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万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驱动经济活力
发布日期:2026-08-05  来源:仲裁苑

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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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几近崩塌,不少企业负债累累,民营企业家就地“躺平”,国内消费不振,就业率持续走低;在国际上,美国与我国的关税战时战时续,未有结束迹象,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等,好象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困局。

但实际上并不是没有破局之法。要具体破局,必须狠抓民营经济,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民营经济才是真正的“活力之源”,不驱动这一“活力”,我国经济很难走出困局。要驱动民营经济的“活力”,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全国一盘棋,从中央到地方,国家机关各部门,都应当围绕驱动民营经济“活力”而开展工作。党中央早已看出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性,通过后种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特别是及时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用立法方式表明党中央的决心。目前,该法已经通过一年多了,各地落实情况参差不齐。要让这部法律真正落地,应当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部门统一口径,共同发力。坚决防止东边推动,西边掣肘,南边添柴,北边撤火。这一点,在当前让中国经济走向复苏是很重要的。

二是要坚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和自由经营权。财产权的保护,包括财产权利的肯定和固化,任何人不得剝夺和侵害,包括财产的使用,交易,处分和收益的权益不发生障碍。自由经营权包括投资自由权,财产流转权等等。保护这些权利,我国现行法律已经有基本完善的法律体系,关键看我们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和落实,特别要注意管住一些地方的公权力这只手。

三是要加强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特别是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没有人身自由权,就没有市场经济。目前的“失信”以是否偿还贷款为标准划分似有不妥,应当将“失信”与“失能”相分离,维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权,保护其能够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四是放开和搞活小微经济。这是驱动民营经济“活力”最直接、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要做好这一工作,首先要通过免税、减税、缓税等方式,让“灵活就业〞者有钱可赚,增强群众自我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税收是促进经济发展最有效的杠杆。小微经济往往利润较薄,如果只管收税,小微市场主体无钱可赚,积极性自然会降低。如果免税,减税,让其有钱可赚,至少解决了自己和少数招聘人员的就业问题,顺便拉动上下游产业,活跃市场,何乐而不为?

其次是打破市场壁垒,打通卡点和堵点,让物流、人流和现金流真正流动起来。只有让人和物、现金流动起来,才能让市场“活起来”,才能让市场主体赚到钱,才能让新的需求通过市场流动激发出来。没有人和物、现金的流动,大家赚不到钱,就不可产生消费需求,市场不可能“活起来”。

第三,对小微经济要多服务,少控制,守底线。只有让地摊经济,夜市经济、餐饮业、各种服务业等等“活起来”,各种商机才能被发现,各种良好的经营模式和商业模式才能被创造出来,新的产业才能推出,传统产业才能被改造。

应当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现代化经济的发展不是被管理出来的,也不是规划出来的,而是群众“干出来”的,“闯出来”的,像八九十年代那样。这不是说不要管理,管理是要管底线,多服务,多帮忙,多扶持。而不是划出各种“框框条条”,把群众管死,管得无钱可赚,无利可图。一定要让各类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自由空间,去创新,去发展,去完善。

这也不是说不要规划,规划是指方向,不能代替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化选择。规划不是计划,它要接受市场化的检验,符合市场化选择的,各类市场主体会通过自已的努力将其变成经济发展的成果。如市场已经发生变化,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修改和变更规划。

四是其他产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都是小微企业和市场主体托举出来的。这种现象,工业革命后一直是如此,现代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我们也应该如此!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相信群众的创造能力!发展小微经济,开拓水源,让小微经济的小流小溪密如蛛网,无处不见。它们的生态环境直接关系中国经济的前途和命运,发展小微经济,让它们的小流小溪,汇集成中国经济的大江大河,承载中国经济的巨轮扬帆远航。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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