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居住的时雨园隐于繁华的中关村地带,盛夏骄阳下,满目绿意。“我到门口迎接你。”挂了电话,许崇德笑呵呵地打开门,眼前的这位中国宪法学泰斗,一头银发,雪白的T恤,深蓝色的短裤,格外亲切随和。
走进宽敞的客厅,三面书架环绕,一层层的书堆摞到了天花板,茶几上铺满了书和报刊资料,整个房间看似随性却自有章法,弥漫着浓郁的书香气息。“这些书别人不能动,一动我就找不到了。”交谈中,许崇德偶尔会随手从一堆书中拿起一本,翻到其中一页,指出某个年份或人名佐证自己的话。
新中国成立以来,许崇德参与了“五四宪法”、“八二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四部重要法律制定的有关工作,是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历程的重要亲历者和见证人。耄耋之年的他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五十余载,也是国内宪法学发展的奠基人和重要参与者之一。
面对无数的荣誉和眩目的光环,许崇德波澜不惊,非常淡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轻缓的话语声中,记忆深处的往日画卷由此徐徐展开……
“五四宪法”:群众在抗洪堤坝上讨论草案
“1953年1月,中央启动了宪法起草工作,专门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许崇德的讲述将记者的思绪带到了五十多年前那个激情澎湃的年代。1954年初,研究生毕业不久,在中国人民大学担任教员的许崇德作为宪法学“对口”的专业人才,被组织借调到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的资料组,负责收集世界各国的宪法。
2007年7月1日,许崇德在香港回归十周年驻港部队阅兵庆典上
委员会的工作地点在中南海。许崇德回忆说,资料收集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有中国近代宪法,苏联、波兰、罗马尼亚等社会主义民主国家的宪法资料外,还包括美国、法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当时的领导们大多从战场归来,对宪法这一事物还比较陌生的,需要拓宽知识面。”
除了资料收集外,许崇德与同事们还整理编辑了一本宪法名词解释,因为宪法毕竟较专业,这本小册子就像本宪法小百科全书,对相关的名词,解释得简要明确,很有帮助。
宪法的起草经过一稿又一稿的反复讨论,不断论证,草案日趋成熟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公布草案,进行全民讨论。“当时是新中国成立不久,全国的百姓经历了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都热切期盼这部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大法能够尽快出台,参与讨论的热情格外高涨。”
正是在那年的夏天,我国的淮河和长江流域赶上了五十年不遇的特大水灾。许崇德记得,“即使这样,基层一些地方的干部群众仍然不放松讨论宪法草案,提出意见。一边抗洪,一边在河堤上讨论。”而且令许崇德印象深刻的是,水灾阻断了路面交通,许多“意见”是由飞机专程送到北京,一捆捆的,用油纸包裹得严严实实。每次拆开油纸,看到这些千万群众讨论的成果,许崇德他们都备感珍贵,感动不已。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宪法修改委员共收到一百多万条的意见,许崇德和同事们日夜加班加点忙碌,依照草案的条文顺序,对意见进行分类整理,“遇到相同、重复的意见就归纳为一条,并标明提交的省份。”最终形成了十六本厚厚的全民讨论意见汇编,供草案修改时参考,也供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翻阅。
2010年5月26日,许崇德(左)应邀赴澳门主讲“新形势下的依法施政”
据许崇德回忆,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宪法起草委员会大概召开了九次会议进行集中讨论,“每次会议有时是几天,有时是一个礼拜。”除此之外,草案还经过了中央高级干部讨论和较大规模的各界人士讨论,不断修改。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刘少奇作了宪法草案的报告。9月20日,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获得全票通过。“现场,全体代表起立鼓掌欢呼,会场外,鞭炮声四起,大家尽情庆祝欢呼。”话语间,许老仿佛又回到了那激动人心的时刻,他感慨地说,“印象中为了纪念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许多父母都给那年出生的孩子起名叫‘宪法’,足以说明群众对这部宪法热爱。”
“八二宪法”:历时两年半,胜读十年书
1980年9月,面对国内新形势,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央的建议,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修改宪法工作。
就在此前的一年多时间,随着“文革”的结束和中国人民大学恢复招生,许崇德从江西农村重返母校讲台。蛰伏多年,他的学术研究成果进入“井喷”期,《对我国宪法学发展的几点想法》、《论宪法规范的显明性——对我国1954年以来三部宪法的比较研究》、《论“序言”在宪法结构中的地位》等近二十篇较具影响力的文章相继发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许崇德再次被“点将”到“八二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而这次,他直接参与的是宪法条文的具体起草工作。
许崇德说,秘书处是1980年9月17日成立的,胡乔木任秘书长,还有七位副秘书长:他们是胡绳、吴冷西、张友渔、邢亦民、王汉斌、叶笃义、甘祠森。“秘书处的成员起初有我、王叔文、肖蔚云、孙立、李剑飞等,后来逐步扩大。”
“最开始的几个月,秘书处每个礼拜都要召开两三次会议,地点就在人民大会堂的小天津厅。每次会后都出简报,一连发了三十多期。”许崇德回忆道。
我国“五四宪法”颁布之后,曾在1975年和1978年重新公布过两部宪法,因此,按照常规,“八二宪法”是应在“七八宪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许崇德向记者介绍说,1975年宪法修改正值“文革”期间,通过的条文只有30条,很不完善;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七八宪法”,虽然有所进步,但仍未摆脱“文革”的影响,不适应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的新形势。再三权衡,1980年宪法修改委员会成立后,彭真专门向中央打了个报告,提出这次修宪要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进行,随即获得了中央的批准。
宪法面临的是一场“大修”,需要一条一条重新起草,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推倒重来,常常需要逐字逐句反复斟酌,数易其稿。“假日庭园寂,平楼卧室幽。逐行斟字句,对坐话喃啾。灯下词初定,纸间策已筹。宪章临十稿,尚欲益精求。”许崇德曾写过的这一首小诗,记录了1981年的某个星期天晚上,他看到八十岁高龄的彭真在灯下修改宪法草稿的情景,而这也正是当年立法工作者们夜以继日紧张工作的真实写照。
许崇德回忆,在起草过程中,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之间对条文往往有不同的见解,争议交锋不断,其中有关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条款的争议甚至持续了两三个月。但多数问题得到大家普遍认同,例如,“1982年宪法对‘五四宪法’体例作出调整,将‘公民的权利义务’单设专章,位置放在了‘国家机构’之前,同时增加条文明确提出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等。”许崇德评价称,这些都是其中极具重要意义的修改,是在充分吸取“文革”教训基础上作出的理性抉择。
1982年4月,修正后的宪法草案公布,进行全民大讨论。经过十年浩劫之后,民众参与宪法修改的热情依然高涨。令许崇德印象深刻的是,这次除了有地方统一汇总寄来的意见之外,还有许多民众单独寄来自己的意见。“我记得,江西省原省委书记杨尚奎提的意见,是亲自用毛笔写的,字体工工整整,而且篇幅很长。”“还有一名东北的工人王银祥,提了四条意见,因为草邢亦民同志手写的资料卡片案当时已经提交全国人大了,怕时间赶不上,就花了四分之一的月工资,往宪法修改委员会打了一份近二百字的电报阐述自己的建议。”
“八二宪法”在起草过程中还曾邀请各方面专家开了多次座谈会。“比如经济问题,就请了孙冶方、薛暮桥、于光远、苏星、徐禾等几位国内知名经济学家。找哪方面的专家,要看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法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北京的、外地的都找过。费孝通、钱伟长也来参加过座谈。”
“在27个月的时间里,每个阶段,草案成熟一稿,我们就报给中央,其间中央书记处讨论了八次;中央政治局讨论了两次。无论是下面的群众还是中央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这次宪法的修改。”对于当年的这些回忆,无论是具体的人名,还是发生的年份、数字等种种细节,许老至今都记忆犹新。
在许崇德的心目中,1982年宪法正确总结了历史经验,并在一定意义上规划了未来,是一部开拓进取,实事求是的好宪法。“八二宪法”公布之后,顺应社会发展变化曾作出四次部分内容的修改,每次许老都会作为资深宪法学专家受邀参加座谈。2004年修宪时,许老与其他专家学者共同提出要将“人权”入宪,获得采纳。同时,他本人一直强调的,应规定国家主席对外进行国事活动的建议,也最终被宪法修正案吸纳体现。
采访中,当记者让许老谈谈对“八二宪法”的贡献时,他不愿多言,只是谦虚地说,“通过这次伟大实践,我接触到了许多从未接触过的情况和事物。虽然为时仅两年半,却受益至巨,若以‘胜读十年书’来比喻,恐怕还远不足以说明我收获的丰硕。”
港、澳基本法:洗雪百年民族之耻
许崇德被香港媒体称为“四大护法”之一,而这一美誉的由来,源于他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那段非凡的经历。
1985年4月10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随后,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布了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许崇德被任命为委员。
“当时感觉真是荣幸。”回忆起这段经历,许崇德说,“之所以觉得荣幸,不仅因为‘一国两制’史无前例,而且因我自幼学史,每读到鸦片战争割地赔款,丧权辱国时,总是痛心疾首,义愤填膺。今日祖国强盛,使我得以站到收复香港、洗雪百年民族之耻的前沿,怎能不感动,兴奋不已呢?”
“一国两制”理论是我国所独创的一项政治制度,在国际上史无前例,加上基本法的制定事关国家主权尊严、“一国两制”理论精髓的落实、香港的平稳过渡以及未来的安定繁荣,意义重大。对于立法者而言,当时的压力可想而知。
为此,许崇德认真刻苦研读和掌握邓小平“一国两制”理论和一系列党的重要文件。为了解和熟悉香港的实际情况,他同其他委员前往香港,深入工厂、港口、码头、学校、商店、医院、交易所、居民家庭等许多场所实地走访考察,与工商、航运、金融、法律、劳工、宗教、文化、教育等各界人士座谈,了解历史和现实情况。
“起草委员会总共由59人组成。其中23人是香港委员。”许崇德对记者说,由于彼此成长生活的环境不同,受到不同的教育和文化熏陶,内地和香港委员之间的思维方式与看问题的角度有很大差距,要想达成统一意见绝非易事。从中央与香港关系的界定到行政长官的产生等“草案的每一条款以至每一个用词,都需要经过多次反复甚至经过激烈争论的磨合,最后草案逐条由起草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起草历时五年之久。”许崇德至今说起来,仍为过程的细致和艰辛感慨不已。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最终获得了邓小平同志的高度评价。1990年2月17日,在起草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结束时,邓小平亲切地赞扬他们“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并说,“这部法律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我对你们的劳动表示感谢!对文件的形成表示祝贺!”回首这段往事,当时的场景历历在目,许崇德动情地说,“小平讲话使我终生难忘。”
1990年4月4日,许崇德列席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目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高票通过。1996年1月26日,许崇德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
同样的经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立法中上演。1988年9月,许崇德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于1993年3月完成了起草;1998年4月,又被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
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的零点,许崇德作为观礼团成员,分别参加了中英对港和中葡对澳的政权交接仪式,亲眼目睹英国、葡萄牙国旗黯然落地,中国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历史又掀开了新的篇章,那一刻,许崇德不禁热泪盈眶。
近年,已经退休的许老仍然潜心学术研究,仍然每年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以传道授业为己任,仍然心系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2010年12月底,他作为法学届资深权威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并作了“宪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发挥统帅作用”的重要发言。“这是立法工作的伟大胜利成果,更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采访结束,许老语气中充满坚定,未来,法律体系还将随着社会的发展愈加完善,在法律执行上仍需更加努力。(记者 张维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