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仰止,下自成蹊——怀念我国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开拓者之一关怀教授
发布日期:2014-04-25 来源:《检察日报》2014-4-3  作者:黎建飞

关怀教授作为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开拓者之一,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尤其在劳动法方面,其作出的贡献至今仍无人能及。其深厚的理论造诣和研究高度至今仍为学界所推崇,提出的一些观点仍然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

一叶见木,一书见证

关老勤于耕耘,著作等身,学识渊博,见解独到,对问题的见解入木三分,论述中旁征博引。近年来,关老倾注心血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一书。该书引起笔者思考的首先是书名。

从我国劳动法发展的历史来看,劳动法从属于民法、到属于经济法、再到现在与社会保障法一起成为新的法律部门——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种变化凸显了劳动法地位的上升。关老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劳动法,他认为劳动法应属于经济法而不是属于民法。经济法、劳动法都具有公法的性质,都由国家公权力介入这一共同点使劳动法摆脱了民法的影响,并在其立法目的以及立法原则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在立法目的上表现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来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关系。正是在这一理论前提之下,我国第一部劳动法产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公布之日也就是劳动法摆脱经济法的影响而向独立的社会法这一部门法发展的正式开始。关老为此奋笔疾书,撰写了大量的专业著作与文章,唤起了社会对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为核心的社会法部门的认可。《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一书在体例安排上也体现了社会法是部门法这一概念,并将社会法的核心——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包含在本书之内,保持了体系上的完整性。本书共分两编,第一编是劳动法,第二编是社会保障法。这一体例安排体现了理论争议的焦点,即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二者关系。理论界对于二者的关系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即劳动法包含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互交叉、社会保障法包含劳动法。关老在本书中首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回答,从书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可以看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相互独立、相互并列的,二者既不是包含关系也不是交叉关系。正是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的区别,决定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并列的关系。

本书语言简练,涵盖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所有内容。在劳动法这一编中,关老以1995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为基础,在章节安排上与劳动法基本一致,对劳动法中的重要制度做了介绍,其中包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而且,在本书的第十七章,还对我国“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做了介绍,实现了实体与程序的结合。在社会保障法这一编中,按照社会保障的内容,分别对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全面而系统地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了介绍。用如此之少的字数把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所有内容都涵盖在内,对于重要制度的介绍却面面俱到。“减一字则太少,增一字则太多”。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关老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方面深厚的理论造诣。

关老对于我国劳动法学界的贡献是巨大的。正是由于关老等人的贡献,我们从前苏联学习了最前沿的劳动法理论,并初步建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在高等学校中开设劳动法课程,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人才。关老在劳动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还无人望其项背,对劳动法、经济法的发展所作的贡献更让人自叹不如。

一己之力,一案之功

惊悉关老仙逝,笔者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同事赶到关老家中。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为民直言,当代施洋”铭牌,还有河南煤矿老工人巩恩送的“捍卫劳动法尊严,维护劳动者权益——敬献德高望重的关怀教授”锦旗。在法学院的微信群中,笔者写下了“劳工救星,工会护法…巨星陨落,天地同悲。”看到了“心地善良,不断为劳动者利益奋斗的学者。”“为劳工者谋福利…先生垂范,后生有以为训,铭记在心。”“永远怀念敬爱的关怀教授!”等追思与悼念泉思如涌。

“替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我认为是我的社会责任,也是一种乐趣。”关老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1993年,北京一家宾馆60多位工人失业,还输了官司,他们慕名找到关老。关老为他们撰写的文章在《工人日报》发表。该官司历经8年12次裁决终于打赢,工人们保住了饭碗。宁波两姐妹打工四个月,不但分文未获,反欠企业入厂押金,连辞职都不可能,还被企业勒令缴纳违约金。诉诸法律后,历经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反倒要由她们承担败诉的责任。“入厂押金是劳动部明令禁止的,职工因这个违法行为而违约纯属正当,仲裁和判决都有错!”关老的登高一呼,让这家企业认识到了错误,撤销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我觉得作为一名劳动法的研究者,要参与到实际工作中去,所以有很多人来找我办案,我觉得应该走出去,保持和他们的联系。我把我的名字定为关怀嘛,那么就应该用实际行动来实现我的目标。”还有关注劳动者、关爱普通人、关怀弱势的职工,不仅是劳动法学者的本分,而且是劳动法学者的标志。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这点不易,要长期坚持做到更难,关老终其一生地身体力行,连自己的名字都注释着此情此意。

师母告诉我们,病中的关老在医院听闻护工的工资与保险安排违反了法律规定,当即记下了这件事。病情刚有缓解,关老就提笔给报社写信,呼吁关注、保护医院护工的合法权益。师母告诉我们,不久前,到家中服务的小时工告诉关老其打工时曾受到不法伤害,关老就拖着病体给法院写信,对相关案件提出专业意见,最近收到了法院给关老的回信。有天下午,师母用轮椅推着关老到楼下散步,路遇素不相识的民工向关老诉说自己的工资被拖欠。回到家中,关老写字有困难,就口述了法律意见,由师母写下来,寄送给相关部门。

作为一位教师,作为一位学者,倾注全部心血地为劳动者维权,唯一能够使用的只有他手中的笔!关怀老师正是用他手中的这只笔,写下了体现劳动者权利的我国劳动法的条文,写成了教诲弟子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己任的教材与著述,写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个案分析意见,写就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宣言与誓言。这些无以估量的宝贵财富,如同他的音容笑貌,将永远留存在我们心中,激励着我们前行。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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