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桑榆晚 为霞尚满天
发布日期:2010-06-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迎来了建院60周年。继北大77级校友何勤华、何山在本报连续刊载“北大77级的回忆”、“老照片的回忆”,西政校友张卫平连续刊载“西政———印象79”之后,本报推出“口述历史”栏目,由人大法学院的一批法学界老前辈、中青年法学家、青年学者为读者献上精品文章,敬请关注

莫道桑榆晚 为霞尚满天

  周惠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心理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自1954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担任物证技术学、侦查学、犯罪心理学等教学研究工作,是新中国最早从事侦查学研究的学者

 □周惠博

  1927年,我出生在辽宁省海城市。我最初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医生,但在苦难的旧中国,时局的动荡使我不能实现自己治病救人的梦想。由于战争的原因,我被迫放弃了在东方医学院的学习,徒步回到沈阳,后来又辗转来到北平。新中国成立之前,我来到北平,在著名的朝阳大学学习法律。1949年朝阳大学改建为中国政法大学。

  实践是真正的良师

  1950年3月,我来到人大,从此与人大结下了不解之缘。解放初期中苏关系密切,很多前苏联专家到中国来传授知识,法律系的教学计划也是按照前苏联的教学大纲进行的。为弥补师资力量的不足,法律系有很多学生被抽调出来,一边向前苏联专家学习,一边给中国学生讲课,也教也学,教学相长。

  1953年2月,就在我毕业的时候,法律系新开设了“犯罪对策学”这门全新的课程,但是缺少这方面的教师。那时,因为我的成绩还算不错,系领导就找我谈话,让我来承担创建这门课程的任务。

  面对新设立的课程,没有教材、没有参考书、没有实践经验,我感到一片茫然。在这样的困难局面下,我向系领导提出了申请,到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去实习,向侦查实务部门的同志学习。在那段实习的时间里,我和他们同吃同住同工作,一边学习一边备课,再将实践中的经验上升为理论。刑警大队的正副大队长都曾经从事过地下工作,有丰富的侦查经验,在他们的指导下,我在公安局里学到了指纹、刑事摄影、痕迹、文检以及破案、讯问等技能和知识,也深刻地认识到实践才是真正的老师。有一年暑假,我用两个月的时间到上海市公安局刑侦处学习。局里同志安排我住在宾馆,但我还是坚持和侦查一线的同志们吃住在一起,因为我想只有能和公安局的同志们一道在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我才能体验真实的侦查环境。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还不稳定,刑事案件频发。案发现场有的距离市区遥远,我们接到任务后要连夜赶往现场进行勘查。有时案件已经发生很久,尸体已经腐烂,我就得在恶臭中观察侦查人员如何进行尸检。从案发现场回来后已经是深夜,侦查人员经常吃夜宵,可是刚刚接触过高度腐烂的尸体,我根本吃不下。当时的困难确实是超出预料的,但是我从没有放弃自己的初衷。时间久了,我逐步适应了侦查员的生活。

  在公安局学习的这段时间里,我不仅仅学到了侦查方法和策略,还学到了刑事技术。当时的侦查设备十分有限,我所能学到的也只是传统的侦查方法,比如痕迹检验、指纹检验、枪弹检验等,但是当时这在国内也算是较先进的技术了。每一次学习都先由侦查人员亲自向我示范,然后我再自己操作,最后进行总结。通过充分地实践,我终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知识,为后来的教学工作打下了基础。

  在困境中顽强发展

  1954年上半年,在北京市公安局实习一年后,我回到了人民大学,走上了一直向往的教学岗位。在当时,我是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犯罪侦查学的第一任教师。

  当时,由于还是学生,和其他很多青年老师一样,我一边讲课,一边学习自己尚未修完的课程。新的课程没有教材,课程开始并不顺利。幸亏在前苏联专家到来之前,著名的翻译家王之相将《犯罪对策学》的俄文本翻译成中文,我们才勉强渡过了难关。一学期之后,前苏联著名的刑事法律专家柯尔金到人民大学授课,并且带来了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僵局才终于被打破。我的第一届学生是曾经和自己一起上过课的本班同学,说是教授课程,实际上我和他们是亦师亦友,在教学过程中相互学习。

  犯罪对策学课程的实践性很强,很多内容都是在不断更新的,所以我只能用一个学期上课,下学期就得外出调研。我曾到过全国2/3以上省市自治区,每到一个地方都听取当地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经验,并收集典型案例。如果有条件的话,我还会到一些偏远地区考察。

  侦查学实验室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1953年上半年,法律系的侦查学实验室终于建成,这是我国高等法律院系中最早建立的实验室。在前苏联专家的帮助下,实验室最初的起步是很快的。但在当时,虽然人民大学的教学经费非常充足,经验和设备却都很缺乏。为给实验室添置设备,我们要先向前苏联专家咨询,在他们列出清单之后,由我们自己去购买,有些化学药剂还要我们自己调配。前苏联专家撤走以后,人民大学法律系开始了艰苦的探索历程,侦查学也不例外。在那段时间里,我常常背起书包,到王府井文化用品服务部,买照相机、放大镜、显微镜等设备。为了保证实验效果,我们买的设备都是最好的,放大镜是东德的,第一台显微镜是日本产的,洗照片所需要的暗室也是在公安部的指导下一手建造起来的。

  1966年开始的“文革”给中国人民大学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各级党政组织陷于瘫痪,教学、科研工作被迫停止。1970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停办,侦查学实验室也被迫停止了工作。

  令人欣慰的今天和未来

  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开始招收物证技术学硕士研究生。为适应物证技术学教学和科研的需要,1986年经校长批准,将实验室更名为物证技术实验室。历经十多年的建设,特别是1990年在原国家教委的支持下,物证技术实验室得到世界银行贷款的帮助,补充和更新了部分仪器设备,而且为物证技术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科学实验基地。

  1989年,经司法部批准,法学院建立了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服务中心(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物证鉴定中心),依托物证技术实验室的设备、技术力量,鉴定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司法鉴定和咨询服务,为学生的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我这一生与“三”字有着奇妙的关系。教书育人六十载,我站在三尺讲台,手握三寸粉笔,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来向学生们传授知识。面对六十载的教学生涯,我的感悟就像朱自清先生的一句名言那样“一切都平平常常地过去了,要说是福,这就是福。”刘禹锡的诗说道:“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作为一名物证技术学教师,我从内心能为从事这么伟大的事业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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