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来,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成果及其在国际学界上的地位,无疑是未被超越的。民国时期法学家的学养之深厚、见识之宽宏,与当下的法学术圈及其学人相比,也仍是不可比拟的。从进入近现代中国的短短数十年间,法学科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散到精,产生了诸如吴经熊、蔡枢衡、史尚宽、谢怀栻、潘汉典、王名扬等有着广泛国际影响力等一批饱学硕儒,更是当下学者不能望其项背的学术典范。上述学者之所以成功,不可不谈及当时的法学教育之功。翻阅中国的法学教育史,民国时期的法律教育严格而高质高效,民国法学家严谨而博学多识,更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盛况令今人羡慕不已。但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对法学教育真正起到实质推动作用主要依靠大学和大师的作用。正所谓大学之大,在于大师。特别是在“西南联大”这一特殊时期中,虽条件艰苦,法律系的大师先生们时刻不忘教书育人之天职,创造了中国法律教育史上一大奇迹。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平津沦陷。当时的国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湖南长沙,开始先是在长沙组织临时大学。由于清华和南开没有法律系,因而西南联大法律系基本上就是原北大的法律系。长沙临时大学期间,法律系教员仅有戴修瓒、蔡枢衡、陈瑾昆、赵凤喈、李祖荫、张守正、王化成七名老师,其中戴修瓒任法律系教授会主席。一年后,也就是1938年学校迁往云南昆明,成立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联大成立后,当时的法商学院院长周炳琳先生,对于法律系的发展尤为担心,他曾在给胡适的信中特别强调法律系教授太少,不能满足治学之需。后经蒋梦麟校长等多方的努力下,法律系师资欠缺的局面逐渐得到缓解,燕树棠、芮沐、费青、罗文干、赵鸣岐、钱端升等名师逐步加入到法学教育的行列中来。想来,西南联大时期的法学教育能够在学术独立自由的氛围下开展,同北大一直崇尚民主科学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当时法学大师们所秉持的“乃是不使你仅仅造成一个判罪的阶级,乃着意在养成一个法律头脑,进一步形成研究法理的学者。”方针便是最好的诠释。
燕树棠先生长期担任联大法律系主任一职,他笃信法律和法制,只讲国家和社会,绝不讲党派,所以一贯要求学生认真学习法律,以便实现以法治国。他这种坚持,同他拥有独立的人格,为人正直大有关联。但是他治学特别严谨,从不轻易行文撰书,在其一生中除了撰写过部分民法章节以及参加编审六法全书以外,只发表过几篇论文,不同于当下有些学者们著作数百篇,但是却毫无价值。燕先生对学生十分严格,从来不苟言笑,一副严肃的样子,学生在下面听课都有点怕他,但他上课很认真,又讲得好,没有废话,教学的效果非常好,学生们都喜欢听他的课。因此,燕先生备受学生们尊重。在他的主持下,法律学系形成了一种崇尚公正廉明、以法治国的良好学风。他对于法学教育,有着自己的观点,他在其论文《法律教育之目的》中,谈到法政学生必须拥有法律头脑的主张,“法律头脑”即是一须有社会的常识,二须有剖辩的能力,三须有远大的思想,四须有历史的眼光。把法律教育更具前瞻性地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在他看来,法学教育应从世界法律发展的最新趋势着眼,以现实批判的精神,来反思当时的法律教育与学术研究,提出了一些颇有价值的思想观念和实际改进方案。
燕树棠卸任系主任后,戴修瓒先生继任。在戴先生看来,西南联大这几年的法学教育是有进步的,他说“长院以来,多所兴革。学生风纪及在学成绩,已较昔年为进步”。确实,他这样的评价实不为过,在战乱纷纭的年代,仍有追求进步的法律学人投身中国法学教育事业,为其发展花心思、流血汗,这种难能可贵的努力让在下的我们充满敬意。西南联大法律系前后九年时间,积极借鉴东西方的法学教学经验,改良法学院各系的课程设置;积极筹集经费支持教师出国学习;教授学生专心于学术研究,学术氛围浓厚;聘请著名学者来法律系任教。这在战争年代里,俨然成为世外桃源,因此也成为大师和学生们所梦回牵绕的地方。
在学生们看来,倘若以性格和教学来对“我心目中的老师”进行评价的话,当选者则是费青教授,费青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之兄。学生们常说,他像春风般温和,也像秋风似的严肃。但是这位“双面人”先生却一点不含糊,他精通大陆法,也烂熟英美法,是难得的双法系皆通的教授,他会讲深奥难懂的法理知识,也会讲平凡有趣的真实例子。然而,一位老师的学识固然重要,但其身上的品格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精髓。在西南联大的几年里,费青先生用独特的人格魅力教育学生,不肯盲目走极端,不肯用血气来论断,而是谨慎地求得最妥善的调和,用理智来寻求公平与正义。对此,他的学生们曾感慨道“北大的缺点是老气横秋,联大的缺点是‘松弛散漫’,自先生来后,不但使我们变得更年‘青’,而且教我们多‘费’一点功夫去检点和振作自己。”
西南联大时期的法学教育自然不是民国法律教育的全部,但当下法律学人谈及民国法律教育及其成就时,似乎从来不吝溢美之词,对当时的法学大家也毫不吝敬仰之情。毫不讳言,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法学教育得放首位,它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法学教育强,法治中国之梦就不在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