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萍:从坚强女兵到法学家
发布日期:2010-08-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刘素萍,1954年7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8年7月毕业,被留校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及法律系民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

刘素萍:从坚强女兵到法学家


□刘素萍

战火洗礼意志坚强

我应该算是出生于书香门第,祖父曾任巴彦州教育局长,是清末维新派人士,三姑奶奶是县女中校长。我年幼时家中寒苦,地窖中别的没有,全都是书。家中唯一不识字的只有祖母一人,但因为长期的家庭熏陶加之超强的记忆力她懂得很多,就是在她的督促下,我很小就开始背唐诗、读三国,从小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

然而,“九·一八事变”,让我饱尝家破人亡之苦。1945年5月,我加入武工队,奔赴关内跟随八路军抗日救国,任冀东军区第十四军分区战地宣传队第四分队队长。抗日战争胜利后,紧接着就是解放战争,没来得及喘口气,我就随部队投入到解放战争中去了。我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7军201师政治部任宣传干事,负责编辑《前进报》。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我放弃了保送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的机会,于1951年2月赴朝作战,先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67军201师政治部宣传干事、67军政治部军报编辑和战地记者。在抗日、解放和抗美援朝三场大型的战争中,抗美援朝是最艰苦的。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天天擦着树梢对我方进行低空轰炸,战士们只得白天宿营,夜晚行军。当时山上下雨,容身的防空洞里积了水,身上穿着沁透了水的衣服,无比难受。可因为实在累得不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还能睡得着。

赤子情怀学法报国

至于当时为什么会走上法学之路,可谓“阴差阳错”。1954年4月,朝鲜战争结束后,我随部队归国。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学习,于同年7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原本我想报考的是新闻系,继续从事老本行,但恰逢人大新闻系并入了北大。我就想战争结束了,国家就该搞建设了,于是抱着为国家作贡献的想法,转而欲投工经系。当招考人员劝我报法律系的时候,我还不知法为何物呢。但听招考人员说“今后该依法治国了”,我想,这也是报效国家的一种方式,就这样,误打误撞地走进了人大法律系。

我觉得,我是踏着烈士的鲜血走进校园的,不好好学习对不住逝去的战友啊!大学四年,从没放松过学习。我一场电影都没看过,周日就背上书包,到图书馆一坐就是一天。当时物资缺乏,上课连教材都没有,学生上课只能靠手记。因为长年从事文字工作,我的笔记作得又快又好,同学之间都争相传抄。

艰辛治学玉汝于成

在教学岗位上我主要从事婚姻法和继承法的教学研究工作,天生不怕吃苦的这股劲儿也用在了科研上。“四清”前的几年,可谓“黄金时代”。这段时间里,白天事务繁忙,只能在夜里写书作研究。当时的住宿条件不好,夏夜里酷热难耐,只能双手裹着湿毛巾降温,每每写到夜里两三点钟。当时有关部门邀请我去写一本有关婚姻登记的书,最后给了五十多块钱的稿费,我一分未留,全部拿去交了党费。当时对于能搞科研是极度渴望的,即使没有任何报酬,只要是让我去搞科研,我也愿意去做。

在人大法律系并入北大法学院的那几年,由于极“左”路线,教学研究活动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想方设法在与错误的政治路线周旋之余,写出了《婚姻法概论》一书。这本教材,至今还常常有人影印使用。有一名日本客人看到这本书后,携书上门非要跟我讨论相关的问题。

求才若渴同心发展

1958年7月毕业后,我留校任教,任过讲师、副教授、教授及法律系民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我任教研室主任的时间长达25年,据说为人大法学院历史之最。在人大法学院并入北大法学院期间,我依然担当民法教研室主任一职。1978年人大复校后,我先后拒绝了北京大学、中央党校和汕头大学的邀请,回到人大继续执教。

复校后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教师断层的问题,因为知识分子在此前十几年间的政治运动中不断地受到摧残,许多已经不在人世,仅剩的一些研究人员也被调到了生产岗位或者其他地方。

在充实教学人才资源方面,我们真是费了不少心思。比如,经济法学界的先驱刘文华教授,当时是北京某工厂的一名车间主任,系里希望他能回来继续从事教学研究,但是工厂那边不放人,我就骑着自行车,多次大老远地去工厂,对厂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使刘文华教授重新回到人大法学院。其他的诸如贾林青、董安生、王利明等一批如今人大法学院的中坚力量,也都是我们千辛万苦留下或者挽回的宝贵人才。

明法维权爱播社会

我与巫昌祯教授协助北京市妇联创建了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第八律师事务所,并任该所副主任,被当时的媒体称为“天下第一家”。因为第八律师事务所以保护妇女权益为自己办所之宗旨,其成员全部由女律师组成,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一些需要帮助的女性纷纷来到第八律师事务所请求援助。

1985年,高铭暄老师找到我,说院里希望为本院学生建立一个实习基地,思来想去后来找我,高教授是“四顾茅庐”我才答应的。我就借了250块钱,又向学校借了桌椅板凳,在条件十分简陋的情况下办起了第十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已有兼职律师证的教师组成,水平高,收费合理,因此,渐渐地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和信任。在我代理的案件中,我尤其注意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仅是自己的当事人的权益,还包括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尽量做到不伤害当事人的感情。

我自己的一生都得益于读书,所以我希望,现在的年轻人能够尽可能多的读书,同时要培养自己坚强能吃苦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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