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关怀教授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所做贡献的点滴轶事
发布日期:2014-04-14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官网  作者:范战江

我是在1990年与关怀教授等一批法学界的专家、学者相识的。那时,国家劳动部正在藴酿修改国务院行政法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当时我担任劳动部、劳动力管理和就业司、劳动仲裁处处长,主持该项立法工作。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提高行政法规的实操性,我们必须依靠这些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因此,我们每次召开论证会,总会分别邀请关怀、贾俊玲、史探经、任扶善、陈文渊、李景森、王昌硕、吴思、龚建礼、李芳志等老一辈法学、劳动法方面的专家、教授。

  关怀教授是我接触最多的专家教授之一。每次他都是有邀必到,对《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起草、论证工作给予了鼎力支持,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立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理论研究随着立法步伐的加快。日益活跃起来,每年部里的理论研讨会,关怀教授总会拨冗参加,莅临指导,随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快速发展,仲裁员队伍壮大起来,亟需编写一套仲裁员的培训教材,以尽快提高仲裁员的素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劳动部于1993年7月国务院颁布《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不久,便着手劳动争议处理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成立了教材编审委员会,关怀教授被聘请为该委员会的委员,四本培训教材之一《劳动法学基础》就是由关怀教授担任主编,并撰写了其中的内容,于1994年9月出版。此后劳动部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经常请关教授授课,为培养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员又做了新的贡献。

  为了更好的提升劳动争议处理理论的研究水平,根据劳动部的工作计划,1996年7月2日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员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劳动争议方面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关怀教授出席了成立大会,并代表专家、学者界作了精彩的发言。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黄金时期,就在劳动部积极推动《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时,全国人大法工委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起草论证工作,立法者有一种思路,欲将我国各类形式的仲裁法统一纳入《仲裁法》的调整范围,这就意味着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不必再制定了。人大法工委几次论证会均邀请劳动部的代表参加,我是代表之一,多次阐述我们的主张,即劳动争议仲裁不同于民事仲裁,经济仲裁,不应纳入《仲裁法》,应当单独立法,然而很难说服对方。最后一次论证会,人大法工委的同志让我们推荐几位劳动法界的专家、教授参加,我们推荐了三位专家,其中就有关怀教授。关教授在论证会上从理论到实践,从仲裁主体到争议标的,全面分析了劳动争议仲裁与其他仲裁活动的区别,指出劳动争议仲裁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结论是劳动仲裁不应纳入《仲裁法》的调整范围,应当单独立法,并写入《劳动法》。这是劳动部参加的最后一次《仲裁法》起草的论证会,立法者最终采纳了关怀教授和劳动部的意见,1994年8月31日颁布、1995年9月1日实施的《仲裁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这就我所知道的关怀教授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恢复与发展付出心血,做出贡献的点滴轶事,书写于此,以追思念、缅怀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关怀教授。关怀教授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范战江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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