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沈家本
发布日期:2013-08-28 来源:法制网  作者:王 凯

沈家本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传奇,他没有国外留学的背景,过去的知识储备也大多集中在传统律学领域,但他对西方法学所表现出的开放态度却令人感叹不已

今天知道沈家本的已经不多了,即便是一些法律专业人士。其实今天所有的中国人都应该记住他,记住这位中国近代法学的奠基人,记住这位依法治国理念的首倡者。

2013年6月9日是沈家本去世百年忌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重读沈家本,去梳理他的成长之路,去重温他的法律理想,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对于这位在中国法律史上开风气之先的划时代人物,他的历史地位不容也不应受到冷落和忽视。

30年刑曹生涯

沈家本字子惇,1840年出生于浙江湖州一个传统士大夫之家。父亲沈丙莹考中进士后担任刑部主事,一干就是十几年,后来外放贵州任地方官,辗转贵阳、铜仁等地,终因不善逢迎而去官归里。

沈家本儿时便随父在京读书,幼年在北京度过,对刑部事务及司法条文耳濡目染,入门较早,这也是他后来成为一代法学大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沈家本的老家湖州濒临太湖,土地肥沃,交通便利,既是富庶的鱼米之乡,也是人杰地灵的才子之地,明清之际,这里人才辈出。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沈家本十几岁就中了秀才,随后又得中举人,可谓是春风得意。

1864年,沈丙莹因官场失意,携全家离开贵州。到上海时,在父亲建议下,沈家本北上京城,进刑部担任候补郎中,开始了刑曹生涯。

晚清时期的刑部是个机构庞大的中央衙门。作为朝廷的主要审判和司法管理机构,它对应各省设“司”。作为该省上报案件的处理机关,各司的首长是郎中;此外还有主管修订条例的律例馆、主持秋审的秋审处等具体办事机构。

沈家本初入刑部时,在直隶司任职,负责文稿起草工作。由于沈家本家学渊源,文字功底扎实,上司对他撰写的文稿非常满意,其文名也很快在同僚中间传开。

当时有个故事流传甚广,沈家本替同僚起草了一份文件,上报给刑部尚书潘祖荫。这位潘祖荫可不是一般人物,探花出身,曾任南书房行走多年,见多识广,文笔老辣。他一眼就看出该呈文不是这位官员所写,经追问知道是沈家本手笔,潘祖荫对沈的文笔、才华大加赞赏,感叹说:“我就知道非沈家本办不了此事。”从此沈家本在刑部以识高、知律而知名。

但沈家本有个致命的缺点,记性不太好,所以参见会试屡试不第。正因如此,沈家本一直得不到升迁,始终在刑部的几个司里转来转去。44岁时,沈家本终于得中进士,随即被正式任命为刑部郎中——此时,他已在刑部辗转腾挪近20年。

金榜题名后,沈家本又先后在刑部奉天司、秋审处、律例馆等处任职,几乎把刑部的所有差事都干了个遍。此间,沈家本专供律法之学,从一些具体案例入手,仔细揣摩,耐心探究,考证源流,将历朝历代的法律典故和条文烂熟于胸,成为当时屈指可数的法学权威和刑部有名的能员之一。

晚清官场有个惯例,朝廷各部郎中必须先通过京察,名列一等者方可外放道府做地方官,然后才有机会升为封疆大吏或朝中大员。这时沈家本已年过半百,自感机会无多,不禁心灰意冷,常常以“磨驴陈迹踏年年”自嘲,后来甚至动了归隐之念。

命运终于给了沈家本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1893年,由于原定外放的官员突然染病不能成行,沈家本意外地被任命为天津知府。几年后沈家本调任保定,1900年又署理直隶按察使,成为一名独当一面的大员。

就在此时,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爆发。八国联军占据了保定,沈家本为联军所囚,直到和约签订以后才被释放。沈获释后立即赶往陕西西安,向朝廷报到。作为一名“难臣”,沈家本受到慈禧太后的赏识和注意,随即被任命为光禄寺卿,为两宫返京打前站。回京后,又因护驾有功被任命为刑部侍郎,主持日常工作——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经过30多年的历练,沈家本终于成为刑部的当家堂官。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