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林,著名法理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法学系原主任。
来源:本文为《刘瀚文集》(上海辞书出版社二OO五年版)一书的序言,作于二OO四年十二月十日。
刘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曾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等。主要从事法理学、政治学、立法学研究,先后发表150多篇论文并出版十几部学术著作。
《刘瀚文集》序言
为即将出版的《刘瀚文集》作序,是我作为刘瀚教授的学生、下属和学仁的莫大幸事,也是对我与刘瀚教授相交二十年的最好纪念。
一九八四年八月,我从西南政法大学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吴大英教授六年,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从一九八四年我踏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当时叫“国家与法”)研究室门槛、见到刘瀚教授之时起,开始了我与刘瀚教授整整二十年的交往。
刘瀚教授虽然不是我“法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授,但20年来,他对我在学业、学术方面的指导和关心,许多方面都不亚于法定导师。作为法学研究所法理学专业的导师,刘瀚教授在学术上有这么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他强调法理学与国情的结合。法理学是一门以抽象思维见长的学科,常常被称为“法哲学”。枯燥、思辨、理性和晦涩,是许多人对法理学的印象,也是人们在法理学面前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如何恰当处理法理学与现实、与国情之间的关系,是法理学者必须面对和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刘瀚教授对于中国法理学的理解,最深刻的,莫过于他对法理学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认识。他多次对我说过,任何法理学都是抽象与具体的结合、理性与现实的统一。中国法理学的生命力在于用法学的理论来解释、回应和服务于中国的现实,在于法理学对于中国国情的感悟和适应,在于用法理来引导和指导各个部门法学,从而在这个过程中发展法理学。
二是他强调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法理学研究,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理学。为此,既应当反对教条主义式的、“贴标签式”、“语录式”的对待马克思主义,也应当反对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对中国法学和法理学的指导地位。刘瀚教授认为,在中国从事法学研究,就必须坚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法理学研究中的指导思想地位。
三是他强调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刘瀚教授认为,民主、法治、人权、宪法等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而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社会主义国家和马克思主义者应当汲取这些积极成果,从自己的国情出发来借鉴和学习它们,使之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中国法理学的繁荣发展服务。
四是他强调研究中国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问题,同时注重法学与其他学科(如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的交叉研究,推动中国法理学的理论、方法和学术创新。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刘瀚教授对开创中国“法政治学”的贡献。
在刘翠霄、谢鹏程和温珍奎合写的纪念文章——《悼念刘瀚先生》一文中,是这样评价刘瀚教授在创立中国法政治学方面的成就的:现实的需要正在呼唤着法学与政治学新的综合,一个新的边缘学科——法政治学的孕育,一种新的研究路径和方法论的确立和成长。它不是向“国家与法的理论”的回归,而是蕴含着法学与政治学分工的新趋势:法学更加注重微观层面的合法性问题,政治学则更加注重宏观层面的合理性问题;它也不同于二十世纪中期西方兴起的法律政策学,把法律作为“社会中权力决策的总和”,而是把法律作为政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张把法律放在特定的政治架构和政治生态环境中来研究。法政治学作为法学与政治学交叉与结合的产物,能够使我们将微观的法学思路与宏观的政治思路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更加切实可行的新的理论和思路。刘瀚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法学中的政治学问题》,正式提出建立法政治学的倡议。虽然刘瀚教授来不及提出一个完整的法政治学理论体系,但其内核和框架都完全具备,作为交叉学科的法政治学已经喷薄欲出,为后人深化和推进法政治学研究搭建了广阔的舞台。刘瀚教授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法政治学奠基人。我当时作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的副总编辑,曾审读并对上述论文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同时也获得了“先睹为快”的享受。从一个学术期刊编辑的角度来看,他们对刘瀚教授的评价是相当到位的。
作为领导的刘瀚教授
多年以来,刘瀚教授都是我的领导:他在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担任室主任时,我是研究室的成员;他担任法学研究所和政治学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时,我是法理学研究室的副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他担任“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时,我是刘瀚教授的副手——办公室副主任;他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时,我是副秘书长;他担任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时,我任秘书长(后来任副会长);作为成员,我还参加了刘瀚教授主持的多项国家课题。可以说,我的进步和成长与刘瀚教授近二十年的领导、扶助、关怀是分不开的。
那么,作为领导的刘瀚教授有什么特点?我的感受和看法是:
——平易近人,全无“领导”的架子。或许刘瀚教授从来就没有把自己视为官本位(或者“学霸”)意义上的“领导”,或许刘瀚教授从来就认同了“领导就是服务”的理念,或许他的人生哲学与他的现代“民主”和“平等”的政治哲学本来就是相通一致的……。总之,大凡与刘瀚教授交往过的人,尤其是那些后生晚辈们,都觉得他没有任何“官架子”。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慈眉善目、豁达开朗、热情待人,是他作为领导、更是作为长者的风范。
——以身作则,宽容大度。与刘瀚教授合作共事,是轻松、愉快和惬意的。你不用过多地顾虑做错了什么而受到他的批评,也不用担心在你尽力之后完不成任务,因为刘瀚教授会用自己以身作则的行动,默默地为你纠错,事后再晓之以理;或者耐心细致地指导你完成任务,绝无讽刺挖苦之言。刘瀚教授身为领导,我多次聆听过他讲述自己遵循的“领导”信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记得有一次赴某地参加法理学年会,承办单位提出,因为刘瀚教授参加年会是为了研究会的工作,因而要免除他的住宿费和会务费,他坚持要与大家一视同仁,固执地按照会议统一标准交了各项费用。在同一次年会上,有的研究生提出经济有困难,刘瀚教授就与承办单位多次商量,合情合理地解决了他们的经济困难问题。
——认真履责,坚持原则。刘瀚教授是一位尽职尽责的领导,对于上级布置的任务、自己承担的课题、职责范围的事项,他都会恪尽职守,想方设法地去完成。这方面的事例很多,就拿最近的几件事来说吧。第一件,二OO三年初,法理学研究会在哈尔滨召开换届年会。会前刘瀚教授正在北京医院全面检查身体,为了保证年会的顺利召开,他中间抽空参加并主持了这次非常重要的年会,返回北京后旋即知道自己被查出“喷门癌”。第二件,二OO四年七月中旬,我到医院探望刘瀚教授,他病得十分严重,体瘦如柴,与过去的他判若两人,但还惦记着民主问题研究中心的课题,嘱咐我们要安排好有关活动并抓紧完成相关课题。第三件,刘瀚教授七月三十日辞世时,我在外地讲学。回京后听说,他临终前牵挂并交代的事项之一,是如何完成他主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重大课题,我还庆幸地被刘瀚教授指定为该课题结项的鉴定专家。在刘瀚教授担任各种角色的领导中,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
他不仅认真履行职责,而且坚持原则。一个记忆犹新的话题,是刘瀚教授任职党委书记时,多次强调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注意把意识形态(政治)问题与学术问题区分开来;如果不能明确区分时,要尽可能地当作学术问题来对待,切忌动辄上纲上线。这种理念,对于在法理学研究中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至为重要。
作为学者的刘瀚教授
我与刘瀚教授的关系,不仅是学生、下属,后来也发展为法理学界的学仁。站在一个年轻学者对年长学者学习和观察的立场上,可以看到作为学者的刘瀚教授的许多特质。
作为学者,刘瀚教授十分注重调查研究。他常说,法理学研究一定要了解国情,为此就应当做调查研究,要到生活和实践中发现问题,寻找答案。刘瀚教授是这样说的,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他也是这样做的。一九九一年,为了完成“依法行政研究”的社科院课题,我和刘瀚教授第一次合作前往福建调研。那次为期半个月左右的考察,学到的许多东西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有一点印象很深刻的,就是刘瀚教授在调研闲暇时,经常戴着老花镜,拿一个手掌大小的袖珍游戏机放在他那突显的油肚上把玩,在当时还没有接触过那东西的我看来,此举显得很新潮、很时尚。另一次是他和夏勇教授到海南做“小政府,大社会”课题的调研,回来后刘瀚教授讲了许多所见所闻和看法,其中一些被提炼成观点后写进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理论与实践:海南政治体制与社会体制改革研究》一书。那次海南调研的成果,对于我们思考和实证研究中国现代市民社会与法治建构的关系,很有助益。还有就是在我们共同参加的“民主问题研究”课题中,刘瀚教授不仅多次参加调研,而且常常发表一些很深刻的见解。例如,关于中国基层民主进程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问题,刘瀚教授提出,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的基层农村民主,与经济中等发达地区的基层农村民主相比,其发展程度似乎并不高,因此需要实证地研究中国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发展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作为学者,刘瀚教授十分注意团结法理学界的绝大多数学仁。他不搞门户之见,不排斥异己,而是求同存异,鼓励平等讨论,百家争鸣。这是刘瀚教授一向秉持的立场和原则,也是他能够在法理学研究会深孚众望、团结带领大家开展学术活动的重要保证。只要是学术问题,在法理学研究会的会议上通常都可以获得平等的发言机会,但绝不允许进行人身攻击。为了培养和扶持法理学界的后起之秀,刘瀚教授主张法理学年会的优秀成果奖向四十五岁以下的年轻人、女性学者倾斜,并经过努力把这一奖项“升格”为中国法学会的“省部级”奖。
作为学者,刘瀚教授也是讲授法制课的专家。对于教授而言,语言表达和演讲是一门不可或缺的艺术;对于成天同文字打交道的研究员而言,尤其如此。刘瀚教授是一位讲授法制课的出色的演说家。他曾多次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授法制课,最重要的一次是被邀到人民大会堂为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大常委们讲授《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侃侃而谈,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理论联系实际,生动活泼,引人入胜,是刘瀚教授讲授法制课的一大特色。在刘瀚教授的口中,法理学复杂的问题简单了,枯燥的问题生动了,思辨的问题通俗了,抽象的问题易懂了,具体的问题理论化了……。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无论是学生还是学者,都能认同刘瀚教授的表达方式,能够在他轻松而又严谨的演说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
斯人已乘黄鹤去。
不,刘瀚教授没有走!他用六十九个春秋为我们塑造了当代学者做人、做事、做学问的楷模;他用毕生心血为我们留下了无愧于他那个时代璀璨的法理学瑰宝;他用全部智慧、知识和行动诠释了把中国建设成为现代法治国家这一崇高理想和追求的时代内涵;他用这本纸轻情重的《刘瀚文集》向亲朋好友和法学界(法理学界)全体学仁献上了最诚挚的祝福。
见书如见人。让我们永远铭记刘瀚教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