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从“哲学王”走向“法治国”
发布日期:2013-07-2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林 海

如果说柏拉图是西方法律史的先驱,或许一点也不为过。虽然在他的时代,学科的划分还不存在,柏拉图的著作不是某门学科的专著,他的哲学思想、伦理思想、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和法律思想融为一体,然而他对于法学的贡献毋庸置疑。

见证苏格拉底之死

一般推测,柏拉图出生的年份在前427年或前428年的5月或12月。他生于一个较为富裕的贵族家庭。据传记学家描述,柏拉图是在18岁或20岁那年“聆教”于苏格拉底的。在这一段时间里,柏拉图一度活跃于雅典的政治舞台上。柏拉图本人在临终前所写的一封信上,更详细地说明了这件事情。他说,在前404年到前403年寡头统治时期,他年纪还很轻,受革命党亲戚的影响,进入了政治生活中。让他感到惊骇的是,这些政治家不久便露出了最为不法的暴行。当他们在非法逮捕并处决一个公民而且打算没收其财产时,他对政治感到失望。当他们甚至蓄意把当时最优秀的人物、他“年长的朋友苏格拉底”当成同谋犯时,他对政治感到厌恶。最后,当他们竟然以荒谬可笑的渎神罪将苏格拉底处以极刑时,柏拉图彻底远离了政治,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在这个阶段,柏拉图写了一系列对话录。其中重要的主题之一,是苏格拉底之死。公元前399年4月的一天,由501位普通公民组成的雅典法庭以“创立新神,不信旧神”和腐蚀青年的罪名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翌日,恰逢城邦举行神圣的宗教祭祀活动,暂缓处决死囚,于是,苏格拉底被投入监狱。其间,苏格拉底每天都和前来陪伴的朋友、学生探讨哲学问题,直到约一个月后从容就义。柏拉图共写了4篇对话录,来回顾苏格拉底的受审、囚禁和死亡:《游叙弗伦》描述了苏格拉底即将上法庭时,在王宫前廊与游叙弗伦的对话;《申辩篇》记录了苏格拉底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克里托篇》记载了苏格拉底临死前3天就是否应该越狱的问题与朋友克里托的对话;《斐多》描述了苏格拉底最终的死亡和对于学生们最后的训导。

根据柏拉图的描述,苏格拉底并非不知道如何避死。多数审判者只是希望他认罪,并且希望苏格拉底越狱逃走。但是,苏格拉底决意求死。他说:“在法庭上,就像在战场上一样,我和其他任何人都不应当把智慧用在设法逃避死亡上。逃避死亡并不难,真正难的是逃避罪恶。”在他看来,尽管眼下国家和法律错判了他的死刑,他也不能反叛国家和法律。因为,“人在任何处境下都一定不能作恶……即使受到恶待也一定不能作恶。”苏格拉底拒绝逃监,他宁可承受不公正,也不肯犯下不公正之罪。

选择次优的法律之治

公元前399年,在痛失良师苏格拉底的失望心绪中,柏拉图离开了雅典。他开始了为期十余年的游历,足迹遍布意大利、西西里岛、埃及、昔兰尼等地。约公元前387年前后,40岁的柏拉图结束旅行,返回雅典。他在雅典城外西北角创立了自己的学校———雅典学园。据说,学园的名字与选址有关。这里曾为希腊传奇英雄阿卡得摩斯的家乡,遂取此为名。这个名称后来渐渐演化为了今天的学术一词(A““d““y)。学园一直存在了900多年,直到公元529年被查士丁尼大帝关闭为止。这里走出了许多思想家,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

中年柏拉图完成了几部传世之作,比如《理想国》和《政治家》。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设计了一幅正义之邦的图景:国家规模适中,以站在城中高处能将全国尽收眼底为佳,国人彼此认识。公民分为治国者、武士、劳动者3个等级,分别代表智慧、勇敢和欲望3种品性。治国者必须是全知全能的“哲学王”,依靠哲学智慧和道德力量统治国家。3个等级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形成柏拉图心目中最好的国家。

60岁前后,柏拉图先后两次离开学园,前往叙拉古。在君主狄奥尼修的支持下,他想将叙拉古建立为他心目中的理想国。他先是教授狄奥尼修各方面的知识,进行哲学训练,再为叙拉古修定了宪法,打算推行新政。遗憾的是,旧贵族很快掌握了局面,柏拉图本人一度被武装侍卫团团围住,最后侥幸脱险,他建立理想国的试验也宣告失败。

返回雅典后,柏拉图开始撰写《政治家》,总结自己“主政”的经历,并且开始重视法律的重要性。他说,真正的政治家(哲学王)无需用法律统治,但现实中哲学王极为罕见,即使有真哲学王,他的执政也不能离开法律的佐助。政治不仅是一种艺术,还是一门科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设计,才能够避免政体的腐化堕落。

到《法律篇》时,这种抽象的理念开始转化到具体的法律制度,逐渐勾画了一个有机的法治体系。柏拉图开始认真设计一个“次优状态的国家”。在这个新理想国里,法律被提升到了重要位置。一个国家应该尽快并有效地建立起最能让人民幸福的政治制度,强调用树立法律权威,用法律的统治来弥补现实世界的不完满。从《理想国》到《法律篇》,从迷信哲学到走向法治,是柏拉图年岁渐长、走向现实的过程,也是那个时候的城邦政制真实发展的结果。

当公元前367年,年轻的亚里士多德进入雅典学园,听柏拉图讲学之时,雅典和其他许多城邦一样,都已经逐渐走向法律治下的共和国时代。虽然不再有英雄时代的激动人心,却也发展出了一整套可以预期的政制规则。亚里士多德将其称为“既有好的法律,这些法律又能得到遵守”——后人将其归纳为“法治”二字。

完成了多达12卷的《法律篇》之后,柏拉图已经年近八旬。公元前347年,他在学园中平静去世。(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史学博士)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