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然病逝 当时正在会场工作
发布日期:2014-12-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宋宁华

今晚(12月10日),记者的朋友圈被一则意外的消息“刷屏”,来自法官、律师、司法,甚至政法圈外的人都纷纷传播着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然病逝,当时他正在会场工作!

“天妒英才”,“音容宛在,一路走好”,人们在哀悼他的同时,他生前的一桩桩事又浮现眼前。

“但愿天堂里不用加班”

悲剧发生不久,邹碧华的同事——市高院的沈刚在朋友圈里发的这段话引起泪水无数,“前段时间我看到邹院长,还和他说,你现在怎么这么瘦?他笑笑,没有回答。这一幕仿佛还在眼前,而他和我们已经阴阳相隔。多想星际穿越,从五维空间提醒他,休息一下吧,给家人,也给自己多一点爱恋。”看了这段话,不少朋友在网上纷纷打出“落泪”的标识,有人评论,“但愿天堂里不用加班。”

熟悉邹碧华的人都知道,邹碧华压力很大,尤其这几年,斯文儒雅、风度翩翩的他瘦得厉害。作为高院副院长,他分管的是众人瞩目的司法改革,还有网络信息化等;他还是一名学者型法官,在北大法学院获博士学位;著作等身,在上海财经大学等担任兼职教授;经常有学校等邀请他去讲课。因为他学者型法官的才华和公正不阿的性格,有人还写文章评价,“当法官当如邹碧华”。

“虽然工作忙碌,前几天他特地把我叫到他办公室里,谦虚请教网络舆情的问题。”沈刚说,他对网络舆论持很开明的态度,希望通过网络推动司法公开,还专门做过一期节目,现场直播回答网友问题。对于下属,只要工作上有小小的成绩,邹碧华总是给予充分的肯定。他的突然去世,让大家都难以置信,不少人听到这个消息流下泪水。

最后一条微信:希望律师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在律师岳雪飞的微信里,邹碧华发出的最后一条微信被截屏保留了下来。在这则微信上,邹碧华转发了一条关于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转发时他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在律师界,对邹院长的业务和为人评价都很高。”岳雪飞清楚记得,几年前,当邹碧华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时,他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律师界意见,出台了一份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希望法官要“善待律师”,共同推动司法公正。岳雪飞为此也呼吁,社会上对于压力越来越大的法官,应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厚待。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绮评价,“邹院长是一个对律师作用充分重视的实力派法院高层领导,是重视法律共同体建设的好院长,我们会永远怀念您的!”

“庭前独角兽”流逝前留下的话

邹碧华的微信名字叫“庭前独角兽”,独角兽是一种履行重要使命时才出现的吉祥之物。他曾说过,尽管当年报大学志愿时纯属阴差阳错,想报经济专业,却报了经济法,以为是研究经济的方法,没想到从此走上了法律之路,并从此一路执着,希望在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不辱使命。

记者找到了一篇邹碧华的旧作,那是2012年,邹碧华到北大参加了同学聚会返沪后,曾经写下人到中年的感悟。文采斐然的他写道,“记得那句‘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吗?想当年,我们是何等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这么多年来,我们经历了尔虞我诈、嫉妒、失意,有的甚至经历了生活变故、经历了背叛与伤害,伤痕累累。更让我们唏嘘的是,有的同学已经远离我们而去……”他肯定没有预料到,自己正当47岁的英年,居然会突然离开了人世。

“我们正在流逝,正在以一种不可逆转的速度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流逝。这听上去挺令人伤感的。但我们不必悲观,因为叔本华还说过,‘我们流逝了生命,却收获了人生体验,而人生的价值就在于体验’。”

但他没有想到,对于许多人而言,那次分别就是永别。新民晚报记者宋宁华文末,他还写道,“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开始,我仍然会选择跟大家同学,会更加珍惜我们在一起同窗的日子,会设法参加每一次同学聚会,会很认真地去做好以前没有为同学们做好的事情……下次聚会再见。”

简历:

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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