。

[] 见《儒家法思想通论·杨序》,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修订版,第5页。

[] 《论孔子》,西南政法学院教学参考丛书,19835月,第129页。

[] 见本书第一部分。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