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中国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
发布日期:2015-01-0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4年1月1日  作者:佚 名

1978年10月,当中国改革的春风初拂时,他走进沙滩北街15号,开始了他学术人生之路。时年,他34岁。

1981年初,作为硕士研究生的他,在《法学研究》大胆地提出了以现代企业及财产权制度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造的观点,点燃了一场法学界关于国有企业财产权理论争论的战火;今日的实践,证明了他当时观点的高瞻远瞩。

三十多年来,他默默耕耘,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不断的思索和奉献……

他“为了中国民法”,潜心民法学说与实务研究,形成了系统的民法学学术研究成果,引领着中国民法学的新时期转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的称号是对他学术成就的最高肯定。

他作为我国《民法典》起草专家组的成员,作为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委员,全程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民事法律的起草、制定和审议。

他“生活在民法中”,教书育人,桃李芬芳。他给学子们上《民法第一课》,教导学子们《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并放弃这些畅销著作的著作财产权,嘉惠学子。

他讲学的足迹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告知司法工作者“怎样进行法律思维”、“法官怎样裁判案件”,助推司法公平与正义。

他为什么一定要在家乡建立该图书馆?

原来他小的时候,在他们镇上有一个很小的免费阅览室,从那里一代民法学大家开始了他的阅读生涯,虽然只是一些小人书之类的图书,但是已经让儿时的他感受了书香的惬意、阅读的乐趣。他认为读书是可以改变命运的,因此他对书充满了谢意、敬意。他也希望他所捐建的图书馆能够为家乡人民建立一个阅读的圣地,尤其是为了一些留守儿童,引导更多的农村儿童热爱读书,用知识改变命运。

他尊师重教,为导师王家福教授八十寿诞而作的“难忘的1979-1986”,洋洋四万五千余字;他感念张序九教授,无论位居多高,身居何处,时常牵挂张老师的冷暖安康……

他是任职时间最长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唯一的社科界代表。他的事迹还有很多……

他就是:中国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梁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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