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起草背后的故事
发布日期:2013-07-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徐 隽

  在堆满书籍的客厅里,记者见到了83岁高龄的许崇德。这位见证了1954年宪法诞生,又参与了1982年宪法起草工作的老人,向记者回顾了八二宪法起草背后的故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这部建国纲领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制定和通过了宪法,这部宪法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一部好宪法。”许崇德说,但是随着“左”的错误愈演愈烈,人治抬头,宪法在实际生活中不起作用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国家没有了法治,人治代替了法治。

  1975年通过的宪法仅30条,其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仅有3个条款,没有体现宪法的基本精神。“四人帮”被粉碎后,由于“两个凡是”的影响,1978年宪法没有脱离开“文化大革命”的思想理论体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此时,宪法已经不能适应当时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了。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出修改宪法的决定,成立了由叶剑英任主任,宋庆龄、彭真任副主任的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会共有103名委员。许崇德当时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要负责《国家机构》部分的起草,从1980年9月决定修改宪法到1982年12月4日八二宪法通过,历时27个月。

  “以哪一部宪法为基础来制定八二宪法,当时有争议。”许崇德回忆,最后,彭真说,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很不完善,宪法修改要以五四宪法作为基础。这就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对宪法起草的影响。

  “八二宪法的起草很好地贯彻了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相统一原则。”许崇德说,八二宪法草案经过了4个月的全民讨论。宪法修改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各民主党派中央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宪法草案。这些会议短的2到3天,长的半个多月。每一条文都几上几下,反复讨论。

  在地方,各级人大组织了规模浩大的讨论,形成意见数百万条。1982年5月、6月,许崇德到保定、石家庄、上海、杭州等地宣讲宪法草案,组织群众讨论。

  “江西省委书记杨尚奎用毛笔字工工整整写了一本20多页的意见和建议书。东北的一位名叫王银祥的职工,用了一个月工资的一半拍电报,送来他的四条意见和建议。宪法修改委员会采纳了其中的一条,在总纲中写入了: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许崇德说,全民大讨论的局面说明了八二宪法拨乱反正,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那一套,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谈到八二宪法的进步意义,许崇德一一列举:

  八二宪法第一次在宪法文本里标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我们对宪法的准确定位;

  八二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八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总纲》之后,把公民权利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宪法真正成为“一张写满权利的纸”;

  八二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的任期做出了规定,废除了领导职务终身制;

  八二宪法确认“村民自治”、“个体经济”,为改革提供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

  “八二宪法最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同时具有前瞻性,为之后迅速推进的改革开放预留了制度空间。”许崇德说,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一日千里、日新月异,我们不能要求宪法在起草时照顾到几十年后的社会生活,在某些方面,八二宪法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做出修改。为了维护宪法的稳定性,我国采用修正案方式修改宪法,避免了系统修改对宪法稳定性的破坏。

  亲历了五四宪法的制定,又见证了八二宪法的诞生,后来还参与了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制定,许崇德说:“把一生献给新中国的宪法和民主法治事业,我深感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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