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外出从事学术交流,当我得知周道鸾教授逝世的消息,老人家已离开我们一周了。这段时间,我一直为没能向他老人家悼念告别,深感愧疚不安!
回想起来,我与周老相识,已近20年。1995年春夏之交,周老来武汉调研,马克昌教授为尽地主之谊,便携我一起到周老下榻的东湖宾馆探望。那时我尚年轻,第一次与周老谋面,心中自然充满好奇与兴奋。二老会面,谈笑风生,情真意切,其乐融融。其间,虽然我没有更多的机会与周老攀谈交流,但周老的和蔼可亲和儒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后,我更多是从马克昌教授的谈话中了解周老的为人、治学的故事以及周老与马先生之间的学术友谊。
与周老的深入交往,是近五年的事。也正是缘于这段时间的交往,我真正领悟到了周老平静柔和的心境、淡泊名利的为人处世之道、对事业的认真执着和对晚辈的提携与抬爱。
2008年末,我成功申请主持了为期三年的中欧死刑合作项目“进一步推进中国死刑制度改革”,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全球考察及其对我国的借鉴。而周老是我国毒品犯罪及其死刑问题研究的先行者和权威专家。早在2004年,他就赴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昆明市实地调研毒品犯罪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与法律适用”。该报告对云南省毒品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对毒品犯罪惩治应当坚持的刑事政策与法律适用中的诸多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特别是周老提出的运输毒品罪案件处刑标准应当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有所区别的观点,更是为刑法理论和实务界广泛知晓并接受。
鉴于周老在毒品犯罪研究上的造诣,我当然希望我们的课题研究能够得到他的宝贵指导。按照项目执行计划,2010年3月,我们在北京主办“课题中期评估会”。周老爽快地接受了我们的邀请并与会支持。会上,周老对我们课题研究的中期成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课题组的标志性成果“我国毒品犯罪死刑裁量意见(学术建议稿)”和“我国毒品犯罪死刑案件审理证据运用规则(学术建议稿)”,周老给予了极高评价。与此同时,对两个学术建议稿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周老也直言不讳地指出,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
会议结束大约一周后,我意外地收到了周老寄来的一封亲笔信。打开阅读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轻轻的五页信纸上,满载的是他老人家对我们两个学术建议稿的书面修改完善建议。条条意见,务实而中肯,字里行间散发着他对学术研究的认真执着和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支持与期待!说句心里话,作为一名学者和学科负责人,我亦在无数的会议和场合发表过演讲和评论,但做不到像周老这般对学术事业认真执着、对他人热心负责,有时以工作繁忙为借口,不能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
这件事已过数年,但它在我的记忆中并没有丝毫褪色。每当想起此事,内心深处对周老的敬重总会油然而生!周老的信,我一直视为最珍贵的礼物,珍藏着;而且,我将永远珍藏下去。因为它是周老支持我们的见证;同时,也时时告诫我应当如何善待他人,如何对待晚辈,尤其是那些期望得到指导和帮助的晚辈学生!
2012年6月,课题圆满结束。此后,由于我仍频繁应邀到京参会,所以在很多场合,仍有机会与周老见面,向他报告我们学科的发展近况。每次见到周老,看到的总是荡漾在他脸上的柔和笑容和他对学术事业、国家法治建设一如既往的执着。我也总是默默地祈福他老家人平安,健康长寿!
而今,斯人已逝,阴阳两相隔。这让熟悉他的朋友和晚辈都感到意外和难以接受,因为在大家的眼中,周老不应该走得如此匆忙!
周老安静地走了,从此我们身边少了一位可亲可敬的长者,国家法治教育事业少了一位执着的追随者和推动者。
这几天,每每想起与周老交往中的点点滴滴,我心中也总是泛起层层的感激与伤感。有道是:“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