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中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也是著名法学教育家,从事学术研究和法学教育近半个世纪之久,著述丰硕,具有卓越的学术建树。他是新中国刑事诉讼法重要奠基人,也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学开拓者之一,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和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被誉为有国际影响的中国法学家。他眼界高远,治学严谨,古今贯通,中西兼容,不仅学问精深,而且年高德劭,在诉讼法学界声望极高。他多年来传道授业,培养了一大批法学高级人才,成为法学界和法律实践部门的中坚力量。
1930年4月23日(农历3月23日),陈光中教授出生于浙江省永嘉县白泉村。他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从事法学研究工作,多年来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研究,是国内公认的刑事诉讼法领域的第一人。几十年来,陈光中教授笔耕不辍,孜孜以求,迄今为止,已出版著作(包括合著)12本,担任著作主编32本,主编教材18本,发表文章(包括合著)305篇。
20世纪50年代,他在北京政法学院初露头角,已在《政法研究》(当时政法界唯一的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两篇论文,参与编写司法部组织的第一本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教材未出版)。他在1955年公开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就是介绍苏联的辩护制度,明确提出我国要建立辩护制度,并以无罪推定原则作为建立辩护制度的根据。在1957年整风反右之前,他又写了一篇关于无罪推定的文章,寄给上海《法学》杂志,主张在我国实行无罪推定原则。
陈光中教授注重探讨刑事司法规律,在多篇文章中,他指出,司法独立是司法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决定的,只有真正实行司法独立,才能确保司法公正。他从1993年起就撰文指出,我国职权主义的诉讼结构存在着明显缺陷,需要吸收当事人主义的模式加以改革。
陈光中教授的学术主张充满人文主义的张力。在20世纪80年代,他较早地主张建立国家赔偿制度,反复倡导疑罪从无的原则,力主取消收容审查,呼吁把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力主律师要在侦查阶段就介入,强调要加强被害人权利保障,力主审判方式要吸收当事人主义的做法,同时应当扩大法官的独立裁判权,还主张把死刑执行方法改革得更文明、更人道等。这些主张都被后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采纳。
在20世纪90年代初,陈光中教授就提出了以注重人权保障为特色的刑事诉讼目的观。1993年10月,他受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委托,牵头组织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报送全国人大法工委供参考。他多次参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活动,发挥重要的建言作用。在1999年和2003年全国人大领导人主持召开的两次宪法修改座谈会上,他都发言主张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他主张将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
陈光中教授近年来对刑事诉讼法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和我国司法制度的基础理论进一步深入研究,形成动态平衡论的见解。他坚持客观真实的基本立场,针对法律真实论提出商榷,并提出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的动态平衡观点。对于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他也主张总体平衡的观点。他主张“公正第一,兼顾效率”。注重扩大调解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主张将适用简易程序的选择权交给被告人,更大地发挥简易程序的作用。
他不断呼吁完善证据立法,主张根据国际人权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外国的证据规则,通过立法确立以下规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人拒绝作证特权;传闻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等。他身体力行,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对我国证据制度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中肯的立法建议。
在研究司法制度时,他推崇古代司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的遗产,2019年,他推出新版《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一书,该书作为中国司法制度史的第一卷,连同即将出版的《中国近代司法制度》《中国现代司法制度》足可称为全面研究、阐述我国司法制度发展的传世之作。
早在1988年,陈光中教授主编了《外国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一书,这是新中国法学界第一部系统研究外国刑事诉讼程序的专著。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陈光中教授还组织翻译了法国、德国、意大利、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加拿大、韩国等世界有代表性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典。2004年,他又主编出版了《21世纪域外刑事诉讼立法最新发展》一书,比较全面地介绍了近期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刑事诉讼立法的最新变革动向。
在联合国司法准则问题的研究上,陈光中教授在国内居于先驱者地位。1998年,他与加拿大刑法改革和刑事政策国际中心合作推出《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一书,这是国内最早专门探讨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在中国的实施问题的专著。2002年,陈光中教授主持起草了《关于我国加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建议书》,希望通过该建议书促进我国早日批准和实施该公约。
新的国家监察制度建立起来,陈光中教授对于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涉及监察机关的原则、制度和程序都有研究和呼吁。他对国家监察制度也在进行系统研究。
近年来,他关注一些具体的司法案件,推动个案的公正和冤错案件的平反昭雪,聂树斌案件、张志超案件等重大案件的洗冤过程,都留下了他铿锵有力的声音。
陈光中教授将自己的学术思想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培养的硕士生、博士生。迄今为止,共培养出站博士后8人,博士研究生102人,硕士研究生15人。他指导的诉讼法学博士生、硕士生,有的已成为教授、知名青年学者,有的已成为政法部门的重要骨干。
他主编的教材《刑事诉讼法》(第六版)、《证据法学》(第四版)名列销量最大的教科书之列。
90岁的陈光中教授仍然壮心不已,他将继续为囯家的民主法治建设事业献“青兕”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