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法律思想史学科独立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段秋关
法史学,特别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学科建设问题,今天仍有特别关注之必要。
设课程,建学科,创立学术团体。在我国,虽然自上世纪30年代已有以“中国法律思想史”冠名的著述问世,但因其体系未就、内容粗略、影响欠缺而未能成为独立学科。直至70年代后期,高校法律专业所设课程仍称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1979年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大会上,饶鑫贤先生提出法律与政治分属两个领域、两个学科,法律思想史应从政治思想史中分离出来,作为法学的分支学科。这一主张获多数赞同,后被教育部列入本科教学规划,《中国大百科全书》将其定为法学14个分支学科之一。1978年,饶鑫贤先生襄助张国华先生在北大招收法律思想史研究生,1980年即为法律系77级开讲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文革后我国第一个法律思想史硕士、博士、博士后点,亦均是二位先生首先取得的。饶先生身体力行,致力于思想史学科的对象、性质、体例、内容、发展阶段、方法等研究,担纲并执笔《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编写,参与《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的策划、组织、统稿与出版,使法律史学在当时法学研究方兴未艾之际如奇芭突现,生气昂然。同时,先生与李光灿、张国华等学者发起并组建文革”后第一个法学学会——中国法律史学会并任秘书长,又创设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担任会长。
开拓领域,理顺脉络,重视史料发掘。中国法律思想史渊源流长,内容繁复;而传统研究偏重先秦、关注近代,形成“两头强中间弱”的态势。饶先生指出,强为轩轾地区分轻重,是对历史的误读。封建时代的法律思想为时历久、体系成型、特色突出、影响深远,为治法史者所不可忽视。他率先进行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华法系的思想特点与理论基础、律学的形成发展与特征、明代各种法律思潮与学说,以及主要思想家或代表人物、乃至胥吏、书判等的深入研究,使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展。法史研究,一忌先入为主,以今视古,二戒造假作伪,以偏盖全。当前,我们仍应特别重视并倡行史料的发掘与运用,坚持“论从史出”,绝不允许生造臆断。
近十年来,中国法律思想史从生机勃勃到枝叶飘零,从饱受关注到颇遭冷落的历程。这门学科建设的诸多问题,如法律与政治,法律思想史学与哲学、法理学、法制史学、部门法学的关系,学术发展的体制型瓶颈,法史研究的薄弱环节,对历史的误读误判与以讹传讹,以及以今推古、乱戴帽子胡划线等现象,依然存在,并呈滥觞之势。饶先生所期望的“保持独立学科与课程”与时俱进,获得发展,依然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只要有法律学科的存在,就必然有法律思想史学的教学与研究”,依然是我们坚持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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