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康树华教授
发布日期:2014-02-27 来源:正义网  作者:孙茂利

我觉着康老师最显著的学术标签有两个。一是犯罪学研究。康老师非常重视犯罪学在刑事法学中的基础作用。他总是强调犯罪学视野中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不同。犯罪学所研究之“犯罪”是所有的社会危害行为,其外延包括刑法所称之“犯罪”,远大于刑法学之犯罪外延。对“犯罪”概念的定义区别即使犯罪学具备了基础性地位。他总是说,没有对犯罪原因和现象规律的把握,便没有科学、合理、有效的犯罪对策,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监狱法等刑事法学也就没有了研究的基础。他深感中国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根基薄弱,缺乏犯罪学的肥沃土壤,于是在晚期的学术生涯中将主要精力用于犯罪学的研究和推广。他以极大的努力和耐心著述和出版了《犯罪学》、《犯罪学大辞书》等基础性著作,这些堪称新中国犯罪学研究的奠基之作。在北大,康老师极力呼吁将犯罪学设为法学院重点学科,主张成为北大法学院的学科特长。特别是他苦心智、劳筋骨,发起并成立了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使中国犯罪学研究有了良好的交流平台,极大地促进了研究能力的提升。当时,年近七十的康老师与周密老师等几位志同老人,骑着自行车奔走于教育部、民政部寻求社团审批,并向雷洁琼先生寻求支持。康老师的另一个学术标签是青少年法学研究。康老师在上世纪八十年纪前期就意识到中国犯罪的低龄化问题,把青少年犯罪视为中国治安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以看待和研究。另外,他从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强调青少年权益和成长环境保护,呼吁完善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康老师经受了文革的冲击,1978年恢复工作时已年逾半百。他不随大流,将青少年法学和犯罪学作为其主要学术研究领域,著作等身。他年龄老化,但思维不老,颇具开拓创新意识,很有前瞻性。至今看来,这两门学问仍属于极具增长空间的学科,是极具应用价值的复合性学科。康老师是开拓者、奠基者。

  康老师的性格特点也是极为鲜明的。一是率真。直来直去,刚正不阿,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一些工于心计的人对康老师的耿直忌惮三分。二是热心。康老师常常对我们学生说,得帮人处且帮人,你没费多大力别人可能就从中受很大益,要多做好人好事。他说过,一些农村出身的穷学生、苦孩子,只是想上学,又不是想投机当官挣钱,要尽可能给他们以机会。康老师的不少学生由此获得读研深造的机会。康老师家往往是节假日同学们的聚会场所。三是勤俭。康教师笔耕不辍,活到老、写到老,直到去世前一年的八十七岁高龄还出版了他最后一本著作。重病之际住院治疗,我劝他住一间条件好些的单间病房,他却说没什么区别能省则省点,听来让人感慨和心酸。病危之际,每去看他,还口口声声说着谢谢,令人动容。

  康老师享年八十八岁,说来高寿。但对于他的去世,作为学生还是心有不甘。康老师身体那么好,因例行体检查出癌症,当时完全不像重病之人,甚至完全不像八十七岁的老人,于是才进行了相应的化学药物治疗。从其病危,我就在心里纠缠,如果老师没有体检发现病情会怎么样,如果没有治疗会怎么样,会不会现在仍然还是那个红光满面的慈祥老头,还是乐哈哈地跟我们说笑,今年的春节还张罗我们学生们一起吃饭,会不会还在写作出版下一部著作。纠缠这些,就是从心里不舍得老师离去,总觉得老师不该现在离去。

  康老师是我的恩师。没有康老师,我不会成为让我引以为傲的新中国第一个犯罪学博士生。康老师的许多言行和观点都极大地影响了我,并在继续影响着我。我不想用华丽伟大的辞藻去形容我的恩师,在我心里他是令人敬重而亲切的。

  此时此刻,我心里充满着悲伤。我不想让眼泪掉下来,康老师,你一直展现给我们的是坚强。

  康老师,我会永远想念你。你的学生们会想念你。

您的学生   孙茂利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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