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老师,不忍别离
发布日期:2012-09-17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  作者:黄旭东

915日上午,广州正在进行防空演习,屋外喇叭“呜呜”的响着警报声,心头不由一紧。这时,手机响起,常师兄低沉地告诉了我江老师不幸离去的消息。霎时,眼睛湿润了。

记得两个月前去北京看望先生,那是毕业后第一次过去,老人家很高兴,神采奕奕,畅谈古今。临别时,您还答应我会保重身体,相约明年再见的。熟料,这一别,竟成永诀……一直以来,先生对我就像家人一样,关爱有加,真的不忍与先生离别,脑海里不断的浮现着和先生在一起的时光,一幕又一幕,是那么的清晰。

先生是学界巨擎,著述和影响早已朝野皆知,尽管年事已高,但先生思想敏锐,时常被邀请去参与立法讨论。在一次民诉法修改讨论会上,先生重申我国的证明责任不能完全照搬外国的那一套,包青天、海青天都会把案子查得清清楚楚,我们新中国的法官,也应该有使命感,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当事人。先生一席话振聋发聩,又正气凌然,获得满堂的掌声。会后,先生跟我们说,“葫芦僧判葫芦案”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更是对司法体制的伤害,多研究研究证明责任是很有用的,并对小崔在这方面的论文选题寄予了厚望。先生就是带着这样的社会责任感来指导我们学习的。

我们在校的时候,先生都八十高龄了,但还坚持给我们博士生讲民诉法学的前沿问题。先生讲课时,准备的资料非常丰富,通常会分门别类、整整齐齐的贴在白纸上,遇到我们不解的问题时,也会从厚厚的材料中抽出剪报,从具体事例出发娓娓道来,四两拨千斤,让我们满载而归。而且,先生从不懈怠,时时更新课程内容,去年开过的同一门课,今年再开时,内容已完全不同,而且十分精彩,所以江老师上课,有时候我们专业三个年级的博士都会来听,可谓是人气很足的实力派教授。

先生古道热肠,一直被称为学界的大侠,对有困难的学生总会施以援手。2010年我的导师陈桂明老师身患重病之时,正值我们论文开题和写作的关键时期。我当时心里没底,先生很是着急,并没有门第之见,而是在开题报告后让小崔带我去家里长谈论文事宜,后来又多次对我的论文题目、结构和内容都给予了详尽的指导,尽心尽力,让我的论文得以顺利完成。先生做这一切,不图名,不图利。我诚挚的感谢先生时,先生呵呵一笑,说:都是我们法学院的学生,用不着讲究这么多。真是大爱无痕!

这几天,我时时忆起:多少次,在先生家里,师母关心我的生活起居时,先生则在一旁乐呵呵看着我们,借机抽两口烟,满脸幸福。不管有多么的不舍,这样的幸福场景只能是永远的刻在我心里。恩师,千古!

弟子黄旭东泣上

20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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