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在1994年的春天,我与黎国智教授到上海参加中国行为法学会的第四届年会。在会上,黎老师介绍我认识了王德意教授。同时我也被告知,这个北京大学教授,曾经出任民政部婚姻司的官员,作过全国的大月老。对于她,我实在是敬畏有加。会议中学术与非学术的交谈,加深了我对王老师的了解,也深切感受到她对晚辈的慈爱。
她的先生就是北京大学的刘升平教授。对于王老师,我们那是初识;对于刘老师来说,则是相识很久了。因为刘老师是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的会长,我们每次参加法理学会的会议,总能见到他,并聆听他的教导。刘老师以他的学识、宽厚、谦和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加之,他与我的导师卢云教授、黎国智教授具有良好的友谊,这也是我特别敬重他的原因。
1995年我要破格晋升教授职务了,给我著作写鉴定的就是刘老师。我猜想,刘老师对于我著作的鼓励性的肯定和褒奖一定是专家组破格评定我教授职务的重要根据之一。
大约是从1996年底开始,我被选为法理学研究会的副会长。由于有着对于刘老师的敬重、感激和工作上的关系,每次到北京如有闲暇,我都会设法去拜望他们。每次,我们总能很愉快地交流。从学术到家庭都广泛交谈。相见和交往多了,感情也就愈加深厚。
每次,我到他们那里,他们总会像对待远方归来的孩子一样,热情地接待我。最令我难忘的是,我在他们家学会了吃哈密瓜。
我敢说,此前二三十年的总量都没有吃过那么多的哈密瓜。以前没有吃的,都被这一次给补上了。也就是从此,我才理解了哈密瓜是如此美味,而不再拒绝。直到现在,每当我吃起哈密瓜,或者与朋友谈起哈密瓜,我就会想起王老师、刘老师。
后来,刘老师中风了,导致了行动困难和语言障碍,他不能再参加法理学学术会议了,甚至不再担任法理学会的会长职务了。但于王老师,每年的行为法学年会上也都能与她见面。从此,我更是一到北京,有时间就去看看他们。我至今还记得他们见到我时的那份喜悦、热情。
2003年,组织调动我到北京工作了,本想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他们相见。
刘老师在病中,毕竟我们还能相见。王老师呢,我们没有诀别,但是却永远地无法相见了。我无法确信人有没有灵魂,但是我心中一直默念着:王老师,您在天国还好吗?
——2006年2月4日草于从重庆返北京的飞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