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英才 师之楷模———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
发布日期:2015-06-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陈虹伟

王保树,清华大学法学院第一任院长,企业法律制度的创始人,著名经济法学家。2004年岁末的冬夜,记者走进了灯火通明的清华大学法学院,走进王保树的办公室,只见这个里外套间的办公室从地上到桌上,从窗台到椅子到处堆满了数尺高的书籍,记者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木凳坐下来,透过书籍的缝隙,与这位仰慕已久的学界前辈倾心交谈。
1941年,王保树出生于河北任丘的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就酷爱读书的他在19岁那年不负重望考进了北京政法学院,他的命运也就从那一天起为之改变。四年的大学生活,把一个稚嫩的小伙子变成了志在报效祖国的有为青年。当年每届大学生毕生时都要听一次周总理作的报告,至今总理铿锵有力的声音和谆谆教诲仍在王保树耳边回响。1964年,王保树走上工作岗位,在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从事经济政策研究工作,当年王汉斌任代主任。1969年5月,“文革”开始后,王保树被下放劳动。
1979年1月,法学研究刚刚恢复,王保树便迫不及待地想从事倾心已久的经济法学研究工作,他主动找到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几番游说,多方争取,终于如愿以偿。时年80高龄的张友渔恢复工作,兼任法学所所长,王保树被点名做张友渔的秘书、助手,参加了宪法修订工作,被张友渔称赞为“重庆时代以来,最好的助手”。然而,王保树仍然对经济法学情有独钟,他在工作之余没有放弃自己的科研事业。1992年王保树任法学所副所长兼经济法室主任。1998年6月调入清华大学,后任法学院院长。
不论时代与学术研究地点的变迁,王保树教授始终将自己的学术研究与中国法制建设的完善紧密联系在一起,用法学家的视野与观点冷静分析中国法治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解决路径与方法。中国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为需要的法律之一就是商事法律制度与经济法律制度,特别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与90年代初期,我国法学界在这两个领域的研究还十分落后。作为我国最早从事商法与经济法研究的学者之一,王保树先后独著或合著了《工业企业法论纲》(1985年)、《合同法》(1986年)、《经济法》(1988年)等具有深远影响的学术著作,为推动我国商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发展做了开创性的贡献。进入90年代,王保树在长期教学与研究的基础上,作为主编与几位学者合作,推出了我国商法学发展史上一部重要的著作《中国商事法》。这一著作系统地阐述了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商法总论、商法部门法论等商法学上的基本理论问题,为商法在我国的蓬勃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1998年,王保树作为主编又推出了《经济法原理》一书。该书在系统总结与评述经济法学关于经济法本质的各种观点与学说的基础上,主张以“是否具有社会公共性”来区别某一具体法律法是否属于经济法的范畴,进一步廓清了经济法的本质。王保树有代表性的论文更是硕果累累,从早年的《国有企业厂长法律地位的探讨》到近年来的《职工持股会的法律构造与立法选择》等等,始终站在学术发展的最前沿,对于理论与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而科学的见解。他的许多著述不仅在大陆出版,还在台湾、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出版,受到广泛欢迎与赞誉,更得到了台湾地区以及国外学者的尊敬。
王保树参与立法工作,为我国法制的完善贡献自己的学识。他先后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国家基本商事法律的制定。在中国公司法即将进行又一次重大修订之际,王保树不仅参加了官方的立法小组,还召集中国商法学界的主要专家学者提出了《公司法》修改的《专家建议稿》,对于立法过程产生了重要影响。
王保树虽然学术研究任务繁忙,却仍然为法学教育与公共学术研究尽心尽力。他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委员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在他的倡议与主持下,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从2001年起开始举办“21世纪商法论坛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已经成为我国最高水平的商法学国际学术会议,每年都吸引了海峡两岸以及美国、英国、德国等国的知名学者前来参会,为推动我国商法学的国际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家,王保树指导学生的方式,是开放性的,注重学术的个性和自由。与学生讨论问题时,他的态度是诚恳的平等式的,总是鼓励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新的理论问题。他指导论文,从不预先设题,而是由学生在启发中、交流中形成论题。他的一些学生,比如朱慈蕴教授、刘俊海研究员等已经成为我国商法学界的知名专家,谈及自己的学术成功,几位学者均对恩师王保树感激不已,对他为人真诚,处事低调的风范更是钦佩不已。
从清华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职位上退下来以后,王保树将主要精力用在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上。他不断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笔耕不辍;他不仅给清华法学院的研究生上课,还坚持给本科生开设商法总论,即使是给本科生上课,他也要在课前几天推掉所有活动精心备课,足见一位学者认真严谨的治学精神,不愧为“师之楷模”。
结束采访已经十点多钟了,走出清华法学院办公楼,回头望去,王保树办公室的灯光依然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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