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恩师裘劭恒教授
发布日期:2021-02-02 来源:文汇报 作者:周汉民

七年前2009年9月22日,恩师裘劭恒教授与世长辞。七年间,时常想写一些追忆的文字,但又恐力有不逮,有负我内心对恩师的崇敬。

  1979年1月,我踏入了梦寐以求的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即今天的上海外经贸大学。时值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之际,由于复校工作的艰难,我们78级新生延后了半年,是1979年1月9日入校的。当时,书本是油印的,校园的礼堂就是我们的食堂,但这都没有影响我们求知求学的热情和抢回流失时光的干劲。转眼到了大三,有一天出现了一位校领导,身材伟岸,满头银发,谦和睿智,举止高雅,后来得知就是我们新来的副院长裘劭恒教授。在大学期间,我只听过一次他的讲座,是关于英语习惯用法方面的,内容忘了,但裘先生美丽而动听的英语,精准而简约的表达,尤其是他循循善诱、目光如炬的表情,今天依然深深地铭记在心中。当时我就萌生出一个想法,如能成为裘先生的学生,该是多么的荣幸啊。毕业留校后,对外经济系主任告诉我,考虑到学校的国际商法教研室需要新生力量,我将入该教研室任助教,还特别告诉我该教研室的老师皆是裘先生的同学和故交,人称五老。入教研室后,我方感悟,国际商法何其精深博大,源远流长,只有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真正入门,进而有了考研究生、继续深造的念头。

  我内心的一个坚定想法是:要考就考母校的,要考就考裘教授的。但当时,母校和裘教授都未招收研究生。母校对我精心培养,先后派我去武汉大学法律系进修国际法课程,并在中国贸促会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实习,而后者就是由裘先生亲自关心和推荐安排的。1984年初夏,学校来电要求我返校,参与裘教授争取到的“司法部第一期涉外律师培训班”的课程设计、教科书编写、学生面试和课堂教学,至此,我的教师生涯真正开始。该培训班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批涉外律师的培训,现在绝大多数的受训者已是全国各地律师界的翘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和知名的律师,说明当时的办班理念和手段都是先进的。

  1985年,母校终于获批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点,唯一的导师就是裘教授。我一边担任培训班课程的教学,一边全力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终于如愿以偿成为裘教授的学生,学生证编号为001号。然而,此时裘先生已经担任了更为重要的公职,从1983年到1990年,先生先后担任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长期在北京工作。我很少有机会见到裘先生,但其中有两次经历难忘:一次是裘先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驻地接待我,办公室里面还有一张简朴的行军床,既是办公室又是寝室,裘先生就是在那儿为国家法治建设呕心沥血,他还在机关食堂请我用餐;第二次是1985年至1986年,也是在裘先生的关怀下,我先后去旧金山麦客卿律师事务所、纽约凯寿律师事务所实习。在纽约的某一天,看到 《人民日报》 (海外版) 有一篇报道,中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出席那年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各国议会联盟会议,裘教授代表中国人大常委会发言。我无比激动但苦于无任何联络方法,最后直接打电话给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辗转得知裘先生下榻的旅馆电话。终于通上话的那一刻的感动,至今还在心中铭记。

  裘先生是中国的法学大家,东吴大学法学流派的杰出传人。他不仅参加过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出任助理检察官,还担任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法庭顾问。他作为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为1984年我国《民法通则》和其后相继制定的《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作出突出贡献,并亲自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英文版)》主编。此外,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为“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法制化,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我时常想,一个人终其一生,如能做一件利国利民的事,就应得到历史的肯定和后人的崇仰。而裘先生一生所参与的一系列事业,足以彪炳千秋。

裘先生没有留过学,但英文的纯正和运用自如,对法学领域尤其是英美法系非常通晓,在国际贸易法领域尤其深入。他对上海外贸学院最大的贡献之一,就是在法学教育领域倡导建立国际商法教研室,把“文革”期间深受迫害、分散各地的法学元老级人物请回学院,担当国际商法教学领域第一线的教师。

  裘先生于1990年回到上海后,我时常有机会去他位于淮海西路的两室一厅、略显拥挤但又十分温馨的家里,聆听教诲,多有裨益。裘先生淡定的微笑、淡然的口吻、坚定的信仰和真挚的情怀,每每让我感动。在我获得副高职称之后,曾有一次与裘先生谈起未来职业的选择,先生告诉我“还有潜力,还要继续努力”,这成了我毕生的座右铭,不敢懈怠。

  追忆敬爱的裘先生,他倾心倾力、报效国家的情怀,始终让我心潮澎湃。裘先生常常和我谈起东京审判的点点滴滴,谈到他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工作前,当时考察他的条件就是要熟悉英美法系的法律、具有很高的英语表达能力以及仪态端庄出众。裘先生不是为做官、为发财,而是以为国家、为民族做事、做好事、做成事的想法,参与东京审判。当时为了支持、支撑审判,他不辞辛劳回国进行证据调查和收集工作,特别是做溥仪的工作,让溥仪成为东京审判出庭时间最长、次数最多的一个证人,力证日本侵华的暴行和累累罪状。裘先生对二战后日本右翼势力常常找机会为历史翻案深感忧虑,早在1982年就义正词严地表达“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对亚洲各国进行侵略,是举世皆知的事实,也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的”,并反复强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追忆敬爱的裘先生,他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和“位卑未敢忘忧国”的为人准则,于我,于所有的法律人,具有深刻的现实教育意义。正如一位法学前辈所言,“我们读他,就像读一本颇有深度、厚度、广度的史书和词典。”我作为他改革开放后招收的第一位法学硕士生,有此荣幸长时期得到裘先生的耳提面命,多次听他对历史的叙述、当下的评论和人生的指点。多少年来,我从未听到过他任何一句抱怨和哀叹,也没有听到他任何空泛的豪言壮语。

  先生离世时已有96高寿,今年,他最亲密的伴侣,我的师母也在年届百旬之际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们是我人生最温暖的光芒所在,每每念起,凭添力量和奋进的勇气。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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