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如何独憔悴
发布日期:2012-09-13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陈夏红

虽然没有给王名扬更多的时间去写完《比较行政法》和《中国行政法》,实现他“行政法五部曲”的梦想,但换个角度看,仅仅就已经出版的著作来看,一个中国行政法学界的“王名扬时代”已经毫无争议地形成了。

充斥他的世界的,是一片难以想象的宁静。

早在几年前,他就因为失聪,听力严重受损,连基本的交流都不得不借助纸笔。三年前,非典肆虐京城前几天,笔者第一次采访他时,他就是这种状况,我只能把问题都工整地写在纸上给他看。好在那个时候,他还能上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外界联系。如今不是这样了,他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据大夫说是脑萎缩,一天睡觉的时间几乎超过了二十个小时。枕头旁边,整整齐齐地放着他爱人准备的交流用的小纸片,只是这些纸片也很久不用了,如同他一样安安静静地躺着。

大器晚成亦英雄

还有半年,就是他九十大寿。对于大多数学者来说,这显然是一个马放南山享清福的年龄。他不像有的“学者”,早在跋涉到这岁数的十多年前,就能够把知识换成了地位,在政、商、学各界竖立起高不可攀、坚不可摧的山头,从此一呼百应、感受自己作为一个“学者”的尊严。

然而对于王名扬来说,他恐怕没有这种机会———费尽一生心血所构思的“行政法五部曲”中,《中国行政法》已经不可能写出,《比较行政法》亦仅仅留下前四章内容而不可能写完。或许正因为这种“进行时”的状态,使得他永远把别人用来建立“山头”的野心,拿来作为与时间赛跑的雄心。

王名扬之所以没有这个机会,绝对不是因为他没有实力。我们可以看看奠定他上个世纪末在学界地位的是这么几本书:《英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其中,最早的《英国行政法》,1987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时,他已经71岁高龄;《法国行政法》,1988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他已经72岁;及至《美国行政法》1995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他已经79岁。人啊,不服老是不行,他再也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包括已经写了四章的《比较行政法》。毕竟英雄气短,上苍居然真的就没有给他实现梦想的机会,令人扼腕叹息。

好在上苍还算公平。虽然没有给王名扬更多的时间,去写完《比较行政法》和《中国行政法》,实现他“行政法五部曲”的梦想,但换个角度看,仅仅就已经出版的著作来看,一个中国行政法学界的“王名扬时代”已经毫无争议地形成了。

王名扬拿作品证明了自己。据北京大学朱苏力教授在《从法学著述引证看中国法学》中统计,仅仅在1998年至2002年间,王名扬的著作五年合计引证高达494次,这其中著作引证就达491次,在整个中国法学界排名第八位。如果这一点还不能说明王名扬学术著作的价值的话,那么朱苏力统计的另一项数据,则使王名扬的学术价值异常凸现:“他引最多的教科书型著作”中,王名扬的《美国行政法》当之无愧地排在第一位,他引达到194篇。不仅如此,在“他引最多的教科书型著作”前20名的清单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王名扬的《英国行政法》排在第12位,他引率达到104篇。个中三昧,值得深思。

就现在中国法学著作的生产速度来说,如果单单从数量上看,王名扬的这三本著作很快就会被那些表面看起来“更新”、“更全面”、“更权威”的学术成果湮没。奇怪的是,王名扬的这些著作却显示出了强劲的生命力。这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在五六十年代,被人揭发出来的王名扬的“反动言论”:在19591029日北京政法学院的座谈会上,王名扬说,“在总路线的鼓舞下,造成了许多人虚伪的现象,只要数量,不要质量,这样虚假现象出现很多。”这之后不久的1128日座谈会上,王名扬又指出,“多快好省,要求又多又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两个东西不能结合。比如写科学论文,东抄抄,西抄抄,写十篇也没用;如写一篇有创造性的论文,这时就要取好的。”———就这一点,我们不难探知王名扬为什么能够写出这些作品;也凭借这一点,我们也该对王名扬表现出一点敬意:在那个年代,敢说出常识的人不多。

青黄不接时代的苦闷

王名扬之所以大器晚成,是有原因的,这里面既有时代的因素,也有个人的因素,王名扬所走过的道路以及他所面临的问题,恐怕在他们那一代知识分子中间,是有着代表性的。简单地归责于任何一方面,恐怕都会失之偏颇。

1948年,王名扬考取了国民政府最后一届公费留学资助,前往法国巴黎大学留学。去留学之前,他更多的兴趣在国际法方面,就这点令很多人纳闷,大家都以为王名扬在法国学的还是国际法,殊不知在那里他却成为行政法门下学子。

1949年之后,海外对刚刚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充满了猜疑。刚刚到法国不久的王名扬,就和同在巴黎的二十多个中国留学生中,组织了一个“星五学会”,在每周的星期五聚会,自发地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刚开始时王名扬对此不甚积极,一直到后来被推举为“星五学会”的主席,才积极组织了几次活动。尽管“星五学会”很快就解散了,但是王名扬对于马列主义的学习却并未停止。他不光在学习之余担任《侨报》的编辑,甚至在195459日周恩来出席日内瓦会议时,以一个留学生的身份主动给周恩来写信,就中国的外交政策尤其是中美关系提出建议,在周恩来回国时,他再次致信就内政问题提出建议。

王名扬正式下定决心回国是在1956年。王名扬自述:“国外读书时,看到祖国在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下飞速发展,看到祖国前途无限,非常兴奋,决心回国参加建设。”

1958年王名扬才回国。回国前,王名扬“稍做准备,以便更好地适应”形势。在回国的途中,王名扬在莫斯科停留了一段时间,希望对苏联有个初步的接触,“回国以后,希望取得一个机会去苏联工作,一方面增进俄文,一方面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制度了解更深刻一点”。只是回国后,王名扬并没有机会再去苏联,即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工作。

后来的事实显示,至少在1962年北京政法学院解散前,这个学校对于王名扬并没有给予多少可以研究学术的空间。王名扬到来后不久,即一腔委屈:“我现在感觉非常空虚,从前所学的那些东西,现在很多不能应用了。对于新东西的学习呢?我才开始,程度实在太浅了,在情绪上不免伴有青黄不接时代的苦闷。”也正是因为如此,王名扬才给人留下了那些“反动”言论。

王名扬的这些言论,今天我们看起来可能觉得没什么,但是在当时却给他带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压力。在六十年代,王名扬依然翻译了凯尔森的《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这本书直到2004年,才被列入许章润、舒国滢主编的“西方法哲学文库”,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只是这些终究已经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我们能明白这一点,就会明白为什么组织会让他去北京外贸学院教法语,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王名扬会被下放到河南固始、息县去劳动,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王名扬终究大器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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