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没有上完的课
——追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美欢
何美欢,1948年生于香港。1977年获多伦多大学法律博士学位。1982年加盟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主持多个与中国改革开放相关的大型工程的法律事务。2002年8月起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2010年9月3日因病逝世。
9月24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了“理想的法学教育”研讨会,在何美欢老师去世周年之际,深刻怀念何美欢老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出席了研讨会并发言,他指出,普通法法律体系在中国法学院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法学院将“普通法精要”课程坚持下去,目的是要把何教授的精神发扬光大,完成何教授未竟的事业。会议就三部有关何美欢教授法学教育思想和个人生平的书——《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君子务本》、《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举行了发布会并进行了专题研讨
□程曦 陈卓琓 周格格
来清华前,何美欢已是一位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和学养深厚的法学家。曾与她共同设计了中国国有公司香港上市(H股)规范机制的香港资深大律师、著名法学家梁定邦先生这样评价何美欢:“她的教材博采普通法各领域之长,可以说是学界必备的参考书。”“一个大学,如果有何教授这样水平和成就都出类拔萃的师资,就一定会有优良的水准。”
播下中国普通法教学的种子
2002年8月1日,这位“出类拔萃”的教授到清华法学院报到时,包里揣着一份策划多年、特为中国内地学生设计的普通法教学计划。在全球化日益凸显的时代,中国要培养能在国际舞台上得心应手的法律人才,不能不学普通法。而在当时整个中国内地的法学教育体系中,还没有系统的、特别是用英文开设的英美普通法课程。
为此,何美欢在清华创设了全新的《普通法精要》系列课程。这是一个大胆的“创造”:它不仅是在没有普通法传统的中国内地用英文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普通法教学的创举,而且是对现行普通法教学的改革——因为即使在英美各大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中,也找不到这样一门着眼于对学生进行完整的普通法思维和能力的训练,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运用普通法知识从事法律研究和实务能力的系列课程。
这意味着,她需要自编全新的大纲、教材,从浩如烟海的普通法判例中挑选学习资料,需要耐心而严格地指导学生进行大量原始材料阅读、小组讨论、口头报告、书面写作和模拟法庭训练。
她义无返顾地上路了。清华法学院明理楼门前8根雄伟洁白的廊柱,8年里一次次见证了她背着硕大的双肩包,健步如飞地“跑”进课堂。白衬衫或院衫、西装裙加上运动鞋,看似不搭配的装束是她一年四季不变的行头。
第一堂课她便告诉学生,课程重点不在阅读内容而在思考过程,大量反复实践才能最终获得正确方法。她给学生定下了每天保证至少十个半小时学习时间的“规矩”——她看到了学生的为难,但她决心付出一切努力,帮助他们消灭一个又一个“不可能”。她宽容学生不够熟练的英文,但对学生思维的淬炼,她严格甚至严苛:逐字逐句挑出学生作业的每处细小错误,在小组讨论中无情戳破他们的一次次“狡辩”,一步步将他们逼向“绝境”。每堂课上都充满了苏格拉底式的提问和启发:通过强有力的质疑,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错误;通过高明的提示,让学生自己寻找到正确答案。
她呵护每个学生的创造力,尊重每个人的想法,鼓励他们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课堂上被逼问到哑口无言、羞愧难当的学生,往往因为课后她一句真诚的“你又进步了!”再次激发起学习的勇气。从那副大眼镜后亲切的笑容里,学生们读懂了她的良苦用心和期待。他们在通宵“啃”案例、赶写报告和拍案辩论的过程中看到了自己能力的提升,享受着奋斗中的点滴进步。就这样,何美欢和她的学生在一片“处女地”上,艰难却坚定地培育着中国普通法教学的种子。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曾感慨地说,他在国外几家著名律师事务所遇到的中国员工,很多都是受过何美欢普通法训练的学生。他们能把英文法律文件做得非常地道,与一般中国学生感觉完全不同,这显然得益于何老师的正确培养。而在北京外国律所云集的国贸地区,几乎每家精英律所都有《普通法精要》课程的受益者,他们“共同分享了一种法律理念和思维方式”。
对每一个学生都了如指掌
很难想象何美欢超负荷的工作量:除了限制选课人数的《普通法精要Ⅰ-Ⅳ》系列课程,她还面向更大范围的学生开设了《普通法概论》,同时承担《英美银行法》等其他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2008年成为多伦多大学和清华大学双聘教授后,她更是放弃了全部休假,每年5月多伦多大学的考试阅卷一结束便立刻飞回北京,利用暑期里的时间集中完成《普通法精要》的教学。年复一年,如同燃烧的蜡烛,没有任何的犹豫和停顿。
何美欢的辛苦更在于,她不容许自己的课堂进行“批量生产”或是“炒大锅菜”,她对每个人、每个观点、每个字的关注,都是单独的、个别的、付出了难以计数的心血。把对每个学生的辛劳乘以总人数,才可能是她一个人的辛劳程度。
她曾罹患严重的眼疾,得戴上专门定做的眼镜,凑得很近才能看清纸上的字。她为学生审阅论文,提出的修改意见有时比论文本身的文字还要多。她会逐字逐句追问:为什么这里要用“因为”?为什么得出那个结论?“各国”是哪些国家……在看完一位学生长达七十多页的毕业论文后,她细心指出:“这个脚注援引的书的页码不对,不是123页,而是124页。”
她心疼学生上课太累,不仅为学生准备丰富的餐点,还自费请学生吃遍了清华周边的餐馆。而她自己总是第一时间赶回办公室,精心准备一小时后的课程。她病倒后,学生在办公室里看到的食品只有速溶咖啡和面包袋。在她家中,除了简单的家具和少许衣服,最多的就是书,还有堆在桌上的学生作业和罐头。
她为学生写的推荐信,在美国和加拿大的相关单位都受到了广泛信赖。因为她不是泛泛表扬,而是可以细致介绍每位学生的独特品性和优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敬佩地说:“何老师对每一个上课的学生都了如指掌,她愿意花时间去琢磨学生,真正做到了因材施教。”
“她的学术为中国而做”
香港大学法学院在何美欢教授的讣告中这样写道:“她曾说,她的学术是为中国而做。”
这句话完全可以解释:作为一位在香港出生、从小接受英文教育的加拿大籍华人,何美欢为什么要自学中文、从汉语拼音开始学讲普通话,为什么要花费大量时间把自己的全部英文著作翻译成中文,以及为什么放弃高薪、辞别亲友,只身一人来到清华,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将中国的优秀学子培养成世界一流法律人才的事业中。
在清华,她拿着和普通教授一样的工资,自己主动出资请外教讲课,在学生身上从不吝惜付出……在法学院的历任院长、党委书记的记忆中,何美欢从来没有为个人困难找过领导,每一次交谈,都是为学生培养大计而来。清华大学法学院原党委书记李树勤说:“我觉得何美欢教授最大的特点是充满了大爱,爱中国、爱清华、爱学生、爱法学教育事业。”
以在清华的教学实践为基础,结合自己长期的研究与思索,何美欢在2005年出版了《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一书。她保存了学生所有的作业和试卷,花高昂运费送回多伦多,准备以后好好分析总结,再写一本讨论普通法教学的书。
2008年5月底,何美欢在回多伦多大学任教前夕,为清华学子作了一场题为“商法救国”的报告。她殷切期待学生们在求学期间努力装备自己,不要把商法视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而要用商法的力量帮助祖国赢得世界的尊重、实现中华文化的复兴。
2010年8月18日,也就是何美欢突发脑溢血入院前的两天,她和同事们一起吃饭,兴奋地谈到中国法学教育和律师业发展的各种话题。院党委书记车丕照问她:“您的很多优秀学生都到了世界名校读书,或是在有名的律所工作,您希望他们十几年后做些什么?”何美欢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希望他们十年或更长时间后,再回到学校育人。”
“君子务本”是何美欢的座右铭。她指引学生并亲身示范的这条在实践中壮大自己,再回到学校培养新人、报效祖国的路,学生们看在眼里并铭刻在心。“她教会我们思考,她教会我们永远不要放弃,永远都要努力到最后一刻,永远要想办法解决困难,哪怕这个困难从未遇到过。”学生们说,在医院探望她的那几天,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老师的言传身教。而在将来,他们也一定会为她未完成的教育事业尽一份力量。
2010年8月20日是《普通法精要Ⅰ》结课的日子。何美欢老师却意外地没有出现。学生们准时在信箱中放置了31份结课作业,等待着何老师许诺他们的最后一次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