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许崇德老师
发布日期:2014-03-18 来源:文汇报  作者:张晓明

许崇德老师是我的恩师。

1986年我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时联系到国务院港澳办工作,当时许老师已参与香港《基本法》起草,受港澳办委托到学校了解我的情况,并美言推荐。引我入门,此为大恩。

自此以后二十多年来,我与许老师工作上常有联系。无论是《基本法》起草、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谈判、预委会和筹委会开展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工作期间,还是回归后处理终审法院居港权案判决、政制发展等问题,许老师常应邀出席会议或研究专题,此中建言献策,赐教良多。我时时搀扶左右,亦倍感亲切。自以为于许老师虽无门生之名,而有师生之实。

我到香港履新后,许老师私下给香港多位至交好友托话或写信,请他们支持、帮助我的工作。曾有长者向我出示许老师手书,言辞恳切,切如护犊。

近几年许老师健康状况转差,多次住院。我去家中看望时,每每谈论香港时事,他必垂询详细,直陈己见,或喜或忧,心实系之。

与「四大护法」中的肖蔚云、邵天任、吴建阣三位一样,许老师学养很高,法治意识很强,国家民族情怀很深。他们都经历了旧中国的外侮和内乱,都视亲身参与收回港澳、洗雪国耻的工作为历史使命。他们无疑都是很有原则性的人,是国家主权、安全的坚定维护者,是《基本法》的忠实守护者,也是港澳繁荣稳定的真诚呵护者。在「一国两制」开创性实践的初期,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闪光的群体。

香港《基本法》起草完成之后不久,许老师曾参观华盛顿的杰弗逊纪念堂并即兴口占七绝一首:「圆厅敞阔立金身,手执宪章瞿有神。我亦草书根本法,从来笔下不输人。」许老师笔下的根本法包括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和两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样的经历足以令许老师自豪和无愧,这样的人生亦堪称功德圆满。

只是许老师走得太过匆匆,让敬爱他的人们来不及接受,也让蒙恩受惠的学生此生多了一份亏欠。

张晓明

中联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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