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耕:明天一定更辉煌
发布日期:2010-09-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 名

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留校开始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工作,现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赵晓耕:明天一定更辉煌

□赵晓耕

春风化雨育新人

中国法制史课程在人大的开设可以追溯到1950年,当时,人大法律系设立了国家与法权历史教研室,开设了“国家与法权历史”这门课程,内容包括苏维埃国家与法权历史、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其中,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实际上相当于后来的中国法制史,这样的课程安排一直持续到“文革”中人大被撤销。

1978年人大复校后,法律系得到重建,国家与法权历史教研室重新设立,后又改名为法制史教研室。我就是在人大复校两年后的1980年进入人大学习的,因此也就经历了法学院从百废待兴到起步发展,再到走向今日辉煌的艰辛历程。

当时,由于文革的破坏,法律系的师资力量出现了严重的断层。虽然在复校后经历了两年的发展,但各方面的条件还是十分艰苦。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同学们都非常刻苦地学习,努力阅读法律方面的经典著作,为自己以后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时在法律系为学生们讲课的都是当今中国法学界的泰斗,如曾宪义教授、张晋藩教授、张希坡教授、林榕年教授、孙国华教授、郑立教授、王作富教授、杨大文教授、郭寿康教授等,他们几乎都经历了人大法律系从最初建立到被撤销再到复校的整个过程。老一辈法学家在学习和生活中十分关心和爱护学生,正是老一辈法学家的不懈努力为法学院今天的骄人成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正是他们孜孜不倦地教诲和春风化雨般循循善诱地启迪,使我们迈入了从事法学教育的园地。

1987年,我硕士毕业后开始在法制史教研室任教,主要讲授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到1994年人大成立法学院这段时间里,法制史教研室拥有一批国内顶级的法制史学者,既有曾宪义、张希坡、林榕年、范明辛、梁秀如等著名法律史学家,又有叶秋华、梁治平、郑定等优秀青年学者,这给法制史的教学提供了强大的师资力量。这一时期,与法制史有关的教材和参考书也大量出版,教研室老师们先后编写了《中国法制史》(多卷本)、《新编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21世纪版)、《外国法制史》(21世纪版)、《中国近代法制史研究》、《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等,与前阶段相比,这些新的教材和参考书更侧重于法学意义上的法制史本身的研究,研究更为深入具体,角度更加广泛,为法制史的教学科研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团结奋进铸辉煌

1994年人大成立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依然是学院重要的组成部分,并获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这之后,法制史教研室的教师队伍建设依然保持着高水平,曾宪义、张希坡、林榕年、范明辛、梁秀如、叶长良和邵景华等老一辈法学家带队,叶秋华、郑定、王云霞、马小红、丁相顺、姜栋和高仰光等中青年教师协助,法制史的教学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课程与国内外同类课程相比处于领先的水平,因为其具有老中青相结合的教学科研队伍,是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术整体实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各授课老师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探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高效、生动的授课方式,强化学生的基本训练,在教学方面不断创新。

在这里,我必须着重介绍一下几位已故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制史教研室的老师,他们是范明辛老教授、梁秀如老教授、叶长良老教授和郑定教授。诸位教授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外国法律史学的一系列研究在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他们在学术方面的造诣很高,在中外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法制史学科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我和诸位教授不仅在工作中是很好的伙伴,在生活中也是良师益友。我们要继续逝者未完成的事业,为法学院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

中外法制史课程在曾宪义老师的带领下,2006年以来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和北京市精品课程。现在又在教研室老师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法制史于今年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现在的法学院,包括我们法制史教研室,都有很多优秀的法学教授和法学研究者,而且许多老师还具有国外留学和学术访问的经历,他们不仅把国外新的法学理论带到了中国,也很好地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促进了中外法律文化和学术思想的交流与合作,相信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人大法学院这个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一定会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古为今用重承启

虽然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取得了喜人的成就,但我们不得不警惕在法学界广泛存在的对中国法律文化日渐轻视的情况。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学界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方面的关注显得比较淡漠,在比较中西法律文化传统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肯定不够。作为一个法制史老师,我必须提醒大家,对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历史和传统是烙在我们身上不可抹掉的印记,其实仔细研究,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中有着人类共同的精神追求,凝聚着有利于人类当今法律文明发展的巨大智慧,而且在现实中我们会发现很多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法律文明的契合点。所以我们在引进西方法律制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和吸收,古为今用,不要因为近两百年遇到了挫折就抛弃了中国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优秀法律传统。令人欣慰的是,在老一辈法学家和中青年法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方面作出了一些成绩,如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定期举办“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系列讲座及“明德法律文化沙龙”,创办“中华法律文化网”,这些都进一步推动了法制史教学工作的不断深入与完善。

又经过了十年的发展,现在的人大法学院师资力量更加雄厚,拥有一支结构更加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学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相信在这些法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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